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與廣電實務-實務中有關天數的事項


通信與廣電實務-實務中有關天數的事項

通信與廣電實務-實務中有關天數的事項

通信與廣電實務-實務中有關天數的事項


對建設單位申報質量監督的要求

建設單位應在開工前 7 天向通信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辦理質量監督申報手續。國家重點工程、跨省工程應向工業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報,省內工程應向省通信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報。

安全生產許可證

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 3 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於期滿前 3 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於續。

合同變更中的注意事項

對建設單位或工程師的口頭變更指令,按施工合同規定,承包商也必須遵照執行,但應在 7 天內書面向工程師索取書面確認。如果工程師在 7 天內未予書面否決,則承包商的書面要求即可作為工程師對該工程變更的書面指令。工程師的書面變更指令是支付變更工程款的先決條件之一。

"先簽證後施工"要求

發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以外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受發包人要求的 7 天內就用工數量和單價、機械及儀表臺班數量和單價、使用材料和金額等向發包人提出施工簽證,發包人簽證後施工。如發包人未簽證,承包人施工後發生爭議的, 責任由承包人自負。

預付款

採用包工包料方式時,工程預付款比例原則上不低於合同總價的 10%不高於合同總價的30%。設備及材料投資比例較高的,可按不高於合同總價的60%支付。包工不包料(或部分包料)的工程,預付款應分別按通信管道、通信線路、通信設備工程合同總價的 40%、30%、20%支付。在具備施工條件的前提下,發包人應在雙方簽訂合同後的一個月內或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的 7 天內預付工程款。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應在預付時間到期後 10 天內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按要求預付時,承包人可在

發出通知 14 天後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數量及扣回

根據雙方確定的工程計量結果,承包人向發包人提出支付工程進度款申請書之日起 14 天內,發包人應按不低於工程價款的 60%不高於工程價款的 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可與工程進度款同期結算抵扣。

工程進度款的延期支付

發包人超過約定支付時限而不支付工程進度款,承包人應及時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時,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限,以及自工程計量結果確認後

第 15 天起計算應付款的利息。

建設工程索賠的程序

當出現索賠事項時,承包人應以書面的索賠通知書形式,在索賠事項發生後的28 天以內,向工程師正式提出索賠意向通知。在索賠通知書發出後的 28 天內應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的有關資料後,應於 28 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的有關資料後,28 天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當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的 28 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工程師應在 28 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逾期未答覆, 視為該項索賠成立。

竣工驗收備案

建設單位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 15 日內到工業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或者受其委託的通信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並提交《通信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及工程驗收證書。

質量監督報告

通信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 15 日內向委託部門報送《通信工程質量監督報告》並同時抄送建設單位。報告中應包括工程竣工驗收和質量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歷次抽查該工程發現的質量問題和處理情況、對該工程質量監督的結論意見以及該工程是否具備備案條件等內容。

備案文件審查

工業和信息化部及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或受其委託的通信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依據通信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對報備材料進行審查,如發現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過程中有違反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應在收到備案材料

15 日內書面通知建設單位,責令停止使用,由建設單位組織整改後重新組織驗收和辦理備案手續。

工程竣工價款的結算

工程初驗後三個月內,雙方應按照約定的工程合同價款、合同價款調整內容以及索賠事項,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

工程竣工結算報告的審查時限要求

(1)500 萬元以下的工程,應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開始 20 天內完成審查

(2)500 萬元至 2000 萬元的工程,應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開始 30 天內完成審查。

(3)2000 萬元至 5000 萬元的工程,應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開始 45 天

內完成審查。

(4)5000 萬元以上的工程,應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開始 60 天內完成審查。建設項目竣工總結算應在最後一個單項工程竣工結算審查確認後 15 天內彙總,送達發包人,發包人應在 30 天內審查完成。

工程竣工結算款的支付

根據雙方確認的竣工結算報告,承包人向發包人申請支付工程竣工結算款。發包人應在收到申請後 15 天內支付結算款,到期沒有支付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如達成延期支付協議,發包人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

工程質量保證金的保留

發包人應根據確認的竣工結算報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並保留 5%左右

的工程質量保證(保修)金,待工程質保期到期後清算(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質保期內如有返修,發生費用應在工程質量保證(保修)金內扣除。

保修時間

根據原信息產業部的《通信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 (信部規 [ 2005 ] 418號)的有關規定,通信工程建設實行保修的期限為 12 個月。具體工程項目的保修期應在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

質量事故的報告程序和報告內容

質量事故發生後,建設單位必須在 24h 內以最快方式將事故簡要情況上報主管部門和通信工程質量監督站,遇有人身傷亡時應同時上報安全主管部門,並在48h 內提交質量事故的書面報告 。

質量事故罰款要求

被處罰的單位或個人自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 15 日內,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