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报道女婿拧开电梯门,丈人踏空身亡,网友:涉嫌谋杀,你如何看?

轮回LH2018


女婿“私自”拧开电梯门,丈人“好奇心”驱使,上前查看,一脚踏空。目前,女婿和家属正在找物业谈赔偿事宜,个人认为说是意外事故,有些牵强,说是谋杀,更加牵强,但是说女婿“过失致人死亡”还算说得过去。

事件报道

10月6日,人民日报微博版发布了一则“女婿擅自拧开电梯,老丈人坠落8米电井身亡”的消息,舆论哗然……



事故后女婿的回应

女婿说“我是电工,本是想检查疑似故障电梯。


从视频里可以看出,女婿和老丈人并排一起,一边聊天一边等电梯,也许是出于怕老丈人等太久,也许是觉得和老丈人在一起不自在,也许只是单纯地电梯出了故障,女婿拿出电梯三角钥匙打开电梯准备检修,他在打开电梯门的一瞬间是疏忽大意的,因为作为电工和检修工的他应该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即女婿在检修电梯门之前,应该做好安全警示挂牌制度或者安全警示围栏。

但,因为没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最终导致自己的丈人坠井身亡。

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因此,我认为女婿存在过失致人死亡的嫌疑。

乘坐电梯的注意事项

现在的电梯事故频发,有部分原因可以归咎到人们安全意识的缺乏,

譬如事件中的老人,肯定没有想到电梯打开之后是什么样子?

无独有偶,9月1日,在广东清远,一个约五六岁的小男孩推着自行车走进电梯内,在上行过程中,突然对着电梯按键小便,没过多久,电梯突然一片漆黑,还好小男孩最后平安无事。

因此,平日里应该多给老人,小孩灌注一些乘坐电梯的安全事项知识:

1、火灾、地震发生时,严禁搭乘电梯。

2、搭乘电梯时,请勿在乘轿厢内嬉戏、跳动,以免影响电梯正常运转。

3、禁止在乘厢内吸烟,保持电梯轿厢内清洁,以廷持电梯的使用寿命。

4、使用电梯时,避免超重,以免造成危险。

5、使用电梯搬运物品时,严禁利用棍棒等物品插入电梯大门等候,以免影响电梯结构,造成危险。

6、搭乘电梯时注意幼儿防止其双手触摸门板,以免电梯关门时造成夹伤。

7、电梯发生故障被关在轿厢内时,应按下「紧急呼叫按钮」,等待专业人员处理,切勿强行撬开电梯轿门逃生,以免坠落。

8、保持电梯机房的清洁、干燥,并防止雨水渗入。

9、电梯机房应上锁,以免闲杂人出入,破坏机器。

10、电梯应定期由合格专业厂商保养、检查。

11、电梯运转有异状时,应即时通知专业业厂商检修,切勿自行处理。


幸福妈妈的秘密


不久前也关注了事态发展,视频也回放看了,涉嫌谋杀,我觉得有嫌疑。


涉嫌谋杀,女婿必须有主观故意,如语言引导,身体动作辅助等,

从视频中看不见语言,但动作上能看到,女婿先打开电梯门,感觉只有半扇,双腿微弯,重心向下,专门留一个一人宽通道,丈人进电梯时女婿是看了一眼,然后丈人进电梯,掉下,虽然后来做出拉的动作,但滞后时间太长。
觉得有嫌疑,主要是目送丈人进电梯不符合常规,放任结果发生,大家知道,电梯有故障或打不开,常人绝对不会从上面钥匙孔处开,能从上面钥匙孔开,绝对是对电梯常识十分了解的人,女婿的工作也说明这一点,自然知道电梯井的危害,既然说检查,只是把门打开,并没有下一步检查,而且听说后面和物业协商赔偿,我觉后面全程目睹的拉狗女士的精神损失也应赔偿,当然任何事情都是讲证据的,这只是个人猜测,一切以办案机关的为准。


发现葫芦头


老罗说法:从视频中来看,女婿并不构成故意杀人。

通过视频中可以看出,两人当时在等电梯,结果电梯出现故障。女婿便取出了开电梯门的三角钥匙打开了电梯,以进行检查,结果女婿在看的时候,岳父却也自己凑上前去观看,最终自己没看见脚下而一脚踏空,最终从高空坠下不治身亡。

