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重庆公交车坠桥是公交车行车不当,但事后大家都在怪女司机的事情?

周琦


头条上的相关新闻很多都有几万条评论,就算一半是责骂女司机的,放到现实中,这些人的口水绝对可以淹没人!但仅仅半天时间,事态就直接反转,从开始一边倒的指责女司机,现在又开始指责起司机来了……

大家之所以指责女司机,就笔者观察所见,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1、因为一些女司机开车出了问题,很多人对女司机有偏见,认为她们开车技术不行,而且遇到突发事故,心理素质较差,难以妥当进行处置;

2、看到照片中的女司机穿了高跟鞋,而穿高跟鞋开车是违反交规的相关规定的,轻则警告,重则罚款,于是很多人的开始发散思维,认为女司机肯定还有其他违章行为;

3、照片中的小轿车车头是逆行位置,在不清楚事情来龙去脉的情况下,很多人想当然认为小轿车逆行,估计以此作为下结论的人肯定不少;

4、另一方面就是媒体的误导,在事发真相尚不清楚的情况下,就发表误导性的文章,出于对媒体的信任,很多不明真相的人就这样被带了节奏。

现在笔者只想知道车上到底有多少人,有多少获救的,其他的留给交管部门和公交公司去处理吧!


打虎拍蝇


如果是因为公交车逆行撞上红色小轿车后坠江,那事情性质就完全不同。

发生在重庆万州的这起公交车坠江事件,最初的说法是红色小轿车逆行与公交相撞致公交车坠江,那么,驾驶红色小轿车的驾驶员就要承担主责。

道理很简单,在这起令人痛心的公交车坠江事件中,违章的一方承担主要责任。那么,查明后确系公交车逆行,而不是相撞的红色小轿车逆行,那么公交车司机就必须承担主要责任。

问题是,公交车司机连带一车的乘客都随同公交车一起坠落桥下80深的江水中,估计不能生还。问责对亡者已无意义。

但这起事件之所以发生,责任不仅仅在肇事的公交车司机,更应该公交公司,交警部门反思和警醒。

有在城市开车经验的读者都不难了解,在城市道路行驶的车辆中,最霸道的往往是公交车,随意违章,却很少遭到交警的处罚。公交车车体庞大,又承载着公共交通的使命,对公交车一般性的违规违章通常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样也就造成了部分公交车司机对遵守交通法规意识薄弱,认为只要不是严重违章就不以为然。

之所以会这样,背后的公交公司难辞其咎。一个方面是对司机的安全培训及考核不足,另一个方面则可能对司机的技能要求和培训不够。

在长江大桥桥上行驶,可能因为想借道超车驶入另向车道,逆向行驶。如果司机安全和遵守交通法规意识过关,那么就不会在桥上超车,此其一。如果司机经验丰富,驾驶技能过硬,借道逆行超车发现与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相撞,刹车而不是打方向盘,最后也就是一起撞车事故,未必会有人员伤亡。遇到情况手忙脚乱,猛打方向盘,这是司机缺乏驾驶经验技能的反映。此其二。

至于交警部门,只要平时严格执法,不姑息不心软,公交车违章该抄牌抄牌,该依据交通法规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也就不至于公交车司机以及公交公司对安全和遵守交通法规麻痹大意,最终酿成惨案。


唐映红


这件事就是因为媒体在第一时间报道出了偏差。


这个新闻是由重庆青年报第一时间报道的,当时提供的信息是「据传,事故系一女司机驾驶的红色私家车桥上逆行所致」。从照片上看,是能够看出来车辆逆行的;但是重庆青年报的记者明显没有去现场核实;

万州的长江二桥长成这个样子,就算是标准的新手女司机,也不会傻到这个份上,在大桥上逆行啊,所以可以相信记者并没有第一时间拿到翔实的一手信息,反而是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发了一个夺人眼球「女司机+逆行+重大伤亡」的新闻,这绝对是报道思路和指导思想出了问题。

为什么多家官方媒体说女司机逆行?第一家报道此事的官方媒体重庆青年报先说据传逆行。之后,包括澎湃新闻、北京青年报、新京报等跟进采访了重庆市万州区应急办,而应急办的工作人员也说女司机逆行,这要么是信息核对不准,要么是不清楚情况,只转述了重庆青年报的报道,然后人民日报这种大媒体再转载澎湃新闻、新京报的报道时,自然会原样转述。


这就是一次媒体报道出现偏差的标准流程。17年前,媒体报道也出过偏差,而17年后,也仍然如此。


看过重庆大巴坠江动画视频后,我仍有很多疑惑:

如车中出现纠纷,司机会减速并靠右停车;所以最可能是爆胎、劫持、司机突发急病如脑梗、心梗等问题;这种操作,要么是有人抢夺司机方向盘,要么是车辆忽然因为爆胎失控,要么司机突然失去意识然后车辆走偏。


相信无人能够幸存,愿逝者安息。


任易


主要是这次交通事故中另一方为女司机,大家习惯性的认为女司机的责任更大,所以,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会“攻击”她。

不过,经初步事故现场调查,系公交客车在行驶中突然越过中心实线,撞击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10月28日10时许,重庆市万州区一辆22路公交车行驶至长江二桥时,与一辆小轿车相撞后坠江。从目前公布的资料来说,这次重庆公交落水的救援难度非常大,一辆庞大的公交车落入80米的水深,再说,江底漩涡暗流会导致车辆不断发生位移,事故救援难度可想而知。

截至目前,共计有70余艘船舶正开展搜寻救援,目前,现场已打捞起2具遇难者遗体,尚不清楚车上共有多少乘客,祈祷有幸存乘客出现!





