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大警種制改革趟出新路

32個機關部門被整合成9個大部門和大警種,大量警力推向實戰一線,警種角色“各歸各位”,警務效能大幅躍升……浙江省嘉興市公安局南湖分局作為大警種制改革的試點單位,自2013年開始探索大警種制改革,在通盤考慮整體進程的基礎上,堅持“小步快走”的思路,先易後難、因地制宜,成熟一個、實施一個,用一步改革的紅利為下一步改革“鋪路搭橋”。3年實踐中,他們“大警種、小專業,小機關、大基層,小機關、大作為”的整體目標水到渠成。

按警種設置部門、按職能設置專業

2015年9月,南湖分局的大警種制改革邁出關鍵一步——內設機構重組和警種職能歸併。

南湖分局原有內設機構32個,整合後,變為1個監督部門(執法執紀監督中心)、3個綜合部門(政治處、警令處、警務保障處)、4個執法執勤部門(國內安全保衛局、刑事犯罪偵查局、治安管理局、交通管理局)、1個直屬部門(拘留所),每個機構下設立若干正股級機構。

機構整合以按警種設置部門、按職能設置專業的總體思路進行,突出職能相近、交叉重疊的機構融合。以最先設立的執法執紀監督中心為例,中心將原法制大隊、警務督察大隊、監察室、審計室、信訪室、民調中心、考核辦、行政複議辦公室等具有業務監督和隊伍監督職能的8個內設機構整合為“三室兩隊”,即監察室、受案室、考評室、督察隊、法制隊。

同樣,在大偵查框架下,南湖分局將原先分散在刑偵、經偵、禁毒、網警、食藥環偵查及打擊涉黃涉賭的刑事打處職能統一整合到刑事犯罪偵查局,通過內設綜合管理室、專業研判室、刑事科學技術室及7個各有側重的專業刑偵隊,做到各司其職、分工合作。

“按警種設置部門,按職能設置專業,一個大警種負責一個體系,變‘多龍治水’為‘大龍管水’,讓各警種和派出所迴歸主業,達到了人崗相適、人盡其才的理想狀態。”嘉興市南湖區區委常委、嘉興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局長張順榮說。

有效破解警種機關化、專業警種化等問題

按警種設置部門、按職能設置專業的大警種制改革思路,是對長久以來按職能設置警種部門的傳統模式的顛覆。在這一思路下,南湖分局的大警種制改革,破解了警種機關化、專業警種化等問題。

目前,各地基層公安機關內設機構的領導班子設置,多為“兩正多副”模式,即便是警力較少的經偵、禁毒、網警等警種,基本上是一名大隊長、一名教導員加若干名副職,同時下設若干專業隊,再設隊長。領導、“指揮員”多了,導致骨幹、“戰鬥員”少了。

嘉興的大警種制改革明確,每一個大警種,由一名分局領導統籌指揮,按需從嚴設置內設科室,各內設科室負責人既“掛帥”又“出征”。同時,將綜合性事務統一在大警種領導下開展,具體由一個內設科室負責,進一步減少綜合性事務佔用的警力數。這樣一來,改變了基層公安機關內設機構“指揮員多、戰鬥員少”的情況。

南湖分局副局長兼刑事犯罪偵查局局長王全華說,過去,分局召開部門中層會議時,各部門都要派領導參加,每個領導會後都要向本警種傳達相同的會議內容。實行大警種制改革後,中層領導的“文山會海”問題得到解決,中層領導參與分局會議,每個警種只需派出一名領導即可。

同時,大警種制改革有效改變了一個專業設立一個警種的局面,警種之間的信息壁壘被打破,資源統籌效率大大提升。

“按警種設置部門,可以賦予大警種更多警務資源配置權,平時各科室各司其職,戰時分工合作,特別是通過強化大警種內警力、信息、手段等資源的高度整合和深度應用,可減少跨警種銜接工作帶來的損耗,促進各警種資源的共享共用。”南湖分局刑事犯罪偵查局副局長顧加說。

