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乐毅论》王羲之书于永和四年(348)。拓本。小楷。论文一则。凡四十四行。故宫博物院藏《余清斋帖》本,竖29.5cm。真迹不传,原石唐太宗殉葬于昭陵,陵为温韬所发而得之。后宋高宗得残石,传至其子后不明所在。唐诸遂良《晋右军王義之书目》《法书要录》、《宋朝事实类苑》等著录。刻人《越州石氏帖》、《停云馆帖》、《玉烟堂帖》、《余清斋帖》、《郁冈斋帖》、《快雪堂帖》等。梁陶弘景《与梁武帝论书启》:“此书虽不在法例,而致用理均,背间细楷,兼复两玩。”又“前《乐毅论》书,乃极劲利,而非甚用意,故颇有坏字。”隋智永《题右军乐毅后》:“《乐毅论者,正书第一。梁世模出,天下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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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书家如:陶弘景、智水、褚遂良、孙过庭、张怀瓘、黄庭坚等,无不推崇备至。唐褚遂良谓其“笔势精妙,备尽楷则”,列为王羲之正书第一。此帖千余年来,名振遐迩。自元明以来,选经翻刻,已是面目全非,正如孙过庭所谓“邯郸淳之高名,徒彰史牒;师宜官之令范,空著缣缃。”现在人们只能从徒有美名的众多翻刻本中,揣摩联想,于隐约依稀中想见其丰采。原帖久佚。有关此帖历来有两种传说:一说,唐太宗(李世民)裒集羲之墨迹,惟此为石本。其后随入昭陵。后为温韬发陵得之。至宋又为高绅所得,并以铁東之。后又毁于火,其末行仅有“海”字,因而拓本称之为“海字本”,其石不知存亡。说,唐时为太平公主自内府窃出,及籍其家,使老妪投入灶中焚毁。传世由“海字本”复刻者,有越州石氏《博古堂帖》,再复刻者有“停云馆本”、“玉烟堂本”等。传世翻刻本以《越州石氏帖》本和《秘阁本》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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