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案纪实065——都知道白银狂魔高承勇,那洛宁狂魔呢?

​白银杀人狂魔高承勇已经被缉拿归案了,他首次犯下血案是在1988年,但就在他犯案之前不久,河南洛宁县也出了个恐怖异常的杀人狂魔,其令人发指的恶行,竟然惊动了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的乔石!

河南省洛宁县,位于黄河一级支流洛河的中游,是豫西地区的农业大县,所属于洛阳市。

1987年,是河南省洛宁县人们切齿难忘的一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一团恐怖的阴云整个笼罩了这座平日人们安居乐业的山城。大地在颤抖,林木在呼啸,居民们惶惶不安,街头巷尾白天也很难看到女性的身影,滞销已久的钢筋、铁纱窗、大铁锁被一抢而空,人们甚至不问价格买起就走,山城里家家户户都在加固门窗,整修断壁残垣,唯恐有失。更有甚者,人们像突然回归到原始部落那样,几户同室,举家合铺。一到夜里,整个山城行人寥寥,宛如鬼城。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1986年6月27日凌晨3点左右,一名犯罪分子在县财政局家属院一名16岁的女学生住室的纱窗上划了一道2寸长的口子。当女学生发现一条黑影在窗口一闪,急忙呼喊自己的父亲时,犯罪分子已经逃跑了。到了7月12日凌晨4点左右,犯罪分子第二次窜到其家,又将纱窗烧开,持刀的手伸进窗口,将女学生面部刺伤.....

1986年7月14日凌晨3时左右,一名犯罪分子窜入洛宁县城新城中学,将一名20岁的女学生住室的纱窗烧破,用火钳夹起两块燃烧着的蜂窝煤向床上抛去,女学生和其同床的母亲被烧成重伤......

1986年8月20日凌晨4时左右,洛宁县一高中女学生家,被犯罪分子烧开纱窗入室,将其腿上连刺两刀后逃跑......

1987年1月5日凌晨,犯罪分子从后门进入洛宁县政府打字员小玲家中,向小玲头部、面部连划数刀后,从堆有破瓶子和碎砖头的院墙根仓皇逃走.....

罪犯狂妄,连连作案骚扰城区。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闹得民心不安,县城鼎沸。虽然洛宁县公安机关派出大量警员,进行多次侦查工作,但仍未取得丝毫进展....

1987年4月14日,洛宁县外贸局女职工小雷走下长途汽车,回到了县审计局家属院。一个星期前,她到信阳学习蜂蜜化验技术,现在学成归来,心情何等激动!当晚,不顾长途奔波的疲劳,就去找日夜思念的心上人。一对情侣再过半个月,就要结婚了,有多少悄悄话要说啊。两人幽会到10点,才恋恋不舍地分手。回到家中,她带着少女的羞涩,带着甜情蜜意进入梦乡。令人痛惜的是,这个活泼可爱的姑娘,就这么长眠在梦境中,再没醒来。同床的妹妹半夜发现,姐姐脖子上血糊糊的,早已死了。

警方在其室外的纱窗上,发现了一个用蜡杆火柴烧开的倒“7”字型的口子,接着又在窗台上提取了一枚残缺的军用解放鞋印.....

经过详细勘察,发现小雷尸体完好,没有强奸迹象,更没有搏斗的痕迹,技术人员将“4.15”案提取的鞋印与“1.5”流氓滋扰伤害案罪犯踩在玻璃瓶上的脚印进行了对比,认定:这是一人所留!

警方经过细致的分析,他们重新发现:“4.15”案与此前发生的11起流氓滋扰伤害案,具有诸多相同的手段和特点:第一,犯罪分子作案时间一般选在夜间和深夜。第二,犯罪分子有独来独往的习惯,也许这和职业有关。第三,犯罪分子大都自带刀子、火柴等作案工具。第四,作案条件喜欢选择有纱窗的窗户,烧成倒“7”字状,而后入室作案。第五,作案地点选择比较偏僻,易于逃脱的地方。第六,袭击对象都是青年妇女,且不偷不奸。据此,专案组请示并经洛阳市公安局领导批准,决定并案侦查!自此,该案定名为“4.15系列流氓滋扰杀人案”!

