「经典文摘」木心:草色


「经典文摘」木心:草色

已经很少人读爱默生的诗文了,我还是喜欢读,就是不愿读那首非常著名的《悲歌》,写的是他的幼子之死,爱默生的儿子与我何干,诗又长,“长”字和“诗”字连在一起是不堪设想的。

巴黎的友人来信催:

“写吗?你赶快写啊!重新粉墨登场。”

隔了个大西洋,友人不明我的处境,在这间不是自己的屋子里,举目无书,辞典也没有。

回信巴黎时,我写道:

“这里什么也没有,记忆力也没有,美国之大,对我是个荒岛,‘星期五’也没有,我如今是‘文学鲁滨逊’……”

但我有个房东,他是愚人节的明星,万圣节的宠物,每次付租金给他,他异常兴奋,状如接受我的恩赐,见他的心情佳,我说:

“你有什么书可以借给我么?文学的、哲学的、掌纹、不明飞行物……除了烹饪、育婴,其他都可以。”

我听信依修午德的话,他能发现一位交通警察会画水彩画,我为何不能找出一位肉店老板会写十四行诗。我的房东为什么不可能是藏书家。翌日,果然送来两本书,一本Art of Loving (by E.Fromm),是爱就一句话也不用说,爱是文学所不达的。我不想看。第二本Emerson的诗集,此集中堪读的早已读过,少数尚能记诵,那就逼得我非啃这首悼亡之作不可了——一边读,一边回忆起另一个在人间走了没有几步路就永远消失了的可爱的孩子。

男人也有嘉年华,我十五六岁时,至今犹不能不承认当时的善于钟情,我钟情于一对夫妇,男的是军官,女的是闺秀,男的肤色微黝而润泽,躯体遒健,脸是罗马武士的所谓刀削似的风情。他的眉眼就是战争,他的笑靥就是战后的和平。女的恰好是颀长白皙,莹润如玉,目大而藏神,眉淡而入鬓,全城人都不住地惊叹她的柔嫩,我知道历史上有过美子被众人看死的事,真恨这么多的人不罢不休地谈论她,她要被谈死的。

这对夫妇来我家作客,我视同庆节,单单是他的低沉而甜美的嗓音和她的清脆婉转的语调,就使整个客厅又温馨又幽凉。

军官夫人天性和悦,色笑如花,隐隐然看出我对她的崇敬,在谈话中时常优惠我。军官才智过人,他明白我的痴情,悄然一瞥,如讽嘲似垂怜,偶尔对我有亲昵的表示,我决然回避——知道自己的爱是绝望的,甘心不求闻达,也无福获得酬偿。爱在心里,死在心里。

一年后,他们带来了男孩。

三年后,那男孩的出奇的可爱,人人都看见了,人人都道从来不曾见过如此聪明美丽的孩子。但是我想,唯有我能看出,他是如何机巧地把父亲的雄伟和母亲的秀雅调融得这样恰到奇妙处。父、母、子三个都不是神仙,在形象的价值上,对我却是一部终生难忘的传奇,后来确实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三位一体。

孩子有母亲莹白细腻的肤色,因为幼稚,更显得弹指欲破的娇嫩,幸好由他父亲的刚性的轮廓蕴在内里使这姣媚成为男孩的憨娈,使人无从误认他为女孩。中国人真是愚蠢,往往把长得貌似美女的男人评为俊物,而把充分具有男子气概的人视为粗胚。那军官的美,便是为当时人所忽略的,至多觉得他神气、威严,却全不见他的昳丽,他的温茂,犷野中丝丝渗出的柔驯。而军官夫人的美是一致公认的,孩子的美也是见者无不称异称羡。以拉斐尔的笔致之柔,达芬奇的笔致之精,都没有一次能把孩儿的美表现在画上,所见的小天使,童年约翰童年耶稣,无一足以使我心许为美,就是和他们自己所画的别的少艾妇女来比,在美的高度纯度上也是不相协调的。完全可以断言,全世界古今所有画家都不胜任画小孩,小孩是比花和蝴蝶更无法着笔的,因为我见过那军官夫妇的孩子,他的美足以使任何画家束手,他的笑容尤其使我狂喜、迷乱——所谓美人,是以他或她的笑来作终极评价的,美的人笑时将自己的魅力臻于顶点,这是真美人。反之,平时很美,一笑反而不美,这就不是真美人,这个“美中不足”太大,太严重,致命,否定了他或她的原有的功能和价值。