悦游四方


其实到底该不该怪女司机,到现在也没有明朗。

我只是发表个人观点,如果我是那位女司机也会觉得自己喝水还塞牙缝了。而且最主要的原因是“话越传越乱”…

从下午开始看事件发展,一开始说“有三个学生游了出来,后来变成了“有一个高三学生游了出来”

很多媒体在报道时用了“女司机疑似逆行”……结果传来传去成了“女司机逆行”。


大家在一看照片,车流正常行驶方向与女司机行驶方向不同,女司机逆行妥妥滴。

假设几个版本!!!假设

1、假设公交车司机认识私家车的女司机,俩人有感情纠纷,公交车司机一怒之下,撞上去…

2、假设女司机是传销头目,公交车司机好不容易看到了,情急之下撞上去…

3、假设女司机…

总之,女司机到底会不会背锅,依然不明朗。


但在我内心里,我非常希望这只是意外事件,刹车失灵导致司机无法掌控车辆的意外事件。

此事件能够给我们带来的警醒是“珍惜身边的每一位家人,珍惜自己活着的每一天!


秘语相传


非常痛心!

为什么大家怪罪女司机呢,因为图片中女司机的车是逆行撞上了路边。所以,好多人就是习惯思维觉得是女司机逆行导致的。现在已经很清楚了,公交车违章越线造成的事故。因此,大家确实是错怪女司机了。

10月28日上午,重庆万州区长江二桥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大巴车与一辆轿车相撞后,冲破护栏掉入长江。当时女司机驾驶私家车,正常行驶,公交车突然越过中心实线撞上了红色轿车后,失控大巴撞断护栏而坠河。并非原来所传的的女子开的红色轿车逆行导致的大巴冲出护栏,掉入水中。


另据知情网友介绍,今天上午十点左右,重庆万州区长江二桥一辆大巴,冲出护栏坠入长江,目前车上所载人数暂无法核实,目前尚无人员获救信息。长江二桥水深较深,车内存有气室的可能性较小,潜水搜救难度较大。

万州大巴车坠江事故发生以后,武警重庆总队船艇支队也立即启动水上抢险救援预案,第一时间抽调驻守万州的三大队的12名兵力、3艘船只赶往事发水域救援,同时支队长赵宏亮带领包括17名潜水员在内的24名专业人员携带打捞救援专业设备从南岸区紧急驰援万州。

据万州警方的最新通报显示,因为公交车在行驶中突然越过中心实线与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相撞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河中。

大巴车司机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跨过了中心线,装上了红色轿车,然后操作上也出现了一定的判断失误才导致的大巴车落水的重大事故。



睿思天下


照这个逆转,女司机冤枉了。大家骂了女司机好几个小时,我们也讨论了女司机涉嫌的罪名,现在事情总算明朗了一些。我想大家责怪女司机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第一我想大家在事发之后都骂女司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看到了照片上女司机脚穿高跟鞋👠。众所周知,穿高跟鞋开车本身就是违反交规的行为,交警查到是要开罚单的。这个案子中,就算最后证明事故和女司机无关,女司机也要承担穿高跟鞋开车的违规后果。很多女司机都爱美,但一般都会在车上放双平底鞋开车。


第二估计是大家对女司机有些偏见。这就让大家有些先入为主,毕竟大家会认为公交司机驾龄一般比较长,技术更好,不会有问题。




第三大家责怪女司机更是因为一些媒体不负责。事故发生后,很快就有了女司机逆行的说法,那大家自然认为责任全在女司机身上。

事情发展到这步,女司机算是无妄之灾了。希望尽快找到车载监控,看看公交车上发生了什么,导致车辆撞上逆向车辆。


律师独角兽


说实话,此事当时网上一传开时,我也随着大流,以为是女司机逆行导致了车祸发生。

为何会造成这样的结果,原因在与事发后不但朋友圈流传女司机逆行的视频,不少官媒也纷纷就此观点进行报道,知道傍晚时分警方通报出来,事情的原因才发生反转。



这个乌龙也说明一个问题,在争抢时效的新闻领域,信息核实真的极其重要,若不然,不实信息的发布或许就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比如此次事件中的女司机,就因为照片中她的车子处于逆车流状态,她也穿了一双粗跟高跟鞋,会被人想当然的理解为“逆行导致车祸”,被人骂了大半天,背了这么口大黑锅,幸好警方的一则通告让其洗脱了这个罪名。

曾几何时,“女司机”在不少人眼里都是技术粗糙、应变力低、油门刹车不分、应急关头能双手撒开方向盘的“黄司机”代表,似乎只要车祸与女司机挂上钩,就很容易让人带着有色眼镜审视这个群体。