有人说,女婿的行为涉嫌谋杀,老罗不这么认为。

谋杀也即是法律上的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情节非常严重,需要严格的适用该罪的构成要件。但是从目前所了解的信息显示,女婿本来就是电工,平时的工作职责也就是小区的电气设备的修理维护等,其随身携带着开电梯门的钥匙,也是可以说得通顺的。

而从视频中可以明显的看出,女婿打开电梯门的时候,岳父本来是站在其身后的,他怎么可能会故意杀人呢?难道是男子打开了门之后,主动叫岳父过来看,然后使得岳父掉下去的吗?这不符合常理,且从视频中可以看见,女婿在岳父掉下去的时候还主动伸手去拉岳父,只是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而已。

有人说,女婿的行为构成过失杀人,老罗也不这么认为

过失杀人在法律上的名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然而这里有个重要的区分点:如果行为人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或者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的,而且最终导致他人死亡的,才能构成此罪。

然而,本案中,女婿打开电梯门的时候,并不可能预见到岳父会上前观看,且不可能会预见到岳父会不看脚下就掉下去了,即此时女婿不负有相关的注意义务,对于事情出现这样的结局他也是没想到的。

综上,老罗认为此案只是一起意外事件,但是老人的家属向物业索要赔偿也是没有道理的,毕竟在这整个案件过程之中,物业公司并不存在任何的过错,不可能要求物业承担赔偿。


罗召均律师


说谋杀就可笑了,过失杀人肯定能沾边一点。悲剧是定性的,前面或可再加上逗比的。

在泰山衣帽整肃,哦,没戴帽子,黑衣黑裤中山套装,悠闲地背着手,领导视察似地踱下去的时候,他的快婿是下意识伸手去阻挡拉扯一下的,可惜重力导致泰山崩于前的加速度,超出了他下意识的反应速度。下意识的阻拉动作,便是非预谋杀人的明证。

再说动机呢?不是杀妻或别的人,从画面分析,老泰山此番大概是随女婿来看新房的,大概女婿新买了处小高层,于是他整肃穿戴,以表示正式,然而老套;又背手闲踱,以彰显地位,然而古板。则我猜此泰山必是乡下郎中或教师,之类的文化人了。

作为电工与电梯维修工的快婿,在与泰山等待电梯时,发现指示灯闪烁,似乎有毛病,于是感觉顺便露一手看的机会来了。

失误之处在于,一,快婿自分泰山懂得指示未到而拧开电梯,里面便是空洞的常识,且自己就在门口,怎么也没预料泰山悄无声息地背手踱步进而竟下,而没提前伸手阻拦的原因,在于他以为泰山的低调视察行动,当在门口止步。

二,泰山自分从乡下来,怕快婿内心嘲笑自己不懂电梯这都市高级设施,在背手悠闲踱步四周视察以作等待时,门给打开了,他同时也可能认为是快婿特意给他开辟的捷径,若要再去问能不能进,或被快婿催促,就显出自己老土的本质了。于是,他不着一言,自信而悠闲地背手踱进去了先,谁知是踱下去了呢。

在坠地前,泰山与快婿的心头,都有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

这场逗比的悲剧,完全是可以避免的。生活中有很多危险,真的不要再有哪怕一丁点的虚荣,真的不要再吝惜那看似没用的一句话,一句话而已。



思绪的游鱼


此案最多是过失致人死亡案,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是按照意外事故来进行处理的!

悲剧发生在黔东南州岑巩县。9月24日中秋节,周先生接岳父到县城自家过节。饭后,岳父提出去亲戚家走动一下,正好周先生就在亲戚家所在的那个小区工作,于是周先生就带岳父一块去了。

到了小区,他们在一楼等电梯的时候,周先生看到电梯控制面板上的箭头忽闪忽闪,由于自己是物业上的电工,平时也会对电梯进行维修,于是他就拿出钥匙打开电梯门进行检查。

从视频来看,看到周先生打开电梯门,其岳父估计出于好奇,探头向电梯里张望,还挤过周先生向电梯里走去。当时周先生可能出于大意,也没有对岳父进行提醒,等看到岳父往下掉落的时候,他明显有着伸手拉一把的动作,只是太迟了……

