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同市不同区,员工觉得远了提出离职,需要补偿吗?

彐寸山夂丰


这个问题,提得好,米哥根据相关的劳动合同法规来给你答案。

公司搬迁,劳动合同内容发生了变更,需要与你进行协商处理

劳动法第二章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你所说的公司搬迁,那么劳动合同内容里的工作地点发生了变更,需要与你进行协商处理,是否同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并且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员工不同意随工厂搬迁,是否可以得到补偿,是肯定要补偿的

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同时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也有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综上所述,如果公司发生了工作地点的变迁,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就发生了变化,需要与你进行协商,如果你劳动者本人同意,需要签订书面变更合同。如果不同意,那么公司有权利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对你进行赔偿,赔偿标准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按你工作的年限进行补偿。


米哥职场漫谈


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混迹数十载,回答问题,我从来都是认真的!

这个问题,还是挺常见的。经济好的时候,公司业务快速发展,人员规模上去了,办公场地就要换。经济不好的时候,公司为了节省成本,肯定也会考虑搬家,毕竟现在的房租高高在上,你懂的!

所以,我觉得还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吧!如果公司快速发展阶段,你能享受到公司发展所带来的利益,那你要慎重对待离职这件事,毕竟好的机会就目前的就业市场和经济环境而言,并不太多。所以,且行且珍惜,距离远了只要能承受,还是要坚持一下的!毕竟在大城市,上下班通勤时间加在一起3-4小时的比比皆是。

不过另一方面,感觉题主是铁了心要离职,而离职的时候还想捞点好处,那就另当别论了:

第一,你是主动离职吗?如果是,那么因为是你提出的离职,所以没有补偿、赔偿金;

第二,赶紧找出你的劳动合同,看看上面是否写清楚了工作地点。如果工作地点是:某城市。那么只要你的公司没有搬离这个城市。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那么也不需要补偿或赔偿。

第三,如果你觉公司搬迁后给你造成了很大的出行问题,那么可以找公司进行协商,是否可以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或者你想离职的话是否可以适当的给予一些补偿。我的建议是争取交通补贴更靠谱。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你想仲裁,我建议要根据实际情况去衡量,因为仲裁也会根据你的实际居住地以及公司地址的交通情况作出判断,同时首先以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址作为重要的参考。意思就是说,仲裁也会实事求是,除非是真的你的居住地和公司所在地非常遥远,才会支持你的请求,否则都是不予支持的。

总结:遇到公司发生大的变化,先分析是利好还是利空。如果是因为公司的良好发展而引发的,建议你跟随公司,你将会享受公司发展红利!如果是因为公司经营困难所造成的,我的建议是把精力和时间花在找更好的工作上面,别去纠结什么补偿。原因很简单,离开公司的不止你一个,你也不是最优秀的,这么多人一下子进入到就业市场,你能竞争过别人拿到更好的offer吗,那还不赶快去投简历面试吗~

想说的就这些了,如果你还有什么想法,请留言,我们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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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而非旁观


企业关停并转多少涉及员工劳动合同执行,但还要具体看影响有多大。

法律规定企业倒闭,裁员,关停等非劳动者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都因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但是实践中,对于搬迁没有做出统一规定。

司法实践中,各地基本都以是否搬迁至本市外为标准来判断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但这一标准辰哥认为也有不妥,比如珠三角城市密集,有的公司本身就在市郊,搬迁到几公里外可能就已跨市,需要全员支付补偿金。而一些劳务工比如清洁人员,公司若把他从本市最东边调到最西边上班,距离可能有七八十公里,却不给补偿,清洁属于起早贪黑型工作,公共交通根本来不及。

您提到的跨区搬迁,不知道距离有多远,仲裁一般不支持补偿,这种情况建议借助工会或申请政府介入调解,看公司能否提供免费班车。


辰哥和您一起爱劳动


公司搬迁,原先签订的劳动合同发生改变,就劳动合同重新签订,双方需进行沟通协商,就此问题上海高院作出司法解释,企业搬迁,只要企业在原劳动合同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提供厂车,宿舍,增加交遍补贴,郊区津贴等优惠条件,员工自行不随企业工作的,是不支持职工补偿要求的!企业不提供以上条件的,判企业按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不随企业搬迁要三思而行!


j公


员工提出离职没有补偿,协商一致解除才有。

协商不一致怎么办?

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公司根据需要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又能证明是客观原因导致的劳动合同要件发生变更而非公司有意操控,同时去新的工作地点,不会对员工个人日常生活产生较大影响(不影响个人和家庭),且公司有安排通勤车,路程时间亦记入上班时间内,这种情况下,如果福利待遇没有降低,工作地点的变更一般视为用人单位行使自主管理权,员工不能拒绝,要求经济补偿金一般仲裁也不会支持。


职场小僧


提出辞职?谁给谁补偿?

是员工因单位搬迁了?需要交通费用要求辞职?

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工作期限定!

补偿不管你主动提出辞职没关系,

你在工作岗工作过,离开就按你工作年限给补偿!补偿是,补偿你工作过的!


鞍山二姐


其他老师答复的很全面了,不想狗尾续貂了。只是补充一句:有些时候即便你想得到补偿会有困难。因为你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的解除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会得到补偿,假如企业不同意解除你只有三个方法:一是申请仲裁(可能的结果有人已经说了);二是自己提出辞职(尽管法律规定要获得用人单位批准,但实际用人单位批准与否基本没用);三是各种理由耍赖不上班(最终被企业找理由以无补偿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如严重违纪等)。


吴大叔55384748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大家请看第三条,劳动合同签订时,有一项为劳动地点,可见,劳动地点是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公司只把地址写成某省某市,而并非到街道几号等,比如山东省青岛市。

公司搬迁,还在一个市,有A区变成B区,可能你也就是多做了几站公交车,或者多倒了次地铁而已,在劳动法里面不算是重大变化,员工提出离职,属于自愿辞职,不需要补偿。如果公司从A市搬到了B市,而这个算是属于劳动合同发生重大变化,故,公司属于违规,需要给员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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