殊不知,在警方处理的交通事故中,女司机发生车祸的几率远远低于男性,酒驾、醉驾等行为中,多数都是男司机犯事儿。

诚然,我们生活中会发生一些慌里慌张出现意外的女司机,会犯一些油门当做刹车踩、下车不拉手刹等低级错误,但是我们也不要拿着放大镜围观她们,要知道,开车上路安全每一天才是王道……


普了次法


这种现象应该从两个层面来解析,女司机在我们心中的天然印象以及我们对利益损失大者(弱者)的同情心理。

我看到的一个很搞笑的车贴

首先,只要我们一提到女司机大家脑中的第一个印象是什么?

新手、路痴、手忙脚乱、方向感差、高跟鞋、各种奇葩交通事故。

以上这些几乎成了每个女司机身上的标签,所以当事件爆发后,大家第一时间看到事故报道里公交车和轿车相撞后坠桥,而轿车驾驶员是个女司机,于是便顺理成章的将固有的标签套在女司机身上,认为女司机违章是造成了这一惨剧的罪魁祸首。

这让女司机迅速成为千夫所指,也成了此事件网络暴力的宣泄渠道。但最新警情通报出炉,事件出现了翻转。

初步调查结果是,公交车涉嫌越实线借道超车导致与来车碰撞,撞断护栏坠入中。

这就引出了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第二个固有思维,无原则的同情弱者(利益受损最大方)!

公交车从距江面50米高的桥面坠落,沉入80米深水底,眼看着司乘人员生还的几率很低,每个人在心里难过之余,都会自觉不自觉的给事件寻找一个肇事者,而相对利益损失较少的轿车女司机变成了替罪羊。

但其实分析交通事故的责任方并不困难,现在大多数私家车都有行车记录仪,公交车上更是标配,这也算是最具有中国特色的设置之一了。究竟是是谁的责任,调出视频便可一目了然。

另外,本事件中虽然公交车损失巨大,但在日常生活中公交车真的是交通上的弱者吗?不一定吧!

我想每个在中国开车的司机都应该有此经历,体量巨大的公交车辆在马路上横行无忌,但很少受到交警的处罚。

在这次事件中,如果最终排除公交车因机械事故(如刹车失灵、方向机锁死)导致偏离车道。那公交司机显然应该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因为桥梁、隧道内借对向车道超车是交规明令禁止的(隧道内更是干脆禁止超车),所以划分中间车道的都是黄色双实线。

虽然现在公交司机生死不明,但该谁负的责任就由谁来负责,不能因为中国人有“死者为大”的传统,就模糊责任的概念。

除司机外,公交运营集团显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些都要在事故处理中逐一厘清。

据最新的救援消息,参与现场救援的四川路桥集团所属大型浮吊设备已经赶到坠江现场,“浮吊可起重60吨,正在抛锚、定位,准备下一步起吊工作”,准备将坠江公交车吊出水面。

最后,通过此事件有件很值得我们反思的问题。

在信息爆炸的当下,我们每天有淹没在无穷无尽的信息之中,如何分辩其中的真伪,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但至少我们应该谨慎对待,不要草率的锁定责任方,无端的掺入太多个人情绪乃至诅咒谩骂。

在事件刚刚曝出时,我也凭经验认为这是由女司机违章造成了的事故,并发了微头条告诫女司机遵守交通规则。

事件的翻转在打脸之余,也让我开始反思,以自己固有的思维模式来辨别一件事对错,本身就是一个很愚蠢的做法。

在此,向事件中的女司机诚恳道歉,我也不经意间成了这次网络暴力中的一份子,非常惭愧。



藏地读行


对于今天公交车坠桥事件见网上有喷子说,为什么车里的人不砸破玻璃游上来,说什么这个时候会游泳是多么重要,说为什么不找几个会游泳的人把人救出来?为什么打捞一天了还没有把车打捞上来?刚开始我也这么想,后来细思极恐,桥到水面的距离是60米,江面到江低大概70米,我自己百度搜一下水深10米水压有多大,20米有多大,有几个人能不借助设备潜那么深的,真是说话不腰疼。

在没有任何东西帮助下,正常人下潜深度约10米,一些专业潜水者能下潜15米,甚至17米(这是极限)!

下潜的深度就是跟水中压力成正比的,不考虑水中压力而下潜至任何深度那是理想化的 因为下潜的极限就是人对抗水压的极限.其次,你也要考虑水温的变化,因为越深则越冷,还有要考虑你呼吸的力度.

总之,下潜深度与你自身的身体条件成正比. 按理说,公交车是车头先往下掉的,车里的人没有安全带这一说,人全部挤到车头,触水瞬间前挡风玻璃破碎,人一下被震晕,还被压到车的中后部,后面的玻璃小,加上有后排座椅的阻拦,人根本出不去,持续下沉,长江的水是流动的,而且江底有泥沙,现在很难确定车的位置,而且打捞受水压的限制🚫这样的情况基本1分钟后就完全没有希望了,愿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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