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致重庆大巴车坠江,如发生类似情况如何避免事故发生?

MC飘飘


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

首先善意提醒司机马上立刻紧急停车,打开车门,如果车停了,门开了,大伙赶快下车,让他们在车里大战三百回合,哎,不能光看热闹,报个警吧!


如果司机已经忘我,沉浸其中,不停车,对不起兄弟,对与司机争执互殴的乘客实行精准打击,不要手软,其实也是救自己,尤其车子在桥上或者上下坡、危险地段行驶时。

时间就是金钱,但在此种情形下,时间就是生命,千万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漠然视之。


阿伦196836844


可耻可恨啊!

因为两个人的争执、互殴,让15条鲜活的生命做了陪葬!

今天,坠江公交车的调查已经有了重大进展,根据车载监控视频的显示:有一个女乘客(48岁),因为其不知道该22路车辆因为有一段道路施工改道了,到该下车的时候尽管司机提醒,她却没有下车。等发现坐过车了,就跑到司机驾驶室旁边指责他,进而言论激烈。

视频显示,司机这时不断的扭头和她进行回怼和争执,后来矛盾激烈上升为,该女人手拿手机朝着司机头部击打,并进行了两次这样的动作。后来监控显示,司机手离开方向盘进行回击,并击中女乘客的颈部。等他回来打方向盘的时候已经晚了,车子偏离了方向越过双实线,朝着对向的红色轿车撞去,然后冲断护栏坠到了江底。

下图显示:女司机用手机击打司机头部。

下图显示:司机手离开方向盘,用右手握拳击打女乘客。

两个人的一点矛盾,让一车人陪葬,实在是可气可恨!这里还是要强调一句话:司机开车在路上,不要与其交谈。

另外就是我们的为人,格局一定要放大!


如意岛会理财


遇到这种情况的正确处理方法时,旁边的乘客该出手时就出手,不用担心自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你这个构成法律上的紧急避险!

让我们来看一个正确的操作:

1、在2018年4月20日的湖南,在一辆开往长沙的客车上,乘客和司机发生了剧烈争吵,这个名男乘客竟试图抢夺公交车司机的方向盘。

2、这个时候,客车在乘客方向盘抢夺的情况下出现了左右摇晃的险情,幸好公交车司机双手没有脱离方向盘,而是紧紧握住,也没有继续与乘客互殴,保证了车辆的正常行驶。

3、就在这名男乘客有可能进一步与司机争抢方向盘时,旁边的一个男子看到这名男乘客的举动危机全车人的安全,于是起身一脚飞踹,直接把这名乘客踹倒,接着上去继续制止。

4、最后,公交车司机报警处理,这名抢夺方向盘的男乘客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警方带走调查

看到这个视频,我相信每个人都会为这名果断的男子点赞,不然还有可能又会发生公交车侧翻、发生车祸的事故,那到时候整车人的生命就岌岌可危了,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刑法的规定,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这属于刑法上的紧急避险,这名男子是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的,而且还构成见义勇为!

所以,以后再碰到这些不讲理的乘客,该出手时就出手,不要懦弱像条狗!


李钦宇


刚才看了重庆大巴坠江视频,原来是一位乘客错过下车,和司机发生语言和肢体冲突导致车子失控坠江。

以前在公交上也遇到类似的情况,但南方这边只动嘴不动手,对骂一上午也很难打起来。

冲动是魔鬼,做事要三思后果会如何,尤其在公共场合不能只考虑自己。

还有就是远离负能量的人,遇到了最好自己先让步甚至给他道歉,然后离开,如此自己最多就是受一下气,和他们纠缠,除了浪费时间,发展下去甚至出现更坏的后果。记得前几年网上在快餐店一位女孩被两人打致死就是最先发生了语言冲突,而且是那两人不对,女孩气不过上前理论然后就发生了悲剧



春雨达人


仔细看视频,司机没位移,可见仍完全控制车辆。双脚没位移,可见故意踩油门,至少毫无踩刹车意识。桥上直路直行情况下,不存在迎面红车问题,人家在左车道,司机双手控制方向盘却突然转弯,然后控住方向后淡定抓死,意图明显,不存在拉扯导致失控情况。应该是公司规定不得与乘客争执,不得还手,违者重罚,最终司机羞愤之下冲动。闹事乘客知道打司机顶多批评教育,无所顾忌。其他乘客担心劝架后出事故或老人死亡担责任,于是只能胆战心惊观望,等待别的倒霉蛋能挺身而出。社会应该扬正气,是非分明,不要一出事就方圆100米是个活物就担责。没有过错死了人也坚决不用负任何责任,这样风气才能正!至少如今,给公交司机安装防护栏先


