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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一80後任性男子馬某,想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他通過網約滴滴平臺發出打車從大連到北京的往返訂單,接此訂單的是網約司機陳某。
陳某接單後,按照雙方的約定,將馬某從大連送至北京。可是,到了北京後,馬某並沒有隨陳某返回大連,陳某隻好獨自一人返連。此行程結束後,網約平臺軟件顯示,從大連到北京的往返車費4326.80元、高速通行費730元。對該筆消費款項,回連後的馬某並不認帳,且以種種理由拒絕支付車費及高速通行費。
對此,陳某非常氣憤,向一家媒體反映了自己的遭遇,當媒體對馬某這一“任性”行為進行報道後,曾引發一定的社會關注度,但馬某卻仍不支付車費。無奈之下,陳某將馬某訴至甘井子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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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
法院經審理後作出一審判決,判令馬某向陳某給付車費和高速通行費合計5056.80元。
二審
馬某對判決不服提出上訴,案件經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執行
馬某接到終審判決後,對判決內容置若罔聞,拒不履行生效判決,陳某遂向甘井子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甘井子區法院立案後,案件交由執行法官陶然辦理。陶法官接案後,先找陳某瞭解馬某的相關情況,從陳某處得知,原來馬某是因為自己一時心情不好,想“任性”一把,來一次說走就走的旅行,才通過網約滴滴打車從大連去北京的。針對此情況,陶法官依法向馬某發出執行通知書,並將馬某傳喚至法院,責令馬某在指定期限內自動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金錢給付義務。同時,告知馬某,如拒不給付車費及高速通行費,法院將採取限制高消費、列入失信名單及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
在甘井子法院強大的執行壓力之下,此時的馬某才開始真正的醒悟,意識到自己的“任性”行為可能產生的嚴重後果。於是,主動將車費、高速通行費及執行費用一併交付給法院。至此,這起曾引發一定社會關注度的案件順利執結。
當申請執行人陳某接到甘井子區法院陶法官交給他的5000餘元執行款時,對法院強大的執行力表示發自內心的佩服,對法官司法為民的情懷錶示感激。法院高懸執行利劍,強壓之下,任性老賴不再“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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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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