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哥的新縱深
對正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去抓扯駕駛員,必須嚴懲,近年來出現的交通事故日漸增多,重大交通事故日有發生,中國的法律不是為某些人訂的,更要懲治為這些人辯護的律師,法院指定律師除外!宏揚正氣,當支持見義勇為暴力制止辱罵抓扯以及打駕駛員的人,其實反過來說,如果不制止去抓扯辱罵或打駕駛員的人,那麼自己的安全沒有保障,這就是正當防衛而刻不容緩的防衛,因為危及到自身的安全,就沒有防衛過當一說,並且危害到其他乘客,故屬於決對的正當防衛同時還是見義勇為,更應該鼓勵重獎。處理一批典型嚴肅認真的抓一批重點人物律以嚴刑,這以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
隨風132881393
你救了一車人命,卻踢傷了壞人,後果就是,你賠錢加拘留,其他乘客,笑一笑,下車去,各走各的路
QAX123456
這一腳踢的好!把肇事者踢倒,全車人就安全了!我們每一個坐公交車人就應該有這種勇氣,應該有這種擔當,應該有這種責任與違反法律,違反道德的行為作堅決的鬥爭!
1,這一腳,是正當防衛!
當肇事者在搶奪方向盤時,他的行為已經嚴重"危害了社會公共安全",是一項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所以你這一腳踢的是犯罪分子,目的就是為了阻止繼續犯罪!當汽車在行駛時,有人搶奪汽車的方向盤,它的後果就會導致危害所有乘客的生命安全,也包括你的生命安全。所以當你給肇事者踢一腳的時候就是為了保護自己的生命安全不受侵犯!這就是正當防衛!不承擔任何刑事責任。如果哪個律師還要唧唧歪歪認為你是故意傷害?那麼它就是對法律的褻瀆,他根本沒有資格擔當律師!
2,如果你坐在公交車上發現有人搶奪方向盤,你踢了搶奪者一腳。我還是要說"大哥,你這一腳踢的好"!你是在制止犯罪,你是在保衛全車人的生命安全,你是在踢犯罪分子,你的行為沒錯。你是見義勇為的行為,因為你的挺身而出,使全車人的生命得到了安全,打擊了犯罪氣陷!你就是見義勇為的英雄,有關部門應當給你表彰,公交公司應當給你經濟獎勵!
我們每個人不能再沉默了,我們應該果斷的站出來,堅決的制止犯罪!如果我們不制止,我們就會像重慶萬州墜江事件的15個死者一樣,死的不明不白!大家認為我這樣講對不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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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旺情深1
我覺得分時間情況吧,幾年前,我拉扯過一個搶方向盤的醉酒老頭,司機報案後,警察瞭解了一下情況,隔離開糾纏我的老頭,還好,那老頭沒死沒傷,不了了之了
回到本次問答中,如果踹了搶方向盤的人,車子在行進途中,甚至高速,應該是認定為見義勇為,如果速度慢,情況不危急,就值得商討了,這個事情過後,相信法律會偏向制止者,我不是事後諸葛亮,我以前就說過,搶方向盤遲早會出大事,應該刑罰,而不是沒什麼事就說兩句,算了,
再說點相關的題外話,我覺得,為杜絕此類事發生,第一,法律上重罰,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論,
第二,司機安隔離欄,
改變253419820
這不好說,如碰到象南京那法官你就死定了,他會說,你肯定看這人不爽,不然車上這麼多人都沒動手,就你動手了。賠償拘留跑不了的。當年那法官一句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扶?不知害了多少好心人被訛詐?碰瓷業空前火爆。
手機用戶5500333067
踹了,你就要賠錢,給人家看病,還要被拘留!所以,不能管!
