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重慶公交車墜橋是公交車行車不當,但事後大家都在怪女司機的事情?

周琦


頭條上的相關新聞很多都有幾萬條評論,就算一半是責罵女司機的,放到現實中,這些人的口水絕對可以淹沒人!但僅僅半天時間,事態就直接反轉,從開始一邊倒的指責女司機,現在又開始指責起司機來了……

大家之所以指責女司機,就筆者觀察所見,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1、因為一些女司機開車出了問題,很多人對女司機有偏見,認為她們開車技術不行,而且遇到突發事故,心理素質較差,難以妥當進行處置;

2、看到照片中的女司機穿了高跟鞋,而穿高跟鞋開車是違反交規的相關規定的,輕則警告,重則罰款,於是很多人的開始發散思維,認為女司機肯定還有其他違章行為;

3、照片中的小轎車車頭是逆行位置,在不清楚事情來龍去脈的情況下,很多人想當然認為小轎車逆行,估計以此作為下結論的人肯定不少;

4、另一方面就是媒體的誤導,在事發真相尚不清楚的情況下,就發表誤導性的文章,出於對媒體的信任,很多不明真相的人就這樣被帶了節奏。

現在筆者只想知道車上到底有多少人,有多少獲救的,其他的留給交管部門和公交公司去處理吧!


打虎拍蠅


如果是因為公交車逆行撞上紅色小轎車後墜江,那事情性質就完全不同。

發生在重慶萬州的這起公交車墜江事件,最初的說法是紅色小轎車逆行與公交相撞致公交車墜江,那麼,駕駛紅色小轎車的駕駛員就要承擔主責。

道理很簡單,在這起令人痛心的公交車墜江事件中,違章的一方承擔主要責任。那麼,查明後確係公交車逆行,而不是相撞的紅色小轎車逆行,那麼公交車司機就必須承擔主要責任。

問題是,公交車司機連帶一車的乘客都隨同公交車一起墜落橋下80深的江水中,估計不能生還。問責對亡者已無意義。

但這起事件之所以發生,責任不僅僅在肇事的公交車司機,更應該公交公司,交警部門反思和警醒。

有在城市開車經驗的讀者都不難了解,在城市道路行駛的車輛中,最霸道的往往是公交車,隨意違章,卻很少遭到交警的處罰。公交車車體龐大,又承載著公共交通的使命,對公交車一般性的違規違章通常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樣也就造成了部分公交車司機對遵守交通法規意識薄弱,認為只要不是嚴重違章就不以為然。

之所以會這樣,背後的公交公司難辭其咎。一個方面是對司機的安全培訓及考核不足,另一個方面則可能對司機的技能要求和培訓不夠。

在長江大橋橋上行駛,可能因為想借道超車駛入另向車道,逆向行駛。如果司機安全和遵守交通法規意識過關,那麼就不會在橋上超車,此其一。如果司機經驗豐富,駕駛技能過硬,借道逆行超車發現與正常行駛的紅色小轎車相撞,剎車而不是打方向盤,最後也就是一起撞車事故,未必會有人員傷亡。遇到情況手忙腳亂,猛打方向盤,這是司機缺乏駕駛經驗技能的反映。此其二。

至於交警部門,只要平時嚴格執法,不姑息不心軟,公交車違章該抄牌抄牌,該依據交通法規怎麼處罰就怎麼處罰,也就不至於公交車司機以及公交公司對安全和遵守交通法規麻痺大意,最終釀成慘案。


唐映紅


這件事就是因為媒體在第一時間報道出了偏差。


這個新聞是由重慶青年報第一時間報道的,當時提供的信息是「據傳,事故系一女司機駕駛的紅色私家車橋上逆行所致」。從照片上看,是能夠看出來車輛逆行的;但是重慶青年報的記者明顯沒有去現場核實;

萬州的長江二橋長成這個樣子,就算是標準的新手女司機,也不會傻到這個份上,在大橋上逆行啊,所以可以相信記者並沒有第一時間拿到翔實的一手信息,反而是接到信息後,第一時間發了一個奪人眼球「女司機+逆行+重大傷亡」的新聞,這絕對是報道思路和指導思想出了問題。