52yh


经过有关部门的连日调查,发生在山城重庆的公交车坠江事件终于得以真相大白。

事发时,四十八岁的女乘客刘某因为坐过站与司机冉某发生争执。司机冉某虽然回头解释但刘某置若罔闻,争执逐渐变得白热化。最终,情绪激动的刘某居然拿着手机击打了冉某的头部,而冉某也不甘示弱予以回击,在二人互殴的过程中车辆失控悲剧瞬间上演。

可以想象,在汽车冲下桥面的瞬间不管是刘某也好还是冉某也罢,他们的内心除却恐惧之外肯定也有后悔。古人云:一失足成千古恨!然而这一次,他们根本连悔恨的机会都没有。不仅如此,他们在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生命代价的同时还让另外十三名无辜乘客一同陪葬。

实际上,类似这样乘客与司机发生纠纷继而引发意外的事情虽不多见但亦不少见,只不过这一次发生的坠江事故其教训实在太过深刻、太过惨痛!逝者已矣,如今不管世人如何地去谴责那位乘客刘某亦或是司机冉某都无法唤回无辜者的生命,但是从中汲取教训在今后“举一反三”最大限度的来避免类似的事故发生其实还是可以做到的。毕竟,这样的事故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公交公司负有将乘客安全送抵目的地的义务,而实际履行承运职责的是驾驶员。公交公司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以此来提高驾驶员的职业素养与应急能力。让广大的驾驶员树立起“安全第一、乘客至上”的服务理念,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把乘客的安全置于最优先的地位,而非为了发泄情绪与人争勇斗狠。

而对于乘客而言,公交车作为公共交通工具其所服务的对象并不仅仅针对于某一人。因此,任何个人无权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司机来干扰司机正常的履职。即便司机的服务态度存在问题,也不应简单粗暴地通过谩骂攻击司机的方式来解决,这种方式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还涉嫌到违法犯罪危及到整车人的安全。

如果乘客一方确有正当理由,那么完全可以在下车后向公交公司进行投诉或者通过其他合理合法的途径来进行维权。当然,正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不可能每个人都能做到如此。所以,对于那些在公交车上打骂司机干扰其正常驾驶的乘客,都宜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追究刑事责任,只有重罚才能让某些人有所顾忌!

除此之外,即便与司机发生争执的乘客不是我们自己,但是作为同车之人亦不应冷眼旁观。在以往,不少人总有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面对发生在公交车上他人与司机的争执他们总是习惯于看热闹不嫌事大,其实这种心态是要不得的。

以此次的坠江事故来说,从乘客刘某到司机冉某发生争执再到汽车坠江,这期间显然是有一个过程的。如果在这中途能够有个三、五人出面劝阻,那么悲剧或许可以避免的。

高速行驶的公交车一旦发生意外任何人都不可能置身事外,所以为了自身的安全考虑出面劝阻也是理所应当的!



通城丹妹


这种情况如何预防呢?预防不了。


本身与坐过站与司机争执就不对,如果能预防,就不会发生了。再怎么提升人民素质,总会有那么一些人没有道德素质。



那么谈到预防问题,其实这件事故的很大责任人在司机,为什么这么说呢?


司机乘客起冲突的事很多,很多有经验或是有素养的司机安抚解释,解释不通发生争执拉扯的时候,都会在第一时间停靠路边,刹车熄火,确保乘客的安全后再解决你的事就都无所谓了,因为乘客的安全已经得到了基本保障。



而这位司机的做法可称得上一个反面典型:回怼、回击、不停车。并且期间视线离开了路面,手离开了方向盘。


简单点说,一车人的性命握在了你的手里,你却松开了手。



我们既然管不住没有素质的乘客,为什么不做好安全措施呢?


