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財產保全應提交材料清單

申請財產保全應提交材料清單

1、訴前、訴中或仲裁中財產保全申請書

注意:【訴前及仲裁中財產保全申請書應列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基本信息、申請事項、事實與理由;請提供具體且明確的財產線索】

2、申請人、被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材料(詳見起訴應準備材料)

3、擔保書。擔保書應當載明擔保人、擔保方式、擔保範圍、擔保財產及其價值、擔保責任承擔等內容,並附相關證據材料。如由案外人提供擔保的,須提交擔保書原件(擔保人需在本院工作人員見證下在擔保書上簽名)

4、擔保人主體資格材料

①擔保人為自然人時,需提交與原件核對相符的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②擔保人為法人時,需提交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及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

5、擔保財產資料(可選擇以下擔保方式中的一種)

(1)現金擔保

① 訴中、仲裁中財產保全的,擔保數額不超過請求保全數額的百分之三十;

②訴前財產保全的,擔保數額應當相當於請求保全的數額。

(2)房產擔保

①如果房產有查封,無法用作擔保

②如果房產有抵押,貸款餘額不能超過房產價值的一半,否則不能用於擔保;有抵押的房產需提供銀行還款記錄,還款記錄上要註明抵押房產名稱,或者註明抵押合同號(註明抵押合同號的需要提供貸款合同)

(3)擔保公司或保險公司擔保(擔保機構出具的擔保書必須寫明提供擔保的具體案件案由、案件當事人、擔保金額、同意承擔因保全申請錯誤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擔保人和擔保日期等;由擔保機構的委託代理人向本院提交擔保書,應當同時提交授權委託書及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4)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財產保全的,可以接受其出具的保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