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增發部分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10月26日訊(記者 劉銀豔 通訊員 葉飛豔) 記者今天從省人社廳獲悉,經報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從2018年1月1日起,對此前已退休的部分企業軍轉幹部增發生活困難補助。補助標準為:對在部隊擔任師級、團級、營級、連排級職務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每人每月分別增發生活困難補助140元、120元、110元和100元。

據悉,本次增發生活困難補助,對1954年1月1日以後入伍,截至2018年1月1日年齡未滿70週歲的企業團級、營級和連排級退休軍轉幹部,以2017年度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的100%(5500元)、93%(5115元)和90%(4950元)作為調控線,即: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實際收入水平(2018年的基本養老金與累計發放的各項補助之和),已達到或者超過上述相應職級調控線的,本次不再增發生活困難補助;未達到調控線,但加上本次增發的生活困難補助後超過調控線的,超過部分不發。所在市州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超過全省平均水平的,以所在市州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的相應比例作為調控線。

對1953年12月31日以前入伍、截至2018年1月1日年齡已滿70週歲和師級職務(含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不設調控線,據實增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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