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老爸购房未办过户,聪明儿子考重点入学无门

“鲁法官,麻烦你们了,能不能尽快处理我的保全复议,我买这个房子,就是为了给孩子上学啊,现在眼瞅开学了,我这个心急的哟……”心急如焚的蒲某,向承办该案的法官“哭诉”着案件的经过……

原来,2018年3月,蒲某在司法网络拍卖网站竞拍到兴庆区人民法院拍卖的被执行人庞某名下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南街某小区住房。兴庆区法院解除了对上述房屋产权的冻结措施,并出具过户裁定,但蒲某因家中有事,未能及时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手续。2018年7月,开学在即,蒲某急忙赶去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该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却得知该房屋被兴庆区人民法院保全,过户不到自己名下,孩子上学就成了麻烦,这下急坏了蒲某,蒲某赶紧向法院提起了保全的执行异议。

兴庆区法院审查得知,原来在今年6月,陈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将涉案房屋原产权人庞某诉至兴庆区人民法院,并申请保全该房屋,致使蒲某无法过户。因蒲某持有的过户裁定先于保全裁定,为不耽误蒲某孩子上学,承办法官多次联系陈某,并亲自去陈某家送达法律文书,希望通过给陈某做工作,使其主动申请解除对该房屋的保全,但陈某并没有配合。于是,兴庆区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中止了对该涉案房屋保全的执行。陈某未对中止裁定提出复议,中止裁定生效后,兴庆区法院解除对该房屋的保全措施,蒲某随后持原过户裁定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动产的权属以登记为准,仅凭生效法律文书并不能据以认定房屋归属,对于经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产权归属,要尽快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避免出现该案中“糊涂”老爸的情形,从而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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