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單」返佣金?拿不到佣金還得還錢!

大學生不要輕易洩露個人信息

燕趙都市報訊(記者宗苗淼)到了大學,環境改變,消費觀念也隨著改變,但是大多學生每個月的生活費是固定、有限的,用學生身份貸款、分期付款的情況隨之增多。力所能及範圍內的分期付款無可厚非,但想利用“刷單”得到佣金,這風險可就大了!有的學生因此上當,不僅沒拿到“刷單”的佣金,還得還欠款。人行金融專家提醒廣大學生,對有害網絡借貸要提高辨別能力,同時,大學生也不要輕易洩露個人信息,抵制不正當盈利。

案例:“刷單”是假,詐騙是真

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在2018年“金融知識普及月”期間,公佈了一起“利用網絡借貸詐騙大學生網絡購物分期付款案”。

據悉,杭州一家網絡科技公司通過互聯網分期購物平臺向在校學生以分期付款方式出售手機等商品,其招聘的兼職校園經理,主要職責是向大學生介紹分期購物,校園經理則按照每單商品金額的一定比例提成獲取佣金。

吳某、丁某等合謀進入該公司,以兼職校園代理身份,欺騙學生“無需真正購買手機便可得到‘刷單’佣金”。具體操作是,學生提供身份證、銀行卡、學籍信息,併成功在網絡分期購物平臺購買蘋果手機,手機歸吳某等人所有,購機的錢款由其負責,吳某等向學生支付“刷單”佣金。

通過此種方式,吳某等人獲取網上購買的手機並銷贓獲利。學生在陸續收到該科技公司催還貸款的通知後,才意識到被騙,並報警。至案發,吳某等人共欺騙學生65人,騙取手機65部,共計價值人民幣34萬餘元。

經法院審理,丁某、吳某等人被判詐騙罪。丁某等人不服,提起上訴。但二審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受騙學生則需退還網絡科技公司欠款,不承擔責任。

啟示:大學生不要輕易洩露個人信息

“隨著互聯網金融興起,民間P2P平臺、消費金融公司等開始介入大學生消費信貸市場。”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人士表示,為搶佔市場,一些非法金融平臺打著“助學扶貧”等多種旗號,以“分期償還、低利息、零利息”誘惑大學生貸款。同時,降低申請門檻,簡化資格審核手續,僅需身份、學籍、聯繫方式等信息,甚至無需線下審核便可以完成放款。

由於大部分大學生沒有固定收入,主要依靠外部資助完成學業,網絡借貸迎合了大學生的資金需求。加上部分大學生金融法律知識欠缺,缺少自我保護意識,在沒有獨立的經濟能力前提下,很容易受到金錢的誘惑。辦理貸款業務後,一些非法金融平臺往往利用“指標費”、“服務費”等名目收取高額手續費,逾期還款條件極為苛刻。

如果不對大學生進行金融法律知識教育,幫助其養成文明、健康的消費習慣,他們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甚至造成生命財產損失。本案給即將和正在使用網絡借貸的大學生敲響了警鐘,提醒大學生不要輕易洩露個人信息。

抵制有害網貸,從“適度消費”做起

人行金融專家表示,大學生群體要樹立正確消費觀念,增強對有害網絡借貸業務甄別、抵制能力。

首先,要樹立正確消費觀念。在生活消費、人際消費、娛樂消費等方面,不盲從、不攀比、不炫耀,堅決糾正超前消費、過度消費和從眾消費等錯誤做法,堅持合理消費、理性消費、適度消費。

其次,選擇正規金融服務渠道。確因生活困難或學業需要申請貸款業務的,主動向學校反映困難,堅持由學校統一組織,通過正規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助學貸款等業務。

再次,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堅決抵制各類非法網貸業務,做到不參與、不接觸非法網貸活動;遇身邊同學申請辦理網貸業務的,友善提醒並及時報告學校或老師,有效防範潛在風險;不慎陷入“校園貸”、“現金貸”及其他民間借貸糾紛的,第一時間向學校、家長報告情況或向公安機關報案,請求通過合法途徑解決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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