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一男子以「上訪」爲由勒索錢財觸刑律 被判刑!

忻州:一男子以“上访”为由勒索钱财触刑律 被判刑!

忻州:一男子以“上访”为由勒索钱财触刑律 被判刑!

為牟取利益,一男子竟以上訪為手段要挾村委會8000元,殊不知換來的是法律的嚴懲。這樣離奇的事情,發生在忻州市五臺縣。

案情回顧

2003年,五臺縣雲海鎂業在溝南鄉建廠時,以租用形式徵用了被告人劉某在觀上村的菜園子地2.3畝,每年租金1500元,另在村裡給其蓋了三間房屋,並簽有協議。2004年以來,被告人劉某認為補償不合理多次赴省城和北京上訪,尤其在2017年,在國家重大會議和活動期間多次赴北京、太原等地進行上訪,鄉村兩級幹部去接訪時,劉某抱著如果其不回五臺繼續在北京上訪,鄉村兩級幹部就會受到處分的心理,以不給錢就不回為要挾,於2017年“兩會”期間,分兩次敲詐觀上村村委8000元。

忻州:一男子以“上访”为由勒索钱财触刑律 被判刑!

五臺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

公民行使控告、申訴等權利應依法進行,而被告人劉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在特殊時期和非上訪區域持續纏訪,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五臺縣人民檢察院指控罪名成立。依法判決被告人劉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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