為什麼多家官方媒體說女司機逆行?第一家報道此事的官方媒體重慶青年報先說據傳逆行。之後,包括澎湃新聞、北京青年報、新京報等跟進採訪了重慶市萬州區應急辦,而應急辦的工作人員也說女司機逆行,這要麼是信息核對不準,要麼是不清楚情況,只轉述了重慶青年報的報道,然後人民日報這種大媒體再轉載澎湃新聞、新京報的報道時,自然會原樣轉述。


這就是一次媒體報道出現偏差的標準流程。17年前,媒體報道也出過偏差,而17年後,也仍然如此。


看過重慶大巴墜江動畫視頻後,我仍有很多疑惑:

如車中出現糾紛,司機會減速並靠右停車;所以最可能是爆胎、劫持、司機突發急病如腦梗、心梗等問題;這種操作,要麼是有人搶奪司機方向盤,要麼是車輛忽然因為爆胎失控,要麼司機突然失去意識然後車輛走偏。


相信無人能夠倖存,願逝者安息。


任易


主要是這次交通事故中另一方為女司機,大家習慣性的認為女司機的責任更大,所以,一些不明真相的人會“攻擊”她。

不過,經初步事故現場調查,系公交客車在行駛中突然越過中心實線,撞擊對向正常行駛的小轎車後衝上路沿,撞斷護欄,墜入江中。

10月28日10時許,重慶市萬州區一輛22路公交車行駛至長江二橋時,與一輛小轎車相撞後墜江。從目前公佈的資料來說,這次重慶公交落水的救援難度非常大,一輛龐大的公交車落入80米的水深,再說,江底漩渦暗流會導致車輛不斷髮生位移,事故救援難度可想而知。

截至目前,共計有70餘艘船舶正開展搜尋救援,目前,現場已打撈起2具遇難者遺體,尚不清楚車上共有多少乘客,祈禱有幸存乘客出現!





悅遊四方


其實到底該不該怪女司機,到現在也沒有明朗。

我只是發表個人觀點,如果我是那位女司機也會覺得自己喝水還塞牙縫了。而且最主要的原因是“話越傳越亂”…

從下午開始看事件發展,一開始說“有三個學生遊了出來,後來變成了“有一個高三學生遊了出來”

很多媒體在報道時用了“女司機疑似逆行”……結果傳來傳去成了“女司機逆行”。


大家在一看照片,車流正常行駛方向與女司機行駛方向不同,女司機逆行妥妥滴。

假設幾個版本!!!假設

1、假設公交車司機認識私家車的女司機,倆人有感情糾紛,公交車司機一怒之下,撞上去…

2、假設女司機是傳銷頭目,公交車司機好不容易看到了,情急之下撞上去…

3、假設女司機…

總之,女司機到底會不會背鍋,依然不明朗。


但在我內心裡,我非常希望這只是意外事件,剎車失靈導致司機無法掌控車輛的意外事件。

此事件能夠給我們帶來的警醒是“珍惜身邊的每一位家人,珍惜自己活著的每一天!


秘語相傳


非常痛心!

為什麼大家怪罪女司機呢,因為圖片中女司機的車是逆行撞上了路邊。所以,好多人就是習慣思維覺得是女司機逆行導致的。現在已經很清楚了,公交車違章越線造成的事故。因此,大家確實是錯怪女司機了。

10月28日上午,重慶萬州區長江二橋上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大巴車與一輛轎車相撞後,衝破護欄掉入長江。當時女司機駕駛私家車,正常行駛,公交車突然越過中心實線撞上了紅色轎車後,失控大巴撞斷護欄而墜河。並非原來所傳的的女子開的紅色轎車逆行導致的大巴衝出護欄,掉入水中。


另據知情網友介紹,今天上午十點左右,重慶萬州區長江二橋一輛大巴,衝出護欄墜入長江,目前車上所載人數暫無法核實,目前尚無人員獲救信息。長江二橋水深較深,車內存有氣室的可能性較小,潛水搜救難度較大。

