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天註冊商標這是十分普遍的事,要知道根據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去年的數據統計:截至2017年12月底,我國商標累計申請量達2784.2萬件,根據這個數據可推算我國去年商標申請平均每天就有7.6萬件。
可是在同一天申請同一商標,這是要多麼的心有靈犀。那麼當企業真的遇到這種情況,又該如何解決呢?讓《商標法》來告訴你。
根據《商標法》規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註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初步審定並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並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若均無使用證據或證據無效的,則採用抽籤的方式決定誰的申請有效。
一般來說,如果遇到商標同日申請的情況,有三種方式解決:
1、遞交使用證據,證明在先使用商標:
商標局要求商標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有效的在先使用商標證據,以決定誰能獲得商標申請資格;
2、友好協商,自行解決:
若雙方提供的證據均無效,或出現同日使用、均為使用的等無法分出勝負的情況,雙方商量好商標歸誰,然後以書面協議的形式告知商標局,以決定誰能獲得商標申請資格;
3、靠運氣,抽籤:
不願意協商或協商未果的,商標局將以抽籤的形式來確定申請人。
光說理論終是紙上談兵,麥小豆查詢了關於同日註冊同一商標的資訊,看一下面對這情況商標局是如何根據《商標法》來處理的。
-THE FIRST-
2003年2月20日,瀋陽惠成調料有限公司與開原本山影視廣告藝術有限公司在同一日申請第30類食品類的“藥匣子”商標,後收到國家商標局發來《商標註冊同日申請抽籤通知書》,按《商標法》規定,抽籤決定商標歸屬,最終因本山影視公司人員未到場抽籤,“藥匣子”商標由惠成公司獲得。
-THE SECOND-
北京華勝時代生物技術有限公司於2002年6月5日在國際分類第31類“黑楊樹(植物)”商品上申請註冊“華勝一凡”純文字商標。經審查後發現在同一天就同一商標有某自然人也申請了該商標。根據《商標法》,商標局分別向其申請人和代表人發出《商標註冊同日申請補送使用證據通知書》,要求他們將申請註冊在“黑楊樹(植物)”商品上使用該商標的證據原件或經公證的影印件等證據材料報送商標局,最終因其中一方撤銷申請商標,故而商標歸屬北京華勝時代生物技術有限公司。
兩起案例:一起採用抽籤決定,一起採取提交證據方式。抽籤便不用說了,運氣最重要,但是提交證據與協商,兩者都需要一定的法律知識,誰更專業誰就更有機會勝出。
所以遇到上述情況最好諮詢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爭取取得商標申請資格。切不要因為漠視大意錯失良機!當然,一方勝利免不了有一方失敗,不幸失敗的企業也不必太過沮喪,可以爭取轉讓商標這一方式取得商標使用權。
如企業有任何關於商標的問題,都可來諮詢麥知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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