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追繳2019年1月1日年前的社保!工資和社保聯查成爲趨勢!

自社保明確劃徵稅務後,社保一直牽動著企業和員工的心。

按照中央關於機構改革的決策部署,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各項社會保險費和先行劃轉的非稅收入。此後,稅務追繳社保成了各方所擔憂的事情。

而就在近日,人社保發文了,要求不追繳2019年1月1日前的社保欠費!這對於企業來說無疑是一個好消息!


不追繳2019年前的社保欠費

不追繳2019年1月1日年前的社保!工資和社保聯查成為趨勢!


不追繳2019年1月1日年前的社保!工資和社保聯查成為趨勢!

劃重點:

1.2019年1月1日前社保要平穩過渡到稅務局管理,1月1日前社保不做追繳2.官方不追繳不代表員工的利益不受保護,員工仍然可以依法維護自身權益3.2019年1月1日後社保必然會嚴格稽查,依託金稅三期和金保二期強大的數據處理能力4.今後放管服的趨勢是建立自查自糾平臺,對個人或企業的管理依託於司法體系、信用體系三位一體的生態型系統。今後政府的重點以服務為主,以查代管的模式,減稅減得少,查稅查得嚴將是今後的主旋律。

看完以上內容很明確了吧,不追繳社保,正式給所有人都吃一顆定心丸:

不追繳2019年1月1日年前的社保!工資和社保聯查成為趨勢!

不過各企業也不能因為不追繳社保就可以不繳社保,必須提醒各企業負責人,之前的社保不追繳,但是現在和以後都必須繳滿社保,不然將重罰,人社部已經通知清楚了。

工資表不再安全!

當大家都在熱切討論個稅改革的時候,部分企業已經被稅務包圍了後院:因為他們公司的工資出大事了!這幾年關於偷漏個稅,工資造假的新聞不覺於耳!

因為現在國家對發票管的嚴格,虛開發票擔心風險太大,乾脆直接虛列工資:

第一,虛列工資稅務不上門核查,基本發現不了;

第二,虛列工資金額往往不大,一般不容易預警。

但是,在2018年一定要叫停這些違規操作了!看一家新三板公司最近剛剛公佈的被稽查案例:

子公司2011年賬列應付工資科目為5,013,120.00元,其中列支永新工作人員2,779,470.00元,銷售及相關人員工資714,500.00元,外勤人員工資1,519,150.00元。檢查發現賬列外勤人員發放的工資其中有1,211,400.00元無簽字記錄、轉賬憑證或收據有效發放依據。對於無有效發放依據的工資屬多列工資1,211,400.00元,應補繳企業所得稅302,850.00元。

稅務稽查的時候不僅稽查了工資表,還要去核查簽字記錄、銀行轉賬、收據等。僅僅憑一張工資表就去矇混過關肯定是不行的!

@老師,我們公司都是現金髮工資,可以嗎?

答:這是完全可以的,國家沒有要求也不會要求你們的支付方式必須非現金。更何況現金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員工工資是可以現金支付的。

@老師,那為什麼還有很多人必須銀行轉賬呢?

答:當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都火的不行的年代,身處京滬廣深等一二線城市的你們,竟然應現金髮放工資?你們內控在哪裡?你們又是如何將發放員工的工資如實納稅申報了呢?

其實,稅務人員的這些疑問,可能是最大的風險。也是你們最大的問題。所以,沒有特殊目的,一定要選擇銀行轉賬發工資,稅務來核查,拿出來一看,大家都省事!

@老師,我們公司每個月都有銷售啟航大會,必須發現金才可以,這樣起到鼓勵的作用,那怎麼做比較安全?

答:一定要有簽字記錄,最好財務那邊留有一份簽字版工資條(記住這個,就像案例中這個企業,稅務18年來查你11年的賬目,這個時候聰明的你一定要保留在會計憑證裡面,直接翻出來就可以了!還有,簽字人員一定要有勞動合同書,這些是證明簽字真偽和員工身份的證明!

個稅和社保聯查成為趨勢!

其實很多企業對於個稅基本還算是規範的,但是對於社保這一塊可能是個最大的坑!

社保徵管權統一移交稅務了,這對於很多社保不規範的企業而言,這是一個雷!是一個驚天的雷!

經常有人在微信群和微信好友、公眾號後臺提問,有沒有風險?其實這個問題最好的答案不在別人那裡,而是在你們老闆那邊。

就跟諮詢我們公司買了10萬元的虛開發票一樣,你說有沒有風險?

我跟你說沒有任何風險,你信嗎?

千萬不要用其他應收款來規避個稅

很多會計當時為了給老闆省稅,直接掛賬其他應付款。長期不處理,到後來各種填坑怎麼都填不完!

根據財稅〔2003〕158號 ,納稅年度內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除外)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後既不歸還,又未用於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徵個人所得稅。

到時候,被稅務稽查了,老闆可能真要破口大罵可憐的會計了!

溫馨提醒

1.工資成為燙手山芋,會計不要輕易去摸!

國地稅合併之後,工資是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工資薪金的斷層終於彌補上了。之前企業申報個稅的工資和企業所得稅的工資經常不一致,但是因為屬於不同的稅務機關,所以往往成為很多企業鑽空子的地方,現在堵上了。現在如果還要這麼做的話,就是水庫邊非要掙扎逃出水庫的魚,難不難?容易被發現不?

2.以後的個稅必須成為稽查重中之重!

其實最近大家熱議的個稅改革基本定型了,該賺的吆喝也差不多了!從公佈的徵求意見稿來看,各種專項扣除:子女教育、大病醫療、房租、房貸,看上去每一項都有故事,更有學問,當然了也蘊含了很多風險。既然有很大的風險,那就問題就來了,稅務會把個稅作為一個專項來稽查核查,那麼會計的風險也隨著而來。

不追繳2019年1月1日年前的社保!工資和社保聯查成為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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