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西安》之“清真”考释

《说西安》之“清真”考释

可以说,中国回族的语言有着明显的雅化情结。这个情结源自西安回坊。我在考释西安回族方言、方语、方词的时候,曾经谈过这个问题。这里,我把“清真”一词做一次考释,从中我们可以发现两个重要的文化思想情结。一、回族方言与汉民族语言文化(尤其是雅文化范畴的诗词、诗歌)的紧密联系;二、回汉两族地方方言的互补互益、互为宾主、互相驱动。

西安回坊方言具有典雅高古、简净通脱的显著特点。从细微处我们还能发现西安回坊方言与中国历代诗词、历代诗话的联系。“清真”一词古已有之,最初与伊斯兰教无关。元代穆斯林学者借“清真”二字概括表达伊斯兰教“本清则净,本真则正”的思想含意,自此以后,“清真”二字相习成俗地被固定为伊斯兰教的一个专用名词。据穆斯林青年学者白剑波考稽:“清真”一词最早见于南北朝刘义庆所著《世说新语》的“清真斋欲,万物不可移也”。其含意大致为“纯净朴实,无尘无染”。后来唐代大诗人李白在《王右军》、《南陵五松山别荀七》以及《古风第五十九首·大雅久不作》等诗中多次使用“清真”一词,如“右军本清真,潇洒在风尘”,李白用“清真”二字概括王羲之(右军)的人品、文品。这里的“清”与“浊”相对,指王羲之不与尘交、不结市利的操行;“真”则指王羲之纯正的本性。在李白诗之中,作人作文的道德标准就是清真。宋代诗人陆游在《园中赏梅》里咏叹道:“阅尽千葩百卉春,此花风味独清真。”陆游诗里的“清真”二字,除了对梅花高洁幽闲的气度气格的高度赞许之外,还潜隐着对梅花“香自苦寒”的不尽感慨。

可以说,伊斯兰教宋元时期在中国尚未有固定的译名。后来穆斯林学者根据伊斯兰教信仰安拉、崇尚清洁的教义,纷纷“借用”汉诗里“清真”、“清净”等单词译释“伊斯兰教”和“清真寺”。始建于唐代的西安大学习巷清真寺最初就称“清净寺”,到了元代赛典赤·赡思丁上奏朝庭,恳请改“清净寺”为“清真寺”。在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题金陵礼拜寺《百字赞》中亦有“教名清真”一语,足以说明“清真”一词在当时已经被教门内外广泛使用,成为回汉两族人民对伊斯兰教的一种通称。

明末清初,华夏大地出现了一大批“经汉”两通的穆斯林学者。他们全面系统地诠释了“清真”二字的含意,使“清真”所指更具体、更生动。我国第一个开展伊斯兰教经典译述活动的著名穆斯林学者王岱(1573年——1619年)在译注里说:“纯洁无染之谓清,诚一无二之谓真。”又说:“夫清真之本,乃尊命而认化生之主。”王岱这里对清真的注释,实际上就是对“清真”一词的涵意认定。自此之后,在穆斯林学者的译文译注里“清真”一词就被当做具有独一性、排他性特征的文化符号。后来在经堂教育的专门著作《清真大学》、《清真指南》等著述里,也出现了“清真”一词。

如今,在回族人民群众经营的饮食铺店门前,几乎每家都挂“清真饮食”或“清真食品”招牌或旗幌。这个招牌和旗幌具有法的性质,它是回族人民群众专有专用的,不仅仅是餐饮、食品的专用招牌和旗幌,它从名誉到实质都必须合乎伊斯兰教法教规的要求。我们平时所说的“清真食品”,译为阿拉伯语应是“泰阿姆伊斯兰”。

其实,如果仅从饮食、食品标志的角度讲,将“清真”二字译释为阿拉伯语的“哈俩里”更确切些。穆斯林国家清真食品的标志都是“哈俩里”。清真饭店或清真食品的外包装上都有明显的“哈俩里”标志。“哈俩里”是阿拉伯语“合法”的意思,相对于“哈俩目”(禁止的、非法的)。这里所说的“法”,就是伊斯兰教的教法教规,也就是说清真饮食要完全符合伊斯兰的教义、教法、教规。所以说,清真食品是未来人类最理想的食品。它除了国家法令、法规的严格监督外,还有严格的教义制约所形成的道德准则和道德要求。可以说,清真食品具有“两查质量保,对人健康好”的特点特质。

另外,“清真”二字做为治理学问也是极好的境界。在回坊人家,我见到过悬挂有“本清则净,本真则正”的条幅。我把它做为我文学创作的信条和使命,做为活人处世唯一的准则。(著名作家:鹤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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