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新津基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编外人员

招聘|新津基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编外人员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和《新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新津人发〔2008〕10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县各基层医疗机构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政治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自觉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应聘岗位的工作。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并具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状况的体检合格证明。

(三)岗位对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岗位,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紧缺专业特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学历要求及资质要求: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招聘需求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2

招聘需求表

招聘|新津基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编外人员

3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5日—10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新津县卫计局405室(新津县五津西路52号;联系电话:028-82517285)。

(二)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下述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等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复印件;近期小2寸彩照2张;工作简历及业绩材料等。

(三)其他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

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成绩:满分为 100分。

4.笔试时间:2018年10月30日上午9:30-10:30

(二)面试:根据划定的分数线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三)考核:考核按笔试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按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据岗位需求总量及参加考试人数,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复)检,视为自动放弃体(复)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新津卫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六)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人员管理:聘用人员需聘用到与招聘岗位一致的岗位上,如发现聘用到不符合的岗位,将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新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0月8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