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版“反杀案”,悬而未决的二审判决

12月20日,一起发生在陕西泾阳的“反杀案”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经过近六小时的庭审之后,法院并未当庭宣判,直到下午3点20分左右,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择日宣判。

陕西版“反杀案”,悬而未决的二审判决

事件发生在2017年12月10日,当晚八点多,22岁的王浪与朋友苗某在陕西泾阳县一家酒吧内喝酒。20时32分,28岁的李雷和两个朋友也来到酒吧,在路过王浪喝酒的桌子时,认为王浪瞪了他一眼,而后拿起桌子上的一个烟灰缸扔向王浪,王浪于是与其发生争执。争执时常5分钟,暴力冲突仅18秒,最后李雷因为心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陕西版“反杀案”,悬而未决的二审判决

此次事件,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认定王浪“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一审宣判后,王某及其家属不服,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获受理。至此,2018年12月20日,二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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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场长达6个小时的庭审中,王浪不止一次向法官提出我该怎么做才是对的这个问题,而现场法官并没有给出满意答案。“如果再次发生这样的问题,我想我会站着不动让他打”。这是王浪一边抽泣一边说出来的最无助的话语。

陕西版“反杀案”,悬而未决的二审判决

我们坚持依法治国,我们应该敬畏法律、遵守法律,同样,法律的天枰应该是平衡的,我们不否认保护弱者,我们也尊重死者为大,但这一切都应该建立在守法的前提下。法律是实行在人身上的,不能违背人的常识,人是受情绪影响的,我们不能排除在那惊心动魄的18秒里,他们的情绪是如何的,因为现实并不是电影,我们只是旁观者而已,真正身入其中,我想没有人能够做到拿捏的那么准确吧!法律不能强人所难。我们不是武侠中的武林高手,遇到冲突伤害的时候可以点到为止。法律存在的意义引人向善远远大于惩治罪恶吧!

陕西版“反杀案”,悬而未决的二审判决

如果是我们,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做?这真是王浪抛给我们所有人的一个最迫切和真实的问题,因为我们无法保证我们在路上正常行走、在饭点正常吃饭、在歌厅正常唱歌的时候,会不会有喝醉酒的某龙、张某、李某对我们进行侵害,而这种侵害是无法预知的,我们只能去应对,而我们应对的最大后盾,不应该是法律的武器吗?但现在我们反而会畏手畏脚,因为我们不确定我们的什么行为会让法律来成为恶人的保护伞,成为阻碍我们保护正当权利的障碍,我们只能任人欺辱吗?这不应该属于我们这个时代、我们这个民族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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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应该是尊重和保护守法的人的,不应该成为恶人拿出来制衡我们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的利剑,只有这样,在面对歹徒行凶、罪犯施恶时,我们所有公民都可以不顾后果的去制止处理,好人越来越多,恶人也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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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法律是正义的,正义虽然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的。”这是王浪在庭审时说的最后一句话,我们应该努力让正义不迟到,毕竟迟到也会造成无辜的人受害,有些伤害是一生的。但愿此案有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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