在笔者看来,女婿的违规操作,岳父对电梯知识的匮乏,共同造成了这起悲剧。对电梯进行检修,按照常规,应该设置好围栏和警示标志,然后才能操作,而女婿动作简单粗暴,直接打开门,却忘记提醒了对电梯一无所知的岳父。

至于老人家属与物业协商赔偿,估计他们认为周先生是在执行工作任务,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此案中,由于周先生是小区物业上的电工,平常也会做电梯的检查与故障维修,所以发现小区电梯出现问题,其进行检查,确实也是份内之事,就一点来讲,其确实是在执行工作任务。但是由于其也存在过错,物业公司在赔偿后也可以对其进行追偿。


打虎拍蝇


在这件事情中,确实没人明白这个女婿是怎么想的。至于是不是涉嫌谋杀之类的,不敢妄下结论。但从视频中来看,这个伤亡事件基本是这位女婿的主要责任。

据悉,当时女婿和老丈人走亲戚,二人在电梯间等候片刻电梯没到,女婿便上前抬手在电梯外门左上部位操作,随后打开了电梯外门。接着,等候的老丈人走向打开的门,先探头向里面看了一眼,接着便抬腿往里迈,一脚踩空掉入8米深的电梯间,后不治身亡。

此事在网上传开后,大家都这个女婿产生不少疑问。

1、他怎么会有电梯外门的钥匙

电梯门钥匙只有物业电梯管理、维修人员才应该有,这个女婿的钥匙从何而来。从他那波操作来看,可能是从事与电梯相关工作的。否则他不可能有钥匙,也不会知道电梯外门应该如何打开。据悉,他确实是该小区电工,也负责电梯维修等工作。

2、他有没有权利擅自打开电梯外门

这确实是个比较关键的问题,即便他是电梯检修员,在打开电梯外门之前,都应该先向物业管理者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操作。否则,他便没权利擅自打开电梯外门。从视频中看,他并没有按规定做任何请示工作。而是直接上去操作,且他打开电梯外门的宽度也超出了规定要求的宽度。

3、他是否对老丈人做了提醒

打开电梯外门是存在危险的,女婿在打开之前或打开后,应该提醒老丈人不要靠近。但从视频中看,他似乎并未做什么提醒。否则,老丈人不会径直走向电梯门并向里迈步。

从这种种迹象来看,在这个事件中,这个女婿犯了不少错误。而这些错误,正是导致其老丈人坠入电梯间不幸身亡的原因。因此,无论这个女婿是否为故意,他都应该为此次事件承担主要责任。

据悉,事件发生后,死者家属找了物业协商解决此事。但这个事故应该与物业没什么关系,家属应该追究的是这个女婿的责任,而不应该把责任强加于物业身上。况且,他们找物业赔偿,是在以事故来解决。而这个事情应该不属于简单的事故,可能是女婿涉嫌过失致人死亡。

至于女婿的所有行为是否为故意杀人,还有待调查。不过,好像这个概率不大。

最后提醒朋友们,电梯不可随便擅自去操作,如感觉电梯有问题,要及时向物业等电梯管理方反应情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大家对此事有什么自己的看法呢?

【谢谢朋友们耐心阅读,欢迎关注、评论等,发表看法,一起互动交流!】


龍族社


从视频上看,此事件应该属于意外,如果谋杀,必须存在几点,一是作案动机,女婿是接丈人来过节的,好像没有谋杀其理由,二是谋杀手段,女婿是电梯维修工,他肯定知道有监控,而且用这手段谋杀丈人,也太不近情理,三是有人说老丈人进电梯,女婿拉他滞后一步,人的反应不是一样的,当突发事件发生时,有一个反应过程。

我认为此事尽属意外,女婿开电梯考虑欠妥,少了安全这根弦,老丈人可能不是经常乘电梯,缺乏安全意识,故造成此意外。

许多事情是瞬间发生的,千万别把一件平常事件复杂化。

个人看法,不一定正确,相信警方会在调查基础上,会作出正确判断!