水岸青青2
我會像這樣打他
大來魔
公交車上有人搶奪司機方向盤,這個時候我們一腳踹開他,應該算是見義勇為。
一、對於這種情況,我們出手制止搶奪司機方向盤,是一種正當防衛。我國刑法規定:為了避免國家、自己或他人免受侵害,可以制止不法侵害。
搶奪方向盤,就很有可能造成車禍,不僅危害自己的生命安全和車上乘客安全,還會威脅到路上不特定人的安全,因此,制止他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二、在現實中,很多情況下並沒有人站起來制止這些人,首先是,這種行為違法成本太低,大多是一些沒有規則意識的自私之人,要求公交司機滿足自己的不合理要求,一般司機也不會報警,鬧事者也得不到應有的懲罰。
出手制止者面臨的麻煩不少,如果出手重了,肯定是面臨當事者的糾纏,有可能會受到處罰,如果發生交通事故,那還好一點,這樣正當防衛好認定一些。
三、對於公交車應該安裝隔離裝置,將司機與乘客分開。在我們這裡公交車都是單獨駕駛室,乘客是無法觸碰到方向盤的。
不過這些都是治標不治本的,關鍵還是從法律規定上加強,從思想上培養規則意識,從行動上鼓勵這些見義勇為者。
管律師
能夠在車上為自己一點小事打開車司機的這類人,在實際生活中都不是善類。是屬於不講理兇狠的人物,而且這種人還不顧及後果,不顧慮別人的安危。和這種人發生爭吵很容易情緒衝動很難把握好分寸。
如上去一腳踢傷了對方,最好的處理結果也是各打五十大板。做好事的人肯定要承擔部分責任,要賠款要負法律責任。萬一扭打起來自己還可能會受傷。如果對方是個老大爺老大媽即使身體沒受傷,他們也會到醫院裡來個全身檢查這筆費用你也逃不掉,她的家屬也不會輕易放過你。警察來了這種小事情也很難管。同車的大部分人都是事不關己看看熱鬧,少數人也許會說兩句公道話。也許這一腳救了整車人的命但並沒有發生任何危險,所以你這一腳等於零,到站了所有的乘客都走了沒有人會感謝你,所有的風險都自己承擔。
網絡上有個乘客打司機,被旁邊的乘客踢了一腳。現在都尊他為英雄。但如果沒發生15人慘死的案例他還能是英雄嗎?如果被踢的人糾纏上他了,誰能為他主持公道,是乘客還是法律?
我認為解決這種事的最根本的辦法就是嚴格的法律,美國處理這種事情就是五年刑期及罰鉅款,美國少年在新加坡街頭亂劃車,只能脫了褲子受鞭刑,連美國總統求情都不給面子。只有在嚴厲的法律威懾下才能讓每個人都遵守道德的約束。光靠自覺靠道德譴責靠不痛不癢的處罰是遠遠不夠的。
手機用戶64103496154
大實話:是不是見義勇為,關鍵要看這一腳下去踹得有多嚴重。
重慶大巴車墜江事件曝光以後,網上出現了一些言論稱車上的其他乘客沒有人去上前制止這種不文明行為,所以才導致慘劇的發生。確實,如果當這位女乘客毆打謾罵司機的時候,後邊有乘客上前給這位潑婦一腳,估計這個慘劇也有可能不會發生。畢竟,司機當時應該也就是一時憤怒,所以才一把方向盤直接將車開入江中。
但是,如果說是從見義勇為的角度來說,通過暴力去制止不文明行為的做法確實是一個很難把握的度。對方沒有受傷,那叫見義勇為,對方受傷了,可能就是故意傷害。這就好比是老人摔倒扶不扶的問題,有證據證明老人摔倒跟你無關的,那麼就不用擔心被訛,但是,如果沒有證據證明老人摔倒跟自己無關的,只要老人訛詐,基本就必須負責。
所以,這就回到了一個見義勇為的成本和效果的問題。我相信,當時在車上雖然沒有人說是上前給這個女潑婦一腳,但是,車上一定有人通過言語去勸架的。這是人之常情,畢竟,現實情況下,就算是見義勇為,那也得是先禮後兵,必須先在語言上佔理,然後才會付諸行動。現實中也很少有不管三七二十一,上去就是打的吧。
當然,如果說,看到類似的現象,我們可以直接使用暴力制止,並且,無論對方受傷多麼嚴重,都不關見義勇為者的責任,那麼,我相信是會有很多人敢站出來的。但是,現實往往不是這樣。
現實就是,還會有另一種可能,那就是這個女潑婦反咬一口,去訛詐見義勇為者,讓他賠錢。客觀來說,只要這個被打的人確實被打出問題了,基本上見義勇者都要賠錢。就算是沒有被打出問題,那麼只要報警了,也會耽誤時間,這個成本是很多普通人不願意承受的。有人可能會說,那總比丟掉命好吧。但是,你要知道,你這種想法是建立在知道這次結果之後的,說白了就是馬後炮。當時車上我估計沒有一個人會想到會因為這事丟了命。畢竟,這種事也不是第一次發生了。
並且,我也可以這麼說,下次有這種事發生了,依然會有很多人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而無動於衷。這其實不能怪誰,只能是怪對這種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懲罰太輕了。所以,還是希望制度能夠健全,而不是指望通過道德去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