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代收代付政策(二),如何进行p2p的风险规划

政策:

2016年8月16日,银监会等出台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性质和业务范围,即P2P平台的性质为金融信息中介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P2P平台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第十条规定,P2P平台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不得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质保服务专款就是P2P行业以前的风险备付金或者风险准备金,暂行办法已经禁止这种行为,平台为了逃避监管换了一个马甲而已。但是属于风险备付金,政策未定论。

p2p代收代付政策(二),如何进行p2p的风险规划

风险准备金一般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或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用于弥补亏损的风险准备;P2P平台不属于金融机构,它提供的是中介服务;质保服务专款属于增信服务,即便说该笔钱来源于平台利润,也是违规的;如果该笔钱来源于出借人一定比例的资金,还涉嫌非法归集资金;

目前的监管政策,只是禁止网贷平台直接或变相向借款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至于质保服务专款是否为变相担保还需要经有关部门认定。监管规定平台不得提供担保,但没有明确对风险备付金进行界定;平台为了规避风险,采取了一些变通的做法,改名为质保服务专款,在平台协议里表述是‘一定限度内补偿出借人可能存在的回款损失’,并没有说完全补偿,所以,质保服务专款是否合规还需监管明确。

p2p代收代付政策(二),如何进行p2p的风险规划

目前,关于质保服务专款或风险备付金的规范使用上存在空白,仅仅是通过相应的协议约定。

p2p代收代付政策(二),如何进行p2p的风险规划

自民生银行在2016年2月最先涉足P2P资金存管业务,有4家P2P公司成为该系统的首批合作平台。包括建设银行、广发银行、招商银行、徽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恒丰银行等超过17家银行推出P2P平台的资金合作业务,2016年11月24日,拍拍贷宣布与招商银行达成交易资金存管服务合作协议,拍拍贷成为招行在P2P资金存管方面的首家平台。与此前信而富选择与建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协同参与资金托管业务不同,拍拍贷是直接与招行合作。另外已经对外公布出来的约有30家P2P平台与银行签订了资金存管协议。在P2P资金托管业务上,网贷平台、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处在一种微妙的三角关系中,实力强大的平台更希望绕开第三方支付这一中介,但是银行这一强大后盾不可能为网贷平台的信用“背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