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开展住宅用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清查工作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安排,西宁市四区、三县及经济开发区被纳入住宅用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是2013年1月1日以来住宅用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重点是按时开工、竣工情况和出让合同价款缴纳情况。对存在违法合同情况的宗地,逐宗查明原因进行整改。

2013年1月1日以来,我市共签订住宅用地出让合同164宗,面积437.39公顷。我局通过核对系统,分解四区三县及经济开发区,逐宗实地核查,认真自查我市出让合同的执行情况。对存在违反出让合同情况的宗地,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我局会以本次检查为契机,结合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完善我市住宅用地供后监管机制。

此次检查目的是促进已供应住宅用地尽快形成住房有效供给。通过检查督促加快住宅用地开发建设,有助于改善住房供求关系,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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