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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為季我努學社青年會員田毓馨。
戰國時期,秦國的秦孝公即位以後,立志變法圖強,於是重用商鞅,先後兩次進行變法,其中就有一項就是“獎勵軍功”,頒佈了按軍功進行賞賜的二十級爵位制度。
秦孝公
這二十級軍功爵位從低到高分別是:公士、上造、簪嫋、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長、右庶長、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駟車庶長、大庶長、關內侯、徹侯。
秦軍士兵(網絡圖)
當時的秦國,實行世卿世祿制度,貴族享有諸多特權,社會風氣不佳,且鄉里常有百姓進行打鬥,商鞅以為與其私鬥傷民敗俗,不如上戰場為國家為人民奮勇殺敵。於是在這種情況下,商鞅設立了二十級軍功爵位制,法律規定,凡行伍中人,不論出身如何,一律按其所立軍功的大小進行賞賜,即便是宗室貴族,未立軍功者同樣不能擁有爵位。這樣就大大地鼓舞了官兵們的士氣,使得秦軍的戰鬥力大大提高,從這以後,秦國的軍事實力不斷增強,這對於秦最終橫掃六國、完成全國的統一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戰國七雄
參考文獻:
1.《商君書 境內》
華 興 春 秋
小編 :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 趙培文 王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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