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心病合併血小板異常,如何進行抗栓治療?

冠心病合併血小板異常是臨床工作中經常遇到的問題,血小板異常包括血小板增多和血小板減少。在二十九屆長城國際心臟病學會議(GW-ICC)上,北京大學人醫院劉健教授針對“冠心病合併血小板異常的抗栓策略”做了精彩報告。

冠心病合併原發性血小板增多症

原發性血小板增多症(ET)是由於克隆性巨核細胞系列過度增生引起的血小板顯著增多,可伴血小板粘附和聚集功能異常。

1. 臨床表現

ET患者會有不明原因的出血,大部分患者可出現脾臟腫大。此外,部分患者可發生血栓,發生率為15%~90%,血栓發生往往先於確診。其中,70%為動脈血栓,如腦動脈、冠狀動脈和外周動脈;30%~40%為靜脈血栓,好發部位為脾腸繫膜,下肢深淺靜脈,肝、門和下腔靜脈。

肢端紅腫是ET的典型特徵,表現為肢端紅腫疼痛,手足發紺、壞疽。

2. 血栓發生機制

①血小板數量增加;

②血小板活性增加:血栓烷生成增加血小板對ADP、膠原和腎上腺素的聚集反應,增高血小板表面抗原決定簇活性表達增加血小板分泌,促血小板粘附和聚集的凝血酶敏感蛋白,促進血栓形成;

③凝血與抗凝失衡:凝血激活抗凝蛋白PC、PS、AT水平與活性下降,纖溶活性下降,纖溶抑制物PAI-1含量增加;

④內皮損傷:白細胞激活,中性粒細胞釋放鹼性磷酸酶和彈性蛋白酶致內皮損傷。

①降低血小板:羥基脲抑制巨核細胞生成血小板或放射核素磷(32P);血小板過高可採用血細胞分離機迅速去除循環中血小板。

②阿那格雷:抑制巨核細胞成熟,減少血小板生成,並具有抗c-GMP作用,抑制血小板活性,目前國外已作為原發性ET的一線治療藥物。劑量2~3 mg/d,一般用7~14天,血小板可下降50%。高血壓、心血管疾病患者慎用。

③α-干擾素:抑制造血祖細胞生長,抑制巨核細胞產生血小板衍生生長因子,療效不肯定。

④抗血小板藥物:阿司匹林40~100 mg/d或噻氯吡啶,脾栓塞需長期抗凝治療。

血小板計數應控制在<600×10⁹/L,理想目標值為400×10⁹/L。

①有動脈血栓病史者:任何年齡、無心血管危險因素和JAK2V617突變,給予降細胞治療+阿司匹林100 mg每日1次;年齡>60歲、有心血管危險因素或JAK2V617突變,給予降細胞治療+阿司匹林100 mg每日2次。

②有靜脈血栓病史者:任何年齡、無心血管危險因素和JAK2V617突變,給予降細胞治療+系統抗凝治療;任何年齡、有心血管危險因素或JAK2V617突變,給予降細胞治療+系統抗凝治療+阿司匹林100 mg每日1次。

③治療選擇的動態調整:在病程中應對患者進行動態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調整治療選擇。血小板>1000×10⁹/L,服用阿司匹林可增加出血風險,應慎用;血小板>1500×10⁹/L,不推薦服用阿司匹林;對阿司匹林不耐受的患者可換用氯吡格雷。

