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检察提起公诉的辖区首个监察委留置调查的受贿案开庭审理

10月19日上午,

厦门市翔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原副总经理李苏飞涉嫌受贿罪案

公开审理。

翔安检察提起公诉的辖区首个监察委留置调查的受贿案开庭审理
翔安检察提起公诉的辖区首个监察委留置调查的受贿案开庭审理

翔安法院院长刘友国担任审判长,与2名审判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翔安区属国有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及部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近200人到庭旁听。

翔安检察提起公诉的辖区首个监察委留置调查的受贿案开庭审理

翔安检察院派员出庭,

运用了多媒体示证的方式,

将证据材料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呈现,

在法庭上清晰地展现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

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翔安检察提起公诉的辖区首个监察委留置调查的受贿案开庭审理

案情回顾

2018.05.03

翔安检察提起公诉的辖区首个监察委留置调查的受贿案开庭审理

翔安区监委对李苏飞采取留置调查措施。

201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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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纪委监委发布信息:厦门市翔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苏飞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监察调查。这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厦门市纪委监委对外发布的首个非中共党员接受监察调查信息。

201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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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监委将李苏飞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

2018.08.29

翔安区检察院向翔安区法院正式起诉李苏飞涉嫌受贿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苏飞于2004年至2018年间,利用担任厦门中科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厦门翔安新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市翔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中标招投标项目以及项目的相关审批、验收,工程款的拨付等事项中给予帮助,先后分别收受6人送予的贿赂款共计705万元,另外还向一人索贿30万元

翔安法院一审当庭宣判:李苏飞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所有受贿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翔安检察提起公诉的辖区首个监察委留置调查的受贿案开庭审理

采用多媒体全面示证

开庭前,公诉人使用电子卷宗,将涉案的书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等证据配上文字说明制作成演示文稿,开庭时,进入示证、质证环节时,公诉人结合举证、质证提纲,将证据一一展示在法庭上,便于庭审人员与旁听人员更全面、直观地了解整个案件经过及事实,起到“一图胜千言”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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