这孩子除了各种极美的笑容,他哭,他怨,他恼怒,他淘气,表情全都异样的魅人,尤其是哭,即使涕泪滂沱,也是别具风韵,甚至使我想到“没有比他的哭相更好看的了”,当然我不敢惹他哭,他一哭我就大慌大忙。他睡着了,我呆呆地守在枕旁,用目光爱抚他的脸,他整个完美的身,幼小的埃特美恩,希腊神话真是知人心意,以为最美的人最宜于睡着让人观赏,只有希腊的智慧才懂得体贴美,体贴爱美的人。形象确是高于一切,人类除了追求形象,别的也真没有什么可追求——我在少年时,本能地得到的就是后来用理性证实的美学观念,知识并没有给我什么额外的东西。

因此,安徒生尝到过的尝够了的“自惭形秽”之苦,当时同样弄得我心力交瘁,真愿和光同尘不复存身。后来我在这一点上深深同情米开朗基罗和托尔斯泰,终生饮这推不开的苦杯。再多的艺术成就也补偿不了他们至死方休的憾恸。

「经典文摘」木心:草色

每当这一家三人翩然莅临,灯明茶香,笑语融融,我不过是小主人,一个可有可无的配角,一个暗中的戏迷,悄悄地发疯。自从有了美丽的小客人,我得救了,把对他的父母的情爱转汇到他身上。在军官夫妇的面前,自尊心使我誓不洩漏心里的潮声,礼节又形成重重隔阂,少年人对成年人的天然的恐惧,使我处处有所戒备。自从孩子来了,我便能以孩子之心与之亲近,背着他去花园登假山,偎着他讲故事,逗乐了,他会吻我,搂着我的脖子命令保姆“走开走开”,我是胜利者,他父母信任我:“给你了,别累着你!”我自然明白这是一本借来的书,到时候,就得归还。

半年好韶光,三五次的翩然莅临,是我少年时代的最佳回忆。我有一个乖戾的念头:如果这孩子面临灾祸,我可为之而舍身,自认我这一生那样也就完成了——这是一个被苦于无法表示的爱,折磨得嫉妒阴惨酷烈的少年的怪念头,不知世上有没有另一个人也曾如此经验,如有,我是欣慰的,若无,我也欣慰,因为我已证明了人是可能具有无欲望无功利观念的单纯的爱,即使只是一念之诚,确实是有过,而且不谙世故的少年人可能会去实行的。

此非传记,我不写出那军官一家三人的姓名。这不是小说,我免去了许多本也值得编纂的情节。更未可说是我的自白,我殡殓了当年更凄苦更焦灼的不可告人的隐衷——可惜,也真可惜。平凡化了,也真是被我平凡化了,一半是由于我的宿命的无能,另一半是由于艺术的宿命的无能,试想如果用传记、小说作湊泊,或者假借形容辞和韵律来汇写三首诗,会是什么?会像把水藻捞上岸来,全无生气,不论是用自然主义、浪漫主义、超现实主义的手法都要牵连许多不属于他们的美的其他东西。他们也一样有缺陷,有坏脾气,有心地不洁的一角,有莫名其妙的与他们的形相不一致的种种切切,我写这些作什么?艺术上有所谓残缺美这回事,生活中则不然。标准美人又是最乏味,不可能有独一无二美到沸点冰点的异人。世界性的选美活动是闹着玩玩的,美不能上天平,有度量衡的地方没有美。

我少年时看到的一男一女一小孩,是三种美的魅力,正符合我的审美观念,是幸事、是憾事,总之有这么一回事。至今还觉得这三种美丽借着回忆使我怦怦心动。人的形相之美难得有几种被艺术家固定在艺术品上,人的肢体之美,以希腊雕刻表现得最如意,而人的面颜之美,艺术就无法留驻了。拜伦很明白一个英国乡村少女的红晕,有时真是比大理石的雕像更不可思议。拜伦本人的肤色就精妍得宛如云石中点了灯(我相信司汤达不致言过其实,恐怕还是言不能过其实哩)。拜伦叹道:“荣名呀荣名,最后赢得的无非是丑陋的雕像一尊!”愿世人不要迷信艺术,那不在艺术之中而在艺术之外的美,常有值得爱恋的。这样才不致屡屡错失歆享的机缘,不致老是用一只脚在世上走路,为何不把另一只完好的脚放落着地,潇潇洒洒地走到尽头呢。