经分析,警方认为:第一,案犯可能是大龄青年,或是在婚姻恋爱上受过挫折,而形成变态心理的人。第二,可能是受过打击,处理或违犯道德规范和政策遭受惩罚,对现实不满的人。第三,可能是具有一定攀沿能力和具有一定地貌地形知识的现役军人或转役军人。第四,作案时间大都在零点后,可能是职业自由、无业或“夜游神”作案。第五,发案地点都在县城周围,罪犯可能是县城人或居住地在县城附近。警方认为,此案案犯已经由伤人升级为杀人,社会危害严重,必须尽早捉拿归案!据此,警方制定并施行了以洛宁县为中心,在方圆20里的范围内全面排查,同时设置28个点,配合60多名公安干警和治保干部蹲点守候的方案。

网,就这样悄悄地撒出了。但警方没有想到的是,这,仅仅是个开始而已.....

1987年7月25日凌晨三点,一个黑影出现在女营业员小张的床边。夜深人静,小张还没有睡意,正在闭目想心事。她刚从远离县城的门市部请假回来,本想和丈夫亲热亲热,没想到,白天斗了几句嘴,晚上两人分床而卧。听到响声,以为是他过来了,心中暗喜。被单子揭开了,一只发凉的手在身上乱摸,同时手电筒也亮了。她连眼也懒得睁,只往里侧了侧身子,让出个位置。心里憋着气,就是不吭声,看你把我弄成个啥样!谁知就在这时,只觉腰间一凉,随之一阵剧痛。她翻身睁眼,只见一把尖刀捅进了左腰;抬头一看,眼前站个陌生人!惊恐、惶惑、痛苦一齐袭来,她浑身发抖,大声呼叫。上房的爱人闻声赶来,陌生人已经逃之夭夭。

黑影虽然消失了,但真面目总算暴露了。他不是鬼,而是一个人!

这个杀人狂魔并没有收手,1987七年12月19日,小龚辞别新婚的丈夫,到县医院陪护姐姐作结扎手术。凌晨两点,也在睡梦中结束了生命;致命的刀口同样在左腰。

经公安机关技术鉴定和目击者提供的情况,凶犯是这么一副模样:身高1.70米左右,年龄在25——30岁之间,浓眉大眼,体格粗壮,男性。然而,这样的描述太模糊了!

洛宁县城及其周围的五个村庄,总人口将近三万,具有上述特征的男性青年有好几千,加上经常流动于县城的外地人员,总数超过了七千。公安人员象撒网捕鱼,过了大网过小网,硬是将七千人中的可疑者一个不漏地过滤了好几遍。过滤的结果,破获重大案件8起,一般案件30起,抓获形形色色的犯罪分子160多名。可是,就是没有发现那个凶残的恶鬼。最可恨的是,当公安人民日夜苦战的时候,他竟敢斗胆对着干,继续行凶杀人,猖狂之极!

就那么四、五平方公里的地面,就那么几千口人,为什么不见踪影?难道他真向妖魔鬼怪学了一手,有什么隐身之术?

案件发展到此,已经远远超出洛宁县警方的能力,洛阳市警方闻讯,派出精锐的刑侦人员前来支援,然而,80多人的专案组全力追查,但仍然没有任何线索!

而令人吃惊的是,这个恶魔居然顶风作案,而且就在洛阳刑侦力量来到洛宁协助破案时,主动出击!

1987年12月24日,一个寒气袭人的凌晨,也就是杀害小龚的第五天,这个凶神恶煞长途奔袭,跑到离洛宁县城一百八十里的洛阳市肉联厂,从下水管爬上二楼,将二十六岁的张云及其一岁半的幼子杀死,开胸破肚,割乳掏肝。再在墙上画一裸体女人,将尖刀刺进女人小腹,旁边题字:

杀猪的大姑娘们!

你们好狠的心啊,

我真想脱光屁股,

让你们把我杀了吃肉,

象杀猪一样过过肉瘾。

杀戮并没有停止,1988年4月9日夜,十四岁的中学生小凤,看完电视剧《西游记》,哼着“借问路在何方”的歌子进入梦乡,同样一睡不醒。留在人们眼前的是一副惨象:她的脖子被砍断断了,肚子也被人剖开了。

1988年4月10日凌晨2时,也就是中学生小凤被杀后不久,魔影出现在城郊李青床前,手电的青光刺醒了李青的丈夫。这个青年汉子发现凶手,吼叫着翻身下床,准备拼斗。还没抬起手来,只见刀光一闪,一柄尖刀捅进了李青腰部。可怜的李青扔下吃奶的婴儿,一命呜呼。青年汉子怒不可遏,奋力追赶,一口气追到街心,但仍然没有抓到这个恶魔。。。

