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在税局代开时交1.5%个人所得税只是预缴,剩下的咋处理

绿洲财务 伏月玲

劳务报酬在税局代开时交1.5%个人所得税只是预缴,剩下的咋处理

本文讲个税。个税是个很大很长的话题,说不完、道不尽。

相信很多的会计朋友、老板和小编一样,对于劳务报酬都充满了好奇心。下面小编就给大家梳理一下:

有客户咨询,支付劳务报酬时,凭借个人出具的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可以不用再进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申报,进入直接列支费用吗?如收到一张个人的劳务费发票是10000元的,不含税金额是9708.74,税率是3%,税额是291.26,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备注栏标注代征城建税20.39,教育费附加8.74,地方教育费附加5.83,个人所得税145.63,企业还要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吗,是否还要补扣个人所得税?

小编回答如下:个人为企业提供服务,个人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时,确实需要先按开票金额的1.5%预缴个人所得税。企业还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申报,申报时可以扣除已预缴的部分,按余额进行缴纳。

劳务报酬在税局代开时交1.5%个人所得税只是预缴,剩下的咋处理


文件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个人代开发票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榕税公告〔2018〕4号)规定:“一、未办理税务登记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零散税收纳税人(自然人)取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代开增值税发票时,由代开发票的单位按开票金额的1.5%代征个人所得税核定税款。

很多会计朋友们就又问了,我们也知道这些法规,可是个税系统中劳务报酬的税率是20%呀,该怎么申报剩余的18.5%呢?小编告诉你,其实很简单,就需要各位运用一下初中的数学知识,把18.5%的劳务收入换算成20%的就可以了。举例说明:刘某10月份的劳务报酬所得是1700元(不含税),他在税务局代开发票时已经扣除了3%的增值税51元,12%的附加税合计6.12元和1.5%的个税13.5元,那么剩余18.5%的个税166.5元要在个税系统怎么申报呢。我们先设一个未知数X(税率为20%的不含税劳务收入),(X-800)×20%=(1700-800)×18.5%,解得未知数X=1632.5。故剩余18.5%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为(1632.5-800)×20%=166.5元。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所有内容,也是我所咨询过税务机关后自己研究出来的方法,并在实践中用了很长时间了。你get到了吗?若还有疑问的可以关注我们的头条号会计有道,在下面留言你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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