凉奕群


只是看了一下动图,但通过这张动图,并不能看出什么,事情的前因后果不是很清楚,至于说是谋杀,我觉得这个得综合考虑吧。

比如,女婿的作案动机,女婿平时和丈人的关系,最近两人有没有什么矛盾,但无论怎么样,丈人因女婿而死,这点是毋庸置疑的,至于以后丈人的女儿如何和女婿生活,这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我最搞不懂的就是,电梯好好的,干嘛要用钥匙打开,用钥匙打开,说明他知道里面的可能出现的危险啊,为什么不和丈人说一声,让他距离远点,这点我搞不明白。平时在家的时候,我切菜的时候放菜刀,我都特别小心翼翼的,把它放在一个我碰不到的地方,就怕自己转身把菜刀碰掉,然后菜刀落在自己的脚上,虽然这种事的概率很小,但也是有一定的危险性的啊。

最后,谋杀不谋杀先不说,至少这个女婿没有提前进行告知,最起码得是个误杀。


门这么小,自己用身子也堵着了,不理解



小幸福的萌萌雷


大家都在讨论,我也来凑个热闹。以下内容纯属想象结合名侦探柯南情节,如有猜对纯属巧合。

小明是一名电梯维护员,工作普通,收入一般,胆小怕事,但庆幸的是,娶到了一个满意的老婆,但老婆有个古板老派的爸爸。

婚后,开始阶段小两口和老人同住,生活中,因为小明从小没有接受过太好的教育,经常在行为举止上受到岳父的教训。

心中憋屈的小明,和老婆商量后,小两口决定搬出来住,以免矛盾增多。节衣缩食买了房,因为不够钱,还和老丈人借了一些。由此,老丈人更不喜欢女婿了。

搬入新居后,适逢过节,女儿想请父亲过来一起吃饭,派女婿去接老人。路上,由于小明又出现一些老人看不惯的行为,收到了丈人毫不留情的批评,想着过节还挨骂,心里的不满和憋屈真是难受至极。

不敢还嘴又内心愤懑的小明,带着老丈人来到新居楼下,却发现电梯按钮亮着但是打不开门,物业却没有放置任何警示和说明,身为电梯维修工的小明,觉得该是时候表现一下让丈人赞赏一下,于是拿出随身工具打开了门。

开门的一瞬,小明看到了里面乌漆墨黑就想到了什么,突然一个危险的念头冒出来,让老头先走,要是出了啥事,伤了也算出了口恶气,要是死了,以后就没人老是教训钱也不用还了!没工夫细想,小明拿出平日老头教育的方式,让开路请丈人先走。丈人很满意,总算看到女婿的用处和进步了。老头背起双手,威严的一马当先,就一脚踏入了黑洞。。。


来看看杂家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话不一定对。根据生活经验合理的推测当然可以有发言权。但是没有调查,没有分析,就在键盘前想象带节奏,肯定是不对的。

我看了很多网友的评论。“电梯没到层自己把门拧开让老丈人进去?”“一般人谁懂拧电梯,说不是谋杀都不信”等等言论

但据媒体采访这个女婿的报道,女婿是接岳父来过中秋的。而女婿本身是这个小区的电工,平时也会维护维修电梯的问题。这个女婿跟岳父遛弯的时候,发现电梯一闪一闪存在故障,用钥匙打开了门打算检修。这个时候岳父以为可以上电梯了。一脚就下去了。通过公布的视频可以看到女婿有阻拦的动作。如果情况属实的话,我个人认为是意外事件,没有涉嫌谋杀。

但是意外事件还是故意杀人,我们说了都不算。这个要看警方的调查。如果是意外事件那只能说是悲剧,女婿不需要付法律责任。但如果是故意杀人,那女婿下辈子就在监狱里了。故意杀人,即主观上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直接故意)或是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 过失杀人,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而没有预见到,造成被害人死亡(疏忽大意的过失)或是已经预见但是轻信能够避免,而造成被害人死亡(过于自信的过失)。

这里涉及了意外事件,故意杀人,过失杀人这3个概念。警方会通过主观、客观、主观条件、客观条件这4个方面去调查。比如女婿跟岳父平时关系如何?女婿是否真的是电工,平时是否会维修,事发前是否有突然购买意外险等等多方面因素去考虑。

通过视频看到女婿有阻拦岳父下落的动作,所以我先排除故意杀人。现在就是考虑意外事件和过失杀人的区别。这2个区别在于过失犯罪可以预见而意外事件不能预见。这里就需要衡量女婿是否能预见这个电梯会是空的?岳父是否会踏入而掉落?我认为预见电梯是空的这个是可以预见的。但岳父踏入而亡是没法预见的。

综上我个人偏向是意外事件。但具体还是要看警方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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