转眼间,到了1988年5月,河南邻省的陕西省会西安,当地警察派人来洛阳,希望当地警方协助抓捕2名越狱罪犯。而此时洛阳警方已经是焦头烂额,负责接待的警察没聊几句就谈起了本地洛宁县有起系列变态杀人案未破,并简单介绍了杀人者的手段。远道而来的西安警察一听就惊呆了,原来1987年9月16日和21日西安灞桥区发生了2起杀害少女的案件,也是至今未破!而这两起杀害少女案件由于过于残忍,经过层层上报,一直汇报到了当时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乔石案头,乔石看了非常吃惊,要求公安机关全力侦破此案,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两地警方分析从作案手段来看,两地虽然相聚八百多里,但作案手段却异常相似,西安警方和洛阳警方的相关领导经过简单的交流,决定成立联合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

专案组成立后第一件事,就是马上查西安灞桥与洛宁有何联系。这一查,案件有重大进展!

洛宁驻军是二炮部队某旅,灞桥则是二炮工程学院所在地。这下排查范围马上缩小了!

专案组内部商量了一下,要洛阳市公安局向二炮部队的旅部发出通报,要求排查灞桥命案期间到过西安的人。

可因为案情需要保密,警方并没有告诉旅部是排查杀人犯。谁又会想到部队可能会出杀人犯呢?因此,旅部政治部有个值班的副主任,在没向旅领导汇报的情况下就签字批准要求叫各营排查。查了一轮,各营回复说都没查出有人在这期间去过西安,专案组好不容易得到的线索又断了。

可没过多久,事情就出现了戏剧性的转折!二炮部队该旅的通信营有个技师,叫王洪波,在排查后不久就向营领导请假五天去洛阳,说是他弟弟到洛阳旅行结婚,他想去和弟弟聚几天。

可没想到五天过去了,王洪波还没见回来。营领导有点奇怪,向旅里一反映,旅部也很奇怪,上下一查,这才发现,王洪波家就是西安霸桥二炮工程学院的!

政治部马上向公安局汇报,公安局派人来取鞋印,一核对现场遗留下来得就是王洪波的鞋印。

可之前的排查为什么失败了呢?原来王洪波常年都在通信营营部值班,政治部发的排查通知他先接到,一看情况不妙,就没敢向营领导汇报,自己就向政治部作了回复,然后就谎称弟弟来洛阳结婚,逃之夭夭。

现在,让我们看看庐山真面目。

王洪波,身高1.685米,体重68.5公斤,浓眉大眼,腰肥体壮。1961年10月,他出生于黑龙江省木兰县。8岁,进入木兰一所叫防修的小学。两年半之后,随从军的父母到了大西北。随后的十几年间,他在西北数千公里范围之内转着圈圈读书,履历表上也就出现了一连串的校名:武威六一小学、武威地区第一中学、西宁市第十二中学、西安市第十九中学。十年寒窗,拿得高中毕业文凭一张,1980年参加高考,名落孙山。同年十一月参军,在某军事技术学院学习两年,当上了电台台长,不久又成为副连职技术员。他在杀人害命的同时,还读着三年制函授大学,今年10月将毕业。这是一个具有大专文化的知识型军官。而这时,他的父亲是西安二炮工程学院的教授,母亲仍干她的教师工作。可以说,个人经历、家庭出身,即使进行最苛刻的挑剔,也难挑出毛病来。

所以,当公安人员确认他的鞋印和现场完全一致,是重大嫌疑犯时,部队负责人大为震惊,连连摇头:“他作案?不可能,不可能。”

原来,王洪波不但历史清白,而且,在领导和同志们心目中还是个大好人。

旅部负责人称赞道:“我是看着他长大的,和他一起入伍的十几个西安籍战士中,他是比较好的一个。”

另一位负责人说:“部队四个技术员,王洪波是表现最好的一个。”

那么,他好在何处?

