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獨生子女無法全部繼承父母的房產?

現代社會中,在人們的認知裡,都存在這樣的一個概念,那就是獨生子女全額繼承父母的房產那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的。但在法律面前,真相卻未必如此。計劃生育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如今生於四五十年代的人已逐步進入老年,而他們的子女中不少都是獨生子女。父母過世後,房產糾紛屢見不鮮。那麼獨生子女真的無法全部繼承父母的房產嗎?

真相:獨生子女無法全部繼承父母的房產?

真相來了

一、獨生子女能否全額繼承房產?

事實上,如果獨生子女的父母逝世但沒有留下相關的遺言或者遺囑,房管局是不會將房產直接過戶到獨生子女的名下的。因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則: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但是沒有遺囑時,遺產的第一順序人分別有:配偶、子女和父母。

真相:獨生子女無法全部繼承父母的房產?

二、獨生子女怎麼繼承逝世父母的房產呢?

依據司法部發布關於廢止《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通知,繼承房產、分房遺言、贈與房產、涉外涉港澳臺房產所有權轉移等有關房產登記事項可以不必公證了。

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請求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資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資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資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

1、遺囑繼承或遺贈

提供被繼承人逝世證明、遺言、繼承人與被繼承人親屬關係證明等資料申請房子過戶登記。

2、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又有三種途徑:

(1)協商繼承

也就是全部繼承人之間如果能協商一致達成不動產分配協議的,可以提交被繼承人逝世證明、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證明以及其他必要的資料請求房子過戶登記。

(2)公證繼承

也就是被繼承人逝世後,繼承人請求繼承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書請求處理房子過戶登記。

(3)訴訟繼承

全部繼承人之間不能協商一致或無法取得繼承權公證的,則需要到法院提起繼承糾紛之訴,待法院判決、調解後,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請求房子過戶登記。

三、如果連遺囑都沒有,可以怎麼辦?

如果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可以到派出所出具個證明:繼承人本人沒有兄弟姐妹,被繼承人的父母也死亡的證明。

只要公安機關出具的有親屬關係的戶口證明情況,就能證明這個孩子是唯一合法繼承人,然後到法院打個確認之訴,確認房子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歸繼承人所用就可以了,法院確認出判決書,到房管局就可以順利過戶了。

真相:獨生子女無法全部繼承父母的房產?

由此可見,有些事情不像我們以為的那樣想當然,提前瞭解並做好措施,可避免麻煩和糾紛。雖然中國人總認為立遺囑不吉利,其實,年邁父母在身體尚健康時,如能立個遺囑,也是給子女省事。子女和父母商談立下遺囑,也並非不孝順。最後,小編希望天下的父母都有一個健康的好身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