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烈日
36℃的高溫下
連地上的雜草
都曬耷拉了
同安區某村的一塊棄耕的田地上
有一群穿著制服的法院幹警
身影出沒在田地半人高的雜草間
豆大的汗水從臉上滑落
浸溼了衣裳
他們在做什麼?
行走在田地間
協助當事人釘下鐵柱子
拉起界線,確認了邊界
……
誰能想到,在這片面積不大的果地上,竟牽扯到三個民事案件和由此衍生的五個執行案件,其中涉及到債權糾紛、合同糾紛、人格權糾紛和物權保護糾紛,案情錯綜複雜。
想要理清這宗案件
還要從2013年簽訂的
一份《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說起
……
2011年,吳某、李某夫妻倆承包了村裡的一塊田地,承包期限50年。2013年吳某揹著妻子李某和村民小組私下將該田地轉讓給張某。李某知曉後,不同意該做法,到田裡與張某協商解除。張某怒斥李某夫妻二人不講信用,遂“怒從心頭起”,將李某摁在地上打傷了,導致其住院三個月。
2014年,李某和丈夫吳某起訴要求解除與張某的土地轉讓合同,法官認定該合同無效,張某需將承包地返還給吳某,而吳某需退回承包款98000元。
不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李某咽不下之前被張某打傷的那口氣,於2015年起訴要求張某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等各項費用,最後法院判決張某賠償李某人身損害賠償款共計28055元。
2016年,吳某、李某又到法院起訴,要求張某將訟爭田地恢復原狀並返還,而張某另提起反訴,要求吳某、李某賠償其將田地改造為果地投入的含土地平整、灌溉設施、種植果樹等資金!最後法院判定張某需清空土地附著物後返還訟爭田地,並支付土地佔用費2227元/年,而吳某需賠償張某清除果樹等引起的損失65758元。
這接二連三的官司
有沒有讓各位看官看花了眼
和平落幕
法官辛苦付出圓滿執結
雙方當事人自2015年起,陸續互為申請執行,但由於雙方之前結下的怨恨很深,對立情緒甚濃,案件的執行進展一度陷入僵局,且雙方當事人多次信訪,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
承辦執行法官多次召集雙方當事人或到庭、或到現場進行調解,後又請村裡的協執員做思想工作,逐漸消融雙方的矛盾。雙方當事人也認識到再對抗下去只會增加時間和經濟成本,雙方有了和解的傾向。
2018年4月,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確認了土地轉讓款、經濟損失、土地佔用費和人身損害賠償款等債務互相抵消後的金額以及各自的履行時限。
2018年5月執行法官到現場確認訟爭土地的四面邊界,但由於邊界模糊、雙方各有爭議導致仍無法最終確認,雙方的對抗情緒又有升溫的傾向。
2018年7月17日,由分管院長帶隊、執行局長、多名執行法官、司法警察、承辦法官組成專門騰退小組,並邀請涉村小組組長及土地相鄰權糾紛村民共同見證,經過現場調解、現場拆除、當場見證,終於把該起土地確權糾紛順利執結,也化解了雙方當事人持續五年的矛盾與糾紛。
至此,一塊小小土地上引起的
多項糾紛才宣告終結
最後執結
最後執結
正是法官們多年的堅守和努力
讓這錯綜複雜的案件
終於塵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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