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瓶車被偷了,小偷在給電瓶車充電的時候,全家被炸傷,車主需要負責嗎?

雲裡未來


小偷自己操作失當引發問題,跟車主有何干系?

小偷什麼都偷,偷車、偷菜、偷飲料,偷雞摸狗,反正只要是能順手牽羊帶走的東西,都是其行竊的對象。因為笨和蠢,也容易引發一系列的問題,比如到高層行竊,被鸚鵡學舌嚇得摔下樓;比如不辨菽麥,把洋水仙當成韭菜包餃子吃,致使中毒;又比如眼神不好,被屋主家中的看家狗咬了一口。凡此種種,不一而足……

出了問題,不從自己身上找問題,還腆著一張臉去索要賠償,上述幾個例子,背後都有真人真事的影子。跟本案類似的有,某地一人把電動車停在樓下充電,小偷偷電瓶時觸電身亡,小偷家屬以車主私拉電線為由,索要20萬賠償。雖然最終小偷家屬敗訴,不過車主還是被要求支付3萬元喪葬費。

不過本案跟上面這個案例還有所不同,電動車主並無一點過錯,要說車有問題,那是廠家的問題,小偷要找,那就去找廠家,不過打官司之前,還是先把自己該承擔的刑事責任給承擔下來,一年半載後出來後,再去索要賠償之事吧!


打虎拍蠅


早有案例了!1到商場偷菜刀砍人了,商場沒有監管好,所以商場要負責。2小偷到別人家把水仙花割了當韭菜吃,中毒後養花人要賠錢。3小偷被追趕,碰死在電線杆上,追趕者要負責。4小偷到別人家偷東西被狗咬了,狗主人要負責!

電動車被盜,車主當然要負全責,如果電動車不是劣質貨!就不會炸傷人?其次自己沒保管好,讓別人偷走,可以認定車主是故意讓別人偷走的,明明知道自己的電動車質量不好,還讓別人偷走,這是轉嫁危險!認為是蓄意謀殺也不過分!


滇一水


這個問題感覺問出來就是讓大家吐槽,發洩大家心中不滿的(這裡沒有嘲笑的意味,只是這麼種感覺)。因為之前有太多有點類似的事情,處理的不是很合大眾的口味。

記得前不久有則新聞報道有小偷偷竊電動車電瓶被電死了,小偷家屬事後向車主要求賠償20萬,說是車主私拉電線充電。法院調解的是小偷負主要責任,車主負一小部分責任(最後怎麼解決的就不知道了)。從常理來說,電動車放在那裡,你要說無意中碰到了,出了事,車主負責還說的過去。可要是偷,還要車主負責,這好像怎麼說也說不過去,畢竟是偷東車子出的事,何況偷本來就是一種違法的行為,也是大家深惡痛絕的行為。不過從法律層面來說,車主這個私拉電線,對這件事的發生也有一定的因果關係,負點責任倒也說的過去。

就事論事,就題中的事情來看,這個要不要車主負責,應該也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看吧,假如這個車子被車主改裝了,應該也要負點責任吧。假如沒改裝,買來就是這樣的,這個還要車主負責,哪怕一丁點責的話,感覺說不過。首先車子已經被偷走了,已經不在車主的控制範圍內了。小偷把車偷回家了發生了這種事只能說是咎由自取吧。應該還可以要求對方賠電動車的錢吧。

不知道題主這麼問是不是真的有這麼回事,假如真有這麼回事的話,可以在下面說明下。讓大家知道事情怎麼樣,結果怎麼樣,也算是增加點見聞,增加點法律知識吧。


夜雨悄悄


這個必須要負責任的,前段時間看了一個新聞,一男子騎摩托車的,攔住一的士後,朝的哥一頓狂罵,的哥也沒回應,結果那騎摩托車的心臟病發作死了,而的哥卻被關押了,理由是缺乏預見性。電瓶上應該要註明,如果偷了我的電動車,要通知本人來充電,還必須由失主把電動車送到指定地點,否則小偷在路上遇到安全事故,失主要承擔未盡職責。


扛鋤頭走


按照我國的法律要復刑事責任。因為在小偷偷你車後,你明知有安全隱患卻沒有及時告知,存在故意殺人嫌疑。(如果您沒有明白我的意思請您不要點贊,更不要評論,謝謝!)


厚德載物118414071


不用負責不用賠償哦,如果這樣的事都能扯到車主的責任,那生廠商呢?估計每一起用刀棍的案件,都和生廠商離不開關係了。

而且,你家車被偷了,你本就是受害者,小偷把車偷回家,給它充電被炸傷,那是他笨,他不會操作,他罪有應得,別說被炸傷,就是被炸死,眾多網友也會力挺你無責任的。

不知道你們有沒有聽過這樣的案件,兩個人發生打鬥,有一個人跑到附近的飯店,從廚房拿到一把菜刀,然後跑出來把對方給砍了,或者兩個人在飯店吃飯的時候發生打鬥,用了飯店的菜刀,試問飯店的老闆要不要負責?這本來就不是他能控制的事情,找他負責,開玩笑吧。

而且他已經把車偷走了,我就不信他自己被炸傷後,還去報警說是你的車害了他?還過來告你?如此無賴的話,你只要把這種事發出來,你看看網友都挺誰,你看看到時候你會不會負責?除了不負責,還得把他關進去,還得讓他賠你錢,這才是最佳的處理辦法。