顧加告訴記者,在大警種制度下,南湖分局刑事案件辦理的分工合作有條不紊。專業研判室負責刑偵、經偵、禁毒多個專業隊的案件信息線索深入研判,網偵、視偵等多種手段同步上案,一改過去“查的不管用、用的不會查”的尷尬局面。各專業隊平時做好線索經營,案件需要收網時,大刑偵內各警種力量統一調配,解決了以往一遇警力不足就從基層“借人”的難題。受訪民警表示,在大警種制度下,大要案件辦理的推進速度明顯加快。2015年,南湖全區刑事打處1737人,打掉犯罪團伙46個,同比分別上升25.5%和187.5%。

同時,大警種制度還解決了過去機構林立帶來的職能不清、推諉扯皮難題。如原先分散在多個部門的信訪投訴、控告申訴、檢舉舉報、市長電話、局長信箱辦理、群眾報警和案件受理等職責,均由執法執紀監督中心內設的受案室統一負責。中心主任“一支筆”審核把關,有效避免了多頭管理帶來的推諉扯皮難題。

堅持“小步快走”、環環相扣推進改革

大警種制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牽一髮而動全身。南湖分局在推進大警種制改革上沒有急於求成、為改而改,而是堅持“小步快走”的思路,按照派出所去全職化、改刑事打處二元機制為三級架構、機關“瘦身”下沉警力的步驟,保證改革蹄疾步穩、步步為營。

第一步:派出所去全職化。

機構重組合並離不開對職能的科學定位。南湖分局的大警種制改革,率先從派出所去全職化破題。2013年,南湖分局明確提出,派出所的主要職能是強化區域社會治安整體控制,分局及各警種不再給派出所下達剛性破案指標,不再部署涉及派出所的專項行動,讓解放出的警力專司基層基礎、巡邏防控、服務群眾等工作。南湖分局還進一步提出,讓社區民警做到專職化。 (下轉第二版)

2013年4月以來,他們分批次建成了70個社區警務室。70名專職社區民警不參加派出所值班、不參加非本轄區的臨時性勤務、不參加執法辦案。每個社區警務室都配有若干警務輔助人員,保證警務室全天都能找到人。

在派出所警力迴歸其本有定位後,南湖分局的社會治安防範效果明顯凸顯。2012年,南湖分局共接110報警10.74萬起,其中刑事警情2.41萬起;2015年,這兩個數字分別降至8.79萬起和1.58萬起。2014年、2015年,分別有59個和49個警務室轄區實現刑事警情“零增長”。

第二步:改刑事打處二元機制為三級架構。

派出所專司基層基礎了,過去承擔的打處職能讓誰來“接手”?南湖分局改“刑偵大隊-派出所刑偵中隊”的刑事打處二元機制為“刑偵大隊-片區刑偵隊-派出所刑偵探組”刑事打擊三級架構,並推進片區刑偵隊偵查、技術、辦案三方專業化建設。目前,南湖公安刑偵部門共有4個片區刑偵隊和一個打黑除惡專業隊,每個片區刑偵隊對應2至4個派出所轄區的刑事打處任務,並與其中一個規模較大的派出所同址辦公。

在三級架構下,派出所刑偵探組只負責案件受理和案情簡單、不需開展專門偵查的簡單刑事案件,其他刑事案件的現場勘查、偵查辦案,均由派出所轉交至片區刑偵隊。專業隊力量的增強,讓過去派出所難以“操心”的侵財類等“小案”受到重視,如今侵財類案件已佔到片區刑偵隊所辦刑案的7成以上。同時受立案分離也改變了過去執法辦案“一竿子到底”模式,減少了人情案、關係案。

第三步:機關“瘦身”下沉警力。

社區民警專職化、片區刑偵隊專業化,都離不開警力的增加。人手不夠怎麼辦?2013年,南湖分局提出了“小機關”的工作方向,剛性推進機關“瘦身”、警力下沉,先後集中精簡機關民警89人,下沉警力數佔機關原有警力數的三分之一。下沉的警力,一部分充實到片區刑偵隊和交警中隊,一部分轉崗成為社區民警,其中局機關50歲以上非領導職位的男民警全部下沉基層。