冠心病合併血小板減少症

血小板減少症是指血液中血小板計數<100×10⁹/L,急性冠脈綜合徵(ACS)患者發生率為1%~13%。

1. 危險因素

血小板減少症的獨立危險因素包括基線血小板計數,高齡,ACS,心臟或血管手術,靜脈使用普通肝素或聯合使用普通肝素和低分子量肝素,肝素使用時間及低體重指數。

一項大型前瞻性註冊研究顯示,1/3延長肝素使用時間的患者,血小板減少症發生率增加。

建議使用非乙二胺四乙酸(EDTA)管收集血樣,因為EDTA有可能造成血小板凝結成塊,導致假性血小板減少。

2. 血小板減少與MACE風險

血小板減少是不良預後(包括死亡、嚴重出血和威脅生命的促栓狀態)的獨立危險因素。

無論是否為ACS,就診時或抗栓治療過程中出現血小板減少症,都會顯著增加血栓性事件、心肌梗死、嚴重出血及住院死亡的風險。

與無血小板減少症患者相比,血小板減少症患者發生上述不良事件的風險高2~8倍。

CATCH註冊研究顯示,血小板計數<125×10⁹/L者,出血風險呈線性增加。

血小板減少症是使用GP IIb/IIIa受體拮抗劑的禁忌證,對於這類患者應首選直接凝血酶抑制劑,而不是普通肝素或低分子量肝素。

3. 臨床常見藥物相關血小板減少

(1)GP IIb/IIIa受體拮抗劑相關血小板減少

一項接受PCI治療患者的薈萃分析顯示,輕微血小板減少發生率,阿昔單抗組為4.2%,安慰劑組為2.0%(OR=2.13);嚴重血小板減少發生率,阿昔單抗組為1.0%,安慰劑組為0.4%(OR=2.48)。

一項包括23項隨機對照試驗的薈萃分析顯示,與安慰劑相比,應用替羅非班治療使所有血小板減少發生率增加51%。

一項大規模隨機臨床試驗顯示,與安慰劑相比,應用依替巴肽並未增加血小板減少風險。但是病例系列報道顯示,依替巴肽可以導致血小板減少。

一項頭對頭對比阿昔單抗和替羅非班的研究顯示,血小板減少發生率分別為2.4%和0.5%。

(2)GP IIb/IIIa受體拮抗劑相關血小板減少的處理

應用GP IIb/IIIa受體拮抗劑治療的患者,應在初始給藥的8~12小時檢查血小板計數,一旦出現出血併發症,需要在24小時後複查。

如果應用阿昔單抗,建議在初始給藥的4小時內檢查血小板計數。如果血小板計數下降至<100,000/μL,或者較基線水平下降>50%,應停止輸注GP IIb/IIIa受體拮抗劑;如果嚴重血小板減少造成活動性出血,建議輸注血小板。

如果循環中仍然存在可逆性結合的抑制劑(依替巴肽和替羅非班),輸血可能無效,兩藥的半衰期約為2小時。

如果發生進行性嚴重出血,可以考慮輸注新鮮冰凍血漿或冷沉澱物,補充纖維蛋白原。嚴重血小板減少的支持性措施,包括靜脈免疫球蛋白和糖皮質激素。

(3)肝素誘導的血小板減少

非免疫介導的血小板減少為輕微血小板減少,常發生在用藥後48~72小時內,發生率佔使用普通肝素治療患者的10%~20%。一般情況下,即使繼續用藥也能恢復正常而無併發症。

免疫介導的血小板減少可能會發生致死性血栓事件,發生率佔使用普通肝素治療患者的0.5%~3%。

當血小板計數下降至<100,000/μL時,需要懷疑肝素誘導的血小板減少。

典型肝素誘導的血小板減少發生在首次接觸普通肝素後的5~10天或更早,在診斷肝素誘導的血小板減少後的100天內再次接觸,數小時內即可發生。如果未產生肝素依賴的抗體,再次接觸不一定導致肝素誘導的血小板減少復發。

(4)肝素誘導血小板減少的處理

一旦懷疑肝素誘導的血小板減少,應立即停用普通肝素、低分子量肝素或其他肝素類製劑,包括沖洗和肝素塗層導管等。

可採用非肝素類抗凝藥物作為替代性抗栓藥物,建議靜脈使用直接凝血酶抑制劑治療肝素誘導的血小板減少。

冠心病合併血小板異常,如何進行抗栓治療?

表1 2015年ESC NSTE-ACS指南對NSTE-ACS合併血小板減少症的處理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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