小幸福的萌萌雷


不是我幸災樂禍,但是看到這樣的問題必須要答一下。小偷這就是自找的,所謂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他可能認為偷了別人的車是福,但是沒想到這才是禍的開始。


作為一個小偷,偷了人家的電瓶車,這就是一個違法犯罪的行為。這種行為首先應該追究其法律責任。你導致別人的財產損失了,因此你是要賠償的。其二,你在使用別人的電瓶車的時候,造成了損傷,這是應該自己負責的。就算全家被炸傷了,也是咎由自取,跟車主沒有一點關係的。就如同你兩天沒吃飯了,看到路邊扔到垃圾箱的變質食物了,你吃了,最後導致死亡,這能怪誰?食品過期了,你吃了之前也沒有看日期,而且是路邊撿的,你在吃的時候就應該想到有風險。


所以這件事,小偷偷了電瓶車,在充電的時候發生了爆炸,被炸傷,車主完全不需要負責,同時小偷造成了人家的損失,還要補償車主的經濟損失呢。這損失有很多,比如財物損失,比如因為電瓶車被盜引起的生活不便,以及心理造成的創傷等等。


如果這都要車主來負責,恐怕就是真的說不過去了。畢竟這個車不是車主賣給小偷的,沒有任何金錢交易。這是車主的車被偷了,是被動的一方,所以根本跟車主沒有半毛錢關係。


大家覺得呢?小偷應該怎麼處理?


老王偵查記


大實話:車主非但不用負責,並且小偷還得賠車。

說真的,現在看到這種問題都有點莫名地傷感了,其實這倒不是我們被小偷嚇怕了,主要是被一些律師嚇怕了。

小偷偷東西地太滑摔死了,屋主人要負責;偷車被電死,車主要負責;偷菜被毒死了,菜農還要負責。現在的小偷在一些律師的助攻下彷彿購買了工傷保險一樣,著實讓人感到可悲。

對於,這種小偷偷電瓶車充電爆炸被弄傷的事之前我還真看到過類似的新聞,只不過說的是小偷偷電瓶車充電爆炸被炸傷了,最後查出來是電瓶車的問題。不過,這個小偷到時有自知之明,沒說要車主賠償。但是,因為小偷沒有購買憑證,所以想要車主幫助他來向廠家索賠,最後被車主斷然拒絕了。

對於車主的這種做法真的是要點贊,畢竟,有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我們的善良再加上一些無良律師的助攻才敢那麼肆無忌憚。但是,我們必須明白:對壞人的仁慈,就是對好人的殘忍。這種人就是活該倒黴。

然後,咱們回到這件事中來,我認為這種事完全沒有任何理由讓車主賠錢。

首先,從小偷的角度來說,本來偷東西就是違法行為,並且還是因為自己充電問題導致電瓶車爆炸。在整個事件中車主完全就沒有參與,就算是要讓車主承擔責任,那麼總的找個理由吧,不過,很顯然車主在這件事中是無過錯的。總不能說人家車太好了,所以對你產生誘惑了吧?

而對於小偷的家人被炸傷這件事來說,我感覺也是活該。當然,會有人說小偷偷東西跟家人無關,那家人被連累炸傷了,豈不是太冤枉?對於這種說法,我只想引用崔永元老師對劉某人女兒的評價:“如果他們不是小偷的家人,那麼被炸傷就是無辜的。”當然,就算是小偷家屬是無辜的,需要索賠。那肯定也是找偷東西和充電的人要錢啊,這個人就是偷車賊,所以還是自家的事。

而現在小偷既然找上門來了,那指定不能讓小偷白來一趟,必須要把車主的車錢給賠了。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想錢想瘋了吧?

小偷偷東西還偷出優越感了?難道還得有專門的職業保障?

首先要說的是,車主無需擔責。因為車主不存在任何過錯,和小偷全家被炸傷沒有因果關係。當然,如果小偷向電瓶車生產廠家索賠,也得提供相應的票據。相反,小偷偷電瓶車的行為已經侵犯了電瓶車主的合法權益,還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小偷給電瓶車充電造成全家被炸傷,我只能說這是咎由自取,或者說是惡有惡報。

令人遺憾的是,類似的問題都脫胎於現實事件,小偷因為業務不熟練造成意外事故或者意外身亡的事件並不鮮見。此前有小偷從7樓墜下向整樓住戶索賠的,也有小偷偷吃了打農藥的蔬菜被毒死的,還有偷電瓶車被電死的,更有入室盜竊摔死的。而因此衍生出來的小偷家屬索賠事件更令廣大網友直呼看不懂,雖然大部分都以小偷家屬落敗為結果,但是小偷家屬憑什麼敢理直氣壯地起訴,這點就令人想不通了。

最後,希望這樣的事情越來越少,希望那些動不動就浪費公眾資源的小偷和小偷家屬都能受到嚴懲。


夜雨如書


這個絕對要賠錢,就因為我偷了你的車,因為我看到你的車由於管理不善,使我有可乘之機。想不到你車輛質量問題,使我的家人受得了生命危險。我要告你。因為我僅僅偷了你一臺電動車,讓我得不償失。接下來還要告派出所,由於你們的疏忽大意,讓我偷車成了職業。不偷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情況。還要告電動車廠家。由於你產品問題,使我家人受到生命威脅。有沒有南京的律師?幫我打這場官司。反正我們小偷不要臉了,因為法律法規對我們有利。因為有先例。我不要臉我怕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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