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卖法院查封财产 余姚一“老赖”获刑六个月

10月29日下午,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案件,被告人兰某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6年6月,邵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魏某和兰某归还借款15万元,并支付利息1.08万元,邵某还向法院申请查封了魏某和兰某名下的房地产及存放在某锻件厂内的所有机器设备。2016年9月,法院判决支持了邵某的诉讼请求。因被告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查实确认,被执行人魏某、兰某将电炉等机械设备以人民币5万元的价格转让,法院查封的房屋以78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第三人,所得款项全部用于支付其他借款。

因被执行人上述行为已构成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法院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立案侦查。2018年7月24日,兰某被抓获。2018年9月27日,余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兰某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兰某明知是法院查封的财产仍伙同他人变卖,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庭审中又自愿认罪,且有悔罪表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作出如上判决。(来源:长治市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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