这也是“预防”此类事故的第一个方法——严格选拔司机,并且认真教导此类事故的正确做法。


第二个就是硬性措施——在驾驶位建设隔栏,确保没人干扰公交车驾驶安全。




就算国民素质提升了,不再抢夺方向盘了,万一有自杀倾向、精神分裂、精神疾病的患者,不还是一样造成危害吗?所以应该在硬件上下功夫。


两个措施,这样一来,此类事故应该会减少一大半,因为我们无法左右乘客,但可以针对乘客的干扰作出措施,免疫他的干扰。


于柏十


关于重庆公交车坠江的原因,最近一直是舆论的热点。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是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大巴车失去了控制,冲破栏杆,掉进冰冷的江中。

从最开始一些自媒体的无良报道导致女司机遭受无辜责骂,同样作为被害人的女司机在遭受飞来横祸的同时还要面对舆论的强烈谴责与无脑抨击,真是可怜。

之后,有大v分析,司机是因为熬夜KTV而导致睡眠不足,疲劳驾驶。这种捕风捉影的猜测,足以证明这个时代很多人对于新闻事件的报道和分析只求快速吸引眼球,不求真相到底如何,这是时代的悲哀。



今天,涉事公交车黑匣子被发现后,第一时间披露事发当时的情景,明显可以看出公交车司机在和乘客殴斗,这是一种什么行为?公交车司机不同于一般私家车的司机,你肩负着整车乘客的生命安全,大家是出于信任,才购票乘坐,作为服务方有义务保障乘客的安全。但是该司机基于自己的义愤同乘客大打出手,最终酿成惨祸,实在应该引人深省。

首先,这次责任可以毫无疑问的认定为斗殴双方负有主要责任,特别是公交车司机要负最主要责任。



其次,公交公司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平时对于员工要加强教育,从道德、言行、危机管理等方面加强日常教育与管理势在必行。


最后,其他乘客一旦发现这种情况,要及时劝阻,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而危及自身安全。


越后汤泽


一个人的无礼蛮横和一个人的愤怒,让13个无辜乘客成为了可悲的殉葬者,是时候对干扰司机驾驶行为做出法规约束了!!!

乘客无理取闹对司机干扰的行为,这不是第一次,所幸之前的无礼者都能遇到冷静的忍者,没有造成伤害,最终这一次用如此惨痛的事故让我们再次警醒,对于乘客的蛮横我们还需要继续放纵和容忍吗?还需要只停留在道德谴责的地步吗?人是情绪动物,我们更不能把希望寄托在每一个都能忍气吞声的司机身上

事实证明,对于蛮横无理者的过份谦让,就是对无辜者的伤害。重庆大巴坠江事件,不是偶然、不是不可抗力,而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悲剧,一切悲剧的始作俑者都来自于那名万恶的女乘客,她死有余辜,她不可饶恕,她不值得一丝一毫的同情,这种人是万劫不复,不会再有下辈子了。

真心希望这次的惨痛教训,能够引起我们的反思,进而对乘客干扰司机的行为做出明确的制度约束,要让他们付出法律上的代价。所以,我认为必须对此类行为进行立法,以扰乱公共秩序罪论处,让那些辱骂、殴打等刺激司机的一切行为,付出法律的代价,让她们有所约束有所顾忌,而不能事发之后像没事人一样,道几句歉就敷衍了事。

同时,还应建立乘客的诚信机制,让那些行为不检点,态度不友好的乘客,受到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限制,让低素质者寸步难行。


元芳有看法


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原因公布出来了:视频显示,是车内一名女乘客与司机互殴,才导致车辆失控坠江;看上去也有可能是气愤不过,故意所为,惨剧就这样发生了。

要严惩、必须的:公交车上怎能对司机这样危险举动?!一起看上去小小的口角和互殴,却付出了15条活生生的人命,十几个家庭陷入万劫不复之境地。

悲剧发生后,谁也无法启用“撤消键”!

我一直想说,有时这个社会,或许真是对小冲突、小违规、甚至小犯 罪等,太放纵了——有些听起来都觉得是天方夜谭的事:公司车上与司机口角、互殴,司机接打手机等。在我印象中,乘客与司机聊天都是不允许的。

还有更奇葩的,竟然有在公交车上直接抢夺方向盘的……处罚太轻,因为当时基本都没有发生什么大悲剧,所以对当事人的处理,要么是批评教育,最多也就罚点钱或稍拘 留几日。

这起悲剧应该值得所有人深思,一定要吸取教训。我觉得,执 法部门不能简单处理那些小冲突、小违规等行为,必须要重视起来,必要时一定要以危 害公共安全罪严惩,而司机在行车中和他人互骂和互殴、接打电话(特别是特殊地段),也必须严办。

或许唯如此,才有可能避免或减少许多类似悲剧的上演机率!

还有,现场若真碰到那种横蛮不讲理的人,其他乘客应群起而攻之:先制止、制服并报警,该出手时要出手,一定不能等闲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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