合理的用人、考核機制讓改革贏得民警支持

機構重組合並,難題往往來源於幹部人事安排。中層幹部職級、職數是否減少,對基層民警是否有更多政策傾斜,如何讓改革獲得廣大民警的支持?南湖分局在贏得警心上精準發力。

做好思想發動和政策引導。

南湖分局提出“中層職數不減、職級不降”,首先為中層骨幹力量吃了一顆定心丸。針對機關“瘦身”中部分民警的思想顧慮,南湖分局多次向廣大民警強調警力下沉的重要意義,教育引導民警樹立“下基層是趨勢、在基層有作為、到基層有進步”的思想。他們還適度提高派出所民警的待遇,增強基層工作的吸引力。如今南湖公安通過星級化的評定機制,每年有3名五星級、7名四星級、15名三星級的社區民警,可分別享受中層正職、副職和警探長待遇。在有效發動和導向指引下,南湖公安機關警力精簡穩定有序。有的部門在僅有5名警力的情況下仍主動精簡1人支持基層工作;有的老民警主動提出下派出所;有的年輕民警更是積極要求到一線艱苦崗位。

建立有利於大警種制改革的用人機制和考核體系。

南湖分局確立了“讓老實的人不吃虧、讓幹事的人不吃虧、讓綜合素質高的人不吃虧”的用人導向,建立中層正副職、警探長全員競聘機制和民警雙向選擇上崗機制,3年來累計有15名中層幹部落聘,民警崗位流動率達20.6%。有112人通過競聘得到提拔,其中來自基層所隊的比例達到78%。他們在警力資源二次配置上不搞“一刀切”,最大限度地把有專業特長的民警配置到機關部門,培養成“專科醫生”,把“一警多能”的民警配置到基層所隊,培養成“全科醫生”,突出技術崗位的專業性和勤務崗位的綜合性,從警力配置上助推了機關部門與基層所隊去同質化。

實行項目化績效考核制度。

南湖分局在考核中注重尋求各項目對應部門的業務特點,使情況相近、任務相當的部門處於同一競爭層面,追求同組考核結果的公平性和競爭性,並通過強化考核指標的平衡點,使單項考核指標獨立核算,解決過去考核“一俊遮百醜”的問題。同時,實行機關部門與基層所隊捆綁考核制度,在考核導向上向基層傾斜。

【短評】改革要科學謀劃、穩步推進

王 偉

在今年1月23日召開的全國公安廳局長會議上,郭聲琨部長提出,要深化警務體制改革創新,積極探索推行大部門制、大警種制,著力增強公安工作整體效能。3年來,浙江省嘉興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先行先試,在科學謀劃的基礎上穩步推進大警種制改革,變“多龍治水”為“大龍管水”,效果明顯。

大警種制改革不是警力的簡單重組,需要從各警種部門職能的邏輯關係中,發掘出更為合理的“謀篇佈局”。在“按警種設置部門、按職能設置專業”思路的引領下,南湖分局將32個部門整合為1個監督部門、3個綜合部門、4個執法執勤部門和1個直屬部門,不僅融合了一批職能相近、交叉重疊的機構,還大大強化了警種的共同屬性,集群作戰優勢進一步彰顯。

大警種制改革也不是警種職能的單純相加,需要強化大警種內各種資源的高度整合和深度應用,帶來公安工作整體效能的提升。新機制下,刑

事案件偵破從專業研判、多警種同步上案到警力調配有條不紊;信訪投訴、控告申訴等工作統一歸口執法執紀監督中心……南湖分局的一系列改革舉措,大幅減少了跨警種銜接帶來的損耗,促進了各警種資源的共享共用。

作為一項系統工程,大警種制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從派出所去全職化,到推進片區刑偵隊專業化,再到機構“瘦身”,環環相扣的改革舉措,反映出南湖公安秉持的“經營”和“適度”理念。3年來,南湖分局大警種制改革從醞釀謀劃到開花結果,離不開對警務改革的科學思考,離不開穩紮穩打的步步為營。在深化公安改革的進程中,只有深入研判、科學規劃,才能確保改革措施符合實際、切中要害,才能推動改革沿著正確的方向不斷前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