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了的房子拿不到不动产权证?怎么维权

浙江锦丰律师事务所唐超峰律师

VS浙江锦丰律师事务所马文涛律师


三证办不出 卡在哪里?

马文涛律师:开发商把土地证抵押给银行是行业惯例

开发商的土地证抵押给银行了,现在银行的贷款没还掉,抵押登记又没注销掉。所以直接导致业主办不了不动产权证。

开发商一开发之后,它的资金是很大的,很多是把土地拿去银行做贷款抵押。开发商开发项目完成之后,然后它要去办产证的时候,它要有个土地复核的过程。土地复核的时候,必须要你的土地是“干净”的。像这个如果说你土地已经被抵押掉的情况下,它会拒绝你办证。

唐超峰律师:开发商资金链出现问题

往往楼市情况好,房子都预售出去了,资金也都回笼了。就没什么大问题。这个案例其实是它的母公司出现了问题。

还有一些股东因为有自己的需要,拿着这个项目公司,去做抵押贷款。开发商跟银行有项目贷款,那银行是有专门的这个监管账户的,包括跟买房人之间,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也会注明这个监管,必须打入到哪个账户。

但是实践当中,有些是消费者由于他自己特定的目的想来规避,不想打入这个监管账户;有些是开发商要求不进入监管账户,同样房子业可以卖出去。

银行作为资金监管方 有没有责任?

马文涛律师:银行很难监管

银行跟项目公司是个借款关系,哪怕合同约定了。实际借款人把钱挪到其他地方去,银行也监管不了。

唐超峰律师:银行肯定有责任

我觉得银行肯定是有责任,你去做了这块土地的抵押,后来开发商又要把这个房子卖掉,房子卖出一套,你所抵押范围内的财产就变少了。银行有这个义务,把这个钱监管起来。

消费者的损失如何规避?

马文涛律师:法院判决确认业主有房屋的产权证

消费者已经有起诉到江干法院的,诉求很简单,要求确认我对滨江紫金府里某套房子有产权证,江干法院判决也确认了。法院是为了保护消费者。但是出现问题了,你这样判有没有用?是个问题。

唐超峰律师:最高院已有判决 银行应该注销土地证

类似的案例,最高院也有过判决。开发商把土地证抵押给银行了,销售完以后,贷款没还上。后来双方打起官司,一审二审再审到最高院。最高院的态度很明确,银行已经同意开发商进行销售房屋,抵押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将来把房子卖掉以后,你对这个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现在房子卖掉了,银行没有把这个钱给控制住,法院认为这种情况,你抵押权已经丧失了。所以说滨江紫金府这个案例。如果按照最高院的逻辑,银行已经丧失了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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