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0.6”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案情通报

2018年10月6日18时许,长垣县纬十六路(东了村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机动车撞倒行人后逃逸,该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长垣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及时锁定肇事嫌疑车辆及肇事逃逸司机狄某。迫于压力,狄某于10月8日11时投案。

目前,狄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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