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工作开始了,有符合以下条件的都可申报,经区、市、省、国家批准后,即可获得救助金10000元。
审
报
条
件
户籍:报送对象需为平川区农村户籍
年龄:35-64周岁之间
患病程度:乳腺癌为浸润性;宫颈癌为ⅡB及ⅡB以上
申报时间:2018.10.08—2018.10.31
申报程序:各乡镇妇联主席对患者资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两癌”患病妇女的资料复印件于10月31日前报送区妇联办公室。区妇联会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两癌”患病妇女的详细资料和患病情况在全国妇联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数据采集系统中填报,并申请“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
联系人:常江宁
联系电话:0943-6622664
注意:已申请上报过或者享受过全国“两癌”救助的患者不再重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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