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蘭州車禍保險賠付,大貨車保險額度不夠,其他費用要怎麼賠付?其他受損車買的保險會賠嗎?

王者之星王星


本案的追償工作應使用一個“代位追償”或是“代位求償”的保險原則,

這個原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賦予的權利和義務,分別在法律文本的60至63條均有描述,這裡不一 一詳細表述。

具體描述如下:如果保險事故是由第三者的過失或非法行為引起的,第三者對被保險人的損失須負賠償責任。保險人可按保險合同的約定或法律的規定,先行賠付被保險人。然後,被保險人應當將追償權轉讓給保險人,並協助保險人向第三者責任方追償。

使用該原則的幾個必要條件:

1、 首先,事故車輛必須投保了相應保險;

2、 保險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

3、 保險標的損失原因屬於保險責任範圍;

4、 受損的車主(被保險人)應當向保險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關情況 ;

由此可見,肇事第三者是否有能力賠償,不是適用“代位追償”原則的必要條件;

本案中,肇事車輛負全責且無力賠償,應該儘快採用“代位追償”原則,即受損車車主向自己購買的保險的保險公司“代位求償”,取得賠償,並轉讓權利,保險公司向肇事第三方“代位追償”。

車輛損失的賠償工作可按如上方式處理。

但是

代位求償原則一般不適用於人身保險

這裡說的是“一般”,如何解決“一般”這個問題呢?如何解決“醫藥費”賠償問題?

1、 對於沒有在治療的死者,或者已經結束的傷者,迅速進行司法程序,不調解,等法院判決,出具判決書。用法律文書的方式 將人身傷害賠償,法院確定為第三者責任賠償和車人人員責任賠償。責任賠償屬於財產險類;

2、 由當政府職能部門協調,銀保監局組織各家保險公司共同啟動“代位追償”工作;特事特辦,共同維護社會安定團結。

綜上,保險起的是“社會穩定器”的作用。日常生活,風險無處不在,有些車主抱有僥倖心理,認為自己開車技術好,不會撞別人,保險都沒有辦理,或沒有保全保足。本車沒有保險,就無法適用“代位追償”原則,這麼大的損失,肇事第三者沒有能力賠償,事故賠償工作就無法推進了。


新見陽光


這麼大的事故,大貨車一部車的保險只是杯水車薪,貨車車主和駕駛員都不可能又經濟能力賠償,掛靠公司連帶能賠點

本起事故中,從社會穩定的角度出發,很有可能會單列每部車都定責任,比如後車賠前車(因為只有保險公司才有這賠償能力),保險公司從大局出發,只能接受!大貨車駕駛員肯定是判刑的


鄉野路


首先說司機是全部責任,危害公共安全。他是有選擇的情況下撞車的,而且有充分的準備。從坡上下來沒有控制好車速,剎不住車的時候就已經開始措施了,無效!!!就應該立刻往車少沒人的地方開,收費口兩邊都是安全的,旁邊沒開的收費口沒人沒車,撞出去就沒事了,撞個杆才幾個錢。可是他偏偏選擇了撞車而沒有選擇從兩側撞出收費站。可能在他的腦子裡撞個車啥事都沒有,保險公司一陪了事。但是!撞的車多又死那麼多人事情就太大了,這是他沒有想到的。


快樂85778


我感覺你們經理回答的非常好,既具體又全面。不過說話太專業,不懂保險法的老百姓也許會聽不明白。從民法上講,誰的責任誰就來負,不過車輛事故還有無過錯責任。大貨車投保的保險公司應予賠償,不夠了怎麼辦?其他車輛如果投了自損險,其他車輛投的保險公司應予賠償,但獲得個代位求嘗權,也就是說該保險公司有權追償大貨車的責任,大貨車要對其他車輛賠償,大貨車再賠不起,政府就要兜底了!


情歌聲控


是不也可以這樣理解呢,車在高速路上跑,交了高速費。車輛就因該是消費者。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出現意外。你們感覺應不應該讓商家賠。那這個商家是誰呢?


用戶55068835279


掛靠公司賠,一出事故就推脫,只要是在你公司註冊,你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用戶6878813198846


總而言之無論怎樣!反正與高速路設計和收費站沒有半毛關係!政府只在中間起協調作用!吖吖吖那個誰!別動粗!陪你個幾千塊錢也是愛別不識抬舉!想鬧事信不信把你送進去勞動幾年!!


今天又是星期六


收費站承擔。


用戶7984807039655


破罐子破摔,反正賠不起也要坐牢,乾脆坐牢算了,不賠錢了


toutiao審核官我你爹


理與法的碰撞,無責任的受害方此時應該共同去請一個專業的律師,首先把現在法律及保險法有規定的賠償合法的儘快的爭取下來,再去說餘下的賠償不足的部分。因為道理是站住腳的但是最後的結果可能是贏了官司得不到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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