“人”和“艺术”一样美;艺术纯粹,人不纯粹。倘若我把那军官那夫人刻皮刻骨地写下去,那将是咎由自取,所以我悚然停住。那孩子较为纯粹,近乎艺术品,然而他随着成长而混入杂质,像他的父母一样不再纯粹,甚至还不如其父母。

一个上午,有人来我家,报告那军官的儿子急病,极危险!我立即要去探望,但他家除了医生护士,概不会客——!

傍晚,有人来报:孩子死亡!

过了一年,记得是个雨夜,有人来我家,详细地讲了军官夫人所乘的船被风浪打翻,她淹毙在船底下——尸体是捞到的……

我一心一意想像那军官如何对待命运,听人说,孩子病危时,他焚香点烛,跪在天井里不停地叩头叩头,满额血肉模糊。而妻子的死,没有人告诉我他怎么样,只知他没有死,没有疯,必然是过着比死比疯更受不了的生涯。

我曾想:在他亡子丧妻的日月中,他需要我的爱,我能有助有益于他,分担他不堪承受的双重痛苦。

我又曾想到:谁能弥补他所失去的一切,我悉心服侍,日夜劝慰,无微不至地守护照顾他,也不能补偿他的妻子儿子的爱,那是绝不相通的感情,我作为他的朋友也不是——所以我对于他是无用的,无意义的,无能为力的。

结果,我没有去访问他——生活不由人,帝王将相也都是生活的奴才。

从此我没有见过他。也许又见过他一次,战后,和平的街上,熙熙攘攘的众人里,有一背影极像是他,在我一刹那的呆望中不见了,如何寻找?

曾在一部墨西哥影片《生的权利》的利蒙达医生的脸上重见那军官的脸,然而只有三分之一的感觉,没有构成罗马武士的那种轮廓上的刀削似的风情,利蒙达医生的笑,没有那军官笑得灿烂、甘洌。也曾在一部希腊影片《伪金币》的画家的情人的脸上重见那军官夫人的脸,貌稍有所合,而神大有所离,军官夫人更灵秀,清醇,她是一见令人溽暑顿消的冰肌玉骨清无汗者——为何有这样的死?

从来没有在别的孩子的脸上身上重见那军官的儿子的美,所以我一直不喜欢小孩,我已经吻过世界上小孩中的杰出的一个,我不能爱不如他太多的那些孩子。后来我在热带爱过另一个与他不同类型的野性的男孩,那又是一回事了。

如此,终于读完爱默生的《悲歌》,引起了同情和遐想——我的心中也有一个孩子埋葬着,四十年——这样深刻的印象也要从旁提醒才又映现,可知我心中沉积的灰烬已是如何的层层叠叠,我终于会像超重运输的船,经不起风吹浪打,应该卸掉一些,从不自觉的薄倖转为自觉的薄倖。

这样想,反正是“草色遥看近却无”,那孩子是“草色”,其父母也都是悦目的草色而已。我是也没有近看过——为何活着的人站在死去的人的墓前说,“安息吧”,那是,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可说。

爱默生用诗情哲理来诠释他的哀思,我并不感动,也不能含糊认同,只以为一度是他的儿子的那个小孩可能是非常值得爱恋的,如果我没有见过这种迷人的孩子中的一个,我也不会随便相信。真的同情也已经无甚意味,假的同情乃是卑鄙。

那个军官已不知去向,那个曾经由他镇守的城池已经换了一代人,即使那个来我家传报噩耗的人还活着,也不复记得这些事。当时的风俗惯例,凡头报是有赏的,不论报的是吉讯凶讯,都要给他吃好的食品,拿可观的赏金,所以奔得飞快,喘着说着,而且很懂得加进恰当的形容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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