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國家眾多部門中首批既有聯合激勵又有聯合懲戒的部門之一,海關對來自最高人民法院、財政部、生態環境部等多個部門的5萬餘家失信或黑名單企業實施了聯合懲戒。其中下調企業信用等級
56家,通關鎖定約1.48萬家,移交風險布控近3000家,移入海關異常企業名錄約3.4萬家。2016年10月
海關總署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等40個部門簽署了《關於對海關高級認證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錄》,對海關高級認證企業實施了專用通道、減少查驗、優先辦理、簡化手續、重點參考和優先改革試點等6類共49項聯合激勵措施。
2017年3月
海關總署又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等33個部門簽署了《關於對海關失信企業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對海關失信企業實施了納入“黑名單”、限制信用評定、加強審核和檢查、限制性管理和限制性參考等
5類共39項聯合懲戒措施。截至目前,海關已經參與了工商、稅務、最高法、環保、共青團中央等多個部門的聯合獎懲,簽署了31個聯合懲戒和聯合激勵合作備忘錄,基本覆蓋了各個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
從今年5月開始,海關每月定期向生態環境部通報違法進口“洋垃圾”失信企業名單,已通報2批次27家企業,並請其實施聯合懲戒措施。海關還向國家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每天實時提供高級認證企業和失信企業信息,以供其他部門實施聯合獎懲措施。
海關作為信用體系建設部際聯席成員單位之一,將深度融入國家信用體系建設,在制度制定、系統建設、信息共享、聯合獎懲措施等方面繼續深化落實,實現“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來源 | 綜合海關發佈、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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