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反杀案”:反刺是否是正当防卫成为二审争论的焦点

持刀刺人者,反被夺刀刺死。这样的“反杀”情节,出现在了黑龙江佳木斯富锦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走廊里。案发时,黄海龙和冯思铖因各自亲友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发生口角,冯思铖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将黄海龙腹部刺伤,黄海龙抢下尖刀,将冯思铖刺伤,致其当场死亡。2018年4月,富锦市法院一审判决黄海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黄海龙不服判决,提出上诉。黄海龙反刺是否是正当防卫,成为6月11日二审庭审中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目前,该案二审尚未判决。

黑龙江“反杀案”:反刺是否是正当防卫成为二审争论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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