萬州大巴車墜江事故發生以後,武警重慶總隊船艇支隊也立即啟動水上搶險救援預案,第一時間抽調駐守萬州的三大隊的12名兵力、3艘船隻趕往事發水域救援,同時支隊長趙宏亮帶領包括17名潛水員在內的24名專業人員攜帶打撈救援專業設備從南岸區緊急馳援萬州。

據萬州警方的最新通報顯示,因為公交車在行駛中突然越過中心實線與正常行駛的小轎車相撞衝上路沿,撞斷護欄,墜入河中。

大巴車司機不知道是因為什麼原因跨過了中心線,裝上了紅色轎車,然後操作上也出現了一定的判斷失誤才導致的大巴車落水的重大事故。



睿思天下


照這個逆轉,女司機冤枉了。大家罵了女司機好幾個小時,我們也討論了女司機涉嫌的罪名,現在事情總算明朗了一些。我想大家責怪女司機主要基於以下原因。

第一我想大家在事發之後都罵女司機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看到了照片上女司機腳穿高跟鞋👠。眾所周知,穿高跟鞋開車本身就是違反交規的行為,交警查到是要開罰單的。這個案子中,就算最後證明事故和女司機無關,女司機也要承擔穿高跟鞋開車的違規後果。很多女司機都愛美,但一般都會在車上放雙平底鞋開車。


第二估計是大家對女司機有些偏見。這就讓大家有些先入為主,畢竟大家會認為公交司機駕齡一般比較長,技術更好,不會有問題。




第三大家責怪女司機更是因為一些媒體不負責。事故發生後,很快就有了女司機逆行的說法,那大家自然認為責任全在女司機身上。

事情發展到這步,女司機算是無妄之災了。希望儘快找到車載監控,看看公交車上發生了什麼,導致車輛撞上逆向車輛。


律師獨角獸


說實話,此事當時網上一傳開時,我也隨著大流,以為是女司機逆行導致了車禍發生。

為何會造成這樣的結果,原因在與事發後不但朋友圈流傳女司機逆行的視頻,不少官媒也紛紛就此觀點進行報道,知道傍晚時分警方通報出來,事情的原因才發生反轉。



這個烏龍也說明一個問題,在爭搶時效的新聞領域,信息核實真的極其重要,若不然,不實信息的發佈或許就會給當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比如此次事件中的女司機,就因為照片中她的車子處於逆車流狀態,她也穿了一雙粗跟高跟鞋,會被人想當然的理解為“逆行導致車禍”,被人罵了大半天,背了這麼口大黑鍋,幸好警方的一則通告讓其洗脫了這個罪名。

曾幾何時,“女司機”在不少人眼裡都是技術粗糙、應變力低、油門剎車不分、應急關頭能雙手撒開方向盤的“黃司機”代表,似乎只要車禍與女司機掛上鉤,就很容易讓人帶著有色眼鏡審視這個群體。



殊不知,在警方處理的交通事故中,女司機發生車禍的幾率遠遠低於男性,酒駕、醉駕等行為中,多數都是男司機犯事兒。

誠然,我們生活中會發生一些慌里慌張出現意外的女司機,會犯一些油門當做剎車踩、下車不拉手剎等低級錯誤,但是我們也不要拿著放大鏡圍觀她們,要知道,開車上路安全每一天才是王道……


普了次法


這種現象應該從兩個層面來解析,女司機在我們心中的天然印象以及我們對利益損失大者(弱者)的同情心理。

我看到的一個很搞笑的車貼

首先,只要我們一提到女司機大家腦中的第一個印象是什麼?

新手、路痴、手忙腳亂、方向感差、高跟鞋、各種奇葩交通事故。

以上這些幾乎成了每個女司機身上的標籤,所以當事件爆發後,大家第一時間看到事故報道里公交車和轎車相撞後墜橋,而轎車駕駛員是個女司機,於是便順理成章的將固有的標籤套在女司機身上,認為女司機違章是造成了這一慘劇的罪魁禍首。

這讓女司機迅速成為千夫所指,也成了此事件網絡暴力的宣洩渠道。但最新警情通報出爐,事件出現了翻轉。

初步調查結果是,公交車涉嫌越實線借道超車導致與來車碰撞,撞斷護欄墜入中。

這就引出了我們日常生活中的第二個固有思維,無原則的同情弱者(利益受損最大方)!

