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氰胺」案件原三鹿董事長有望再減刑,最早2022年出獄

“三聚氰胺”案件原三鹿董事长有望再减刑,最早2022年出狱

十年前的三聚氰胺事件,禍及30萬家庭,改寫了中國乳業的命運,共21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三鹿集團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三鹿集團)董事長、總經理和黨委書記田文華毫無疑問處於這場漩渦的中心。

“三聚氰胺”案件原三鹿董事长有望再减刑,最早2022年出狱

田文華

這十年期間,田文華仍然備受關注,主要是因為,本來被判為無期徒刑的她,經過三次減刑,已將刑期減至15年3個月,有望在85歲那年獲得自由。

“還可以再減”,北京京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越表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八條,無期徒刑罪犯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十三年,起始時間應當自無期徒刑判決確定之日(二審判決時間2009年3月15日)起計算。

也就是說,田文華有可能再減刑兩年三個月,最早在2022年3月15日出獄。

“三聚氰胺”案件原三鹿董事长有望再减刑,最早2022年出狱

田文華7年減刑3次 第一次減刑在入獄後2年

三聚氰胺事件第一次開庭。在最後陳述時,田文華懺悔落淚,並表示,“願意接受法律任何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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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宣判,田文華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2468萬餘元。宣判後第二日,田文華表示不服一審判決,當即決定提出上訴。

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田文華第一次獲得減刑,刑罰由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19年,剝奪政治權利終生改為六年。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合議庭審理記錄顯示,田文華記功三次,2010年度被評為獄級改造積極分子,有悔改表現。

法院審理,田文華陸續獲得多次記功等獎勵,且無違規違紀行為,裁定對其減去有期徒刑1年9個月。

執行機關河北省女子監獄再次提出對田文華的減刑建議書,鑑於其悔改表現突出,受到考核記功獎勵2次,考核表揚獎勵5次,2014、2015年度被評為獄改造積極分子,建議田文華減刑一年半。石家莊市冀中南地區人民檢察院審理後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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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31日,三鹿集團門頭標識被拆除。

田文華或再減刑兩次 提前到80歲出獄

經過三次減刑,田文華有望在2027年8月3日出獄。但這還不是田文華的終極追求。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符合減刑條件的,減刑幅度為——

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一般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


確有悔改表現並有立功表現,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一般不超過二年有期徒刑。

回顧田文華前兩次減刑可發現,減刑期均未超過兩年,減刑理由均包括有悔改表現和立功。

根據有期徒刑服刑期最少不得少於13年的規定,還剩下15年3個月刑期的田文華,還可通過最少兩次減刑,最終減少到13年服刑期,有望最早在2022年3月15日出獄。那時,田文華剛好80歲。

田文華還想保外就醫 但這只是主觀意願

備受關注的還有田文華能否保外就醫。有人分析,田文華70歲後便可申請保外就醫,家屬也正在積極準備。

但此前有報道稱,河北省監獄管理局主管宣傳的龐姓工作人員表示,監獄目前沒有讓田文華保外就醫的計劃,這只是田文華親屬的主觀意願。

張越表示,不存在70歲就可保外就醫。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只有田文華存在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才可以保外就醫或暫予監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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