公交車從距江面50米高的橋面墜落,沉入80米深水底,眼看著司乘人員生還的幾率很低,每個人在心裡難過之餘,都會自覺不自覺的給事件尋找一個肇事者,而相對利益損失較少的轎車女司機變成了替罪羊。

但其實分析交通事故的責任方並不困難,現在大多數私家車都有行車記錄儀,公交車上更是標配,這也算是最具有中國特色的設置之一了。究竟是是誰的責任,調出視頻便可一目瞭然。

另外,本事件中雖然公交車損失巨大,但在日常生活中公交車真的是交通上的弱者嗎?不一定吧!

我想每個在中國開車的司機都應該有此經歷,體量巨大的公交車輛在馬路上橫行無忌,但很少受到交警的處罰。

在這次事件中,如果最終排除公交車因機械事故(如剎車失靈、方向機鎖死)導致偏離車道。那公交司機顯然應該負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因為橋樑、隧道內借對向車道超車是交規明令禁止的(隧道內更是乾脆禁止超車),所以劃分中間車道的都是黃色雙實線。

雖然現在公交司機生死不明,但該誰負的責任就由誰來負責,不能因為中國人有“死者為大”的傳統,就模糊責任的概念。

除司機外,公交運營集團顯然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這些都要在事故處理中逐一釐清。

據最新的救援消息,參與現場救援的四川路橋集團所屬大型浮吊設備已經趕到墜江現場,“浮吊可起重60噸,正在拋錨、定位,準備下一步起吊工作”,準備將墜江公交車吊出水面。

最後,通過此事件有件很值得我們反思的問題。

在信息爆炸的當下,我們每天有淹沒在無窮無盡的信息之中,如何分辯其中的真偽,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但至少我們應該謹慎對待,不要草率的鎖定責任方,無端的摻入太多個人情緒乃至詛咒謾罵。

在事件剛剛曝出時,我也憑經驗認為這是由女司機違章造成了的事故,併發了微頭條告誡女司機遵守交通規則。

事件的翻轉在打臉之餘,也讓我開始反思,以自己固有的思維模式來辨別一件事對錯,本身就是一個很愚蠢的做法。

在此,向事件中的女司機誠懇道歉,我也不經意間成了這次網絡暴力中的一份子,非常慚愧。



藏地讀行


對於今天公交車墜橋事件見網上有噴子說,為什麼車裡的人不砸破玻璃游上來,說什麼這個時候會游泳是多麼重要,說為什麼不找幾個會游泳的人把人救出來?為什麼打撈一天了還沒有把車打撈上來?剛開始我也這麼想,後來細思極恐,橋到水面的距離是60米,江面到江低大概70米,我自己百度搜一下水深10米水壓有多大,20米有多大,有幾個人能不借助設備潛那麼深的,真是說話不腰疼。

在沒有任何東西幫助下,正常人下潛深度約10米,一些專業潛水者能下潛15米,甚至17米(這是極限)!

下潛的深度就是跟水中壓力成正比的,不考慮水中壓力而下潛至任何深度那是理想化的 因為下潛的極限就是人對抗水壓的極限.其次,你也要考慮水溫的變化,因為越深則越冷,還有要考慮你呼吸的力度.

總之,下潛深度與你自身的身體條件成正比. 按理說,公交車是車頭先往下掉的,車裡的人沒有安全帶這一說,人全部擠到車頭,觸水瞬間前擋風玻璃破碎,人一下被震暈,還被壓到車的中後部,後面的玻璃小,加上有後排座椅的阻攔,人根本出不去,持續下沉,長江的水是流動的,而且江底有泥沙,現在很難確定車的位置,而且打撈受水壓的限制🚫這樣的情況基本1分鐘後就完全沒有希望了,願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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