好在工作负责。他值班最多,平时不外出。“1986年以来,除探家上函大,值班全由他包了。”值班,是他的主要工作。

一九八五年的《奖励登记表》上写着:“王洪波同志今年带领全台外出执行实习任务,严格要求,大胆管理。机上工作全台三万五千组无差错。五至七月搬家六次,没有损坏和丢失一件训练器材,各种表报,文件资料齐全,受到各级领导的好评。”

一九八六年的一天,他带领战士到洛河滩投弹,有个战士将手榴弹投在水中,没有爆炸。有人说:“咱们走吧,反正没出事。”“不行。”王洪波反对,当即亲自下水,将手榴弹捞出,引爆了才离开。

凡此种种,不能不令人拍手称赞。

好在作风正派。他平时反对讲下流话和低级趣味的话,不议论女人,有时间就在值班室写写画画,或打打羽毛球,而且打得非常好,周围的人中难觅对手。在谈到他的特长和爱好时,他在自传中写道:“擅长钢笔画,爱好音乐,对战争,军事题材的小说、电影有特殊的嗜好,崇拜军事上有造诣有名望的军人。”

这些也足以令人夸奖。

好在艰苦朴素。他从不穿便衣,总是军装加皮鞋,服装整齐。他出差到洛阳,不住招待所,只到茶社领张五毛钱的凉席。他到上海出差,干脆睡在桥墩底下,被公安局发现,一查,证件齐全。当今之世,如此苦熬,的确难得。至于为何要这么干,就无人深究了。

正因为如此,一九八四年、一九八五年、一九八七年他三次受到嘉奖;一九八五年,他当台长的电台立集体三等功。一九八五年五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一九八七年四月,晋升一级工资。

从以上现象可以看出,他真是“表现最好的一个”!

然而,事实是严峻的,事实证明,王洪波不是最好的一个,而是最坏的一个,是血债累累的杀人犯、杀人狂,他的种种表现,只是伪装而已。

正因为伪装巧妙,一些令人咋舌的现象出现了:

一九八六年五月二十四日,王洪波转为中共正式党员。二十八天后,六月二十一日,他就向小雷挥动了屠刀,惨无人道地开始了他罪恶的杀人活动。

一九八七年七月二十五日,他杀伤女营业员小张,一个月之后,八月二十三日,上级为他晋升一级工资,由行政二十三级,晋为二十二级,升级一个月,他又杀伤了一名女性。

这实在是极大的嘲讽!

古人说:月晕而风,础润而雨。王洪波披人皮,办鬼事,难道真没露出一点迹象?否!事实上,他的伪装并不彻底,许多反常现象就发生在人们眼皮底下:

他经常早上不起床、不吃饭,晚上吃夜餐。他说早上不吃是减肥,晚上吃饭是补养。他吃东西好关门,别人很少去找他。

他吃羊肉串,一吃就是二十串。

他和别人打赌,一次吃下四十根冰棍,吃得浑身发抖。

他冬天从不穿棉衣。

他画希特勒的头像戴在脸上,大摇大摆走动,引得大家发笑……

和他在一起工作的人们说,王洪波是个既内向,又爱开玩笑的人;既幽默,又是内心捉摸不透的人。

当然,这类生活现象,没有,也不可能引起人们的注意。倒是王洪波自己,有过十分露骨的自白。一九八八年初,他在给某女工的信中写道:“虽说我平常说话、举止,可能给人一种过于随便的印象,可内心深处,却在作许多人难以想象的思考,该考虑的问题太多了。谁知我心!”两个月后,他在写给该女的绝交信中又说:“总有一天,你会发现,和我断交是一种幸运。”

这就是王洪波既隐晦又直露的自白!善良的人们,谁知此心!

人们议论纷纷:王洪波年轻有为,前程似锦,为何自寻绝路,杀人害命?有人说,他过去追求一个长相漂亮的女性,没有到手,于是就和社会上那些残杀异性的罪犯一样,因失恋而苦恼,因苦恼而仇恨,最后大动屠刀。有人说,他是变态心理,他怜悯猪鸡一类的生物,对女性屠宰者产生仇恨,进而仇视其他女性。还有的认为:王洪波的心理至今还是个谜,是个难解之谜。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其实,这是个易解之谜,答案早就出来了。

1980年夏秋之交,十九岁的王洪波高考落选,在家待业,冷寂无聊之时,偶然见到家庭所在地(也就是其父工作单位)一位年轻的保育员,便灵机一动,给她写信送画。这位保育员,就是人们议论的王洪波追求的那个美人。

他先后给她写了四封信,送了十一幅自己作的钢笔画。正是这些信、这些画,揭开了王洪波的杀人之谜。信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用低级下流的语言表示对女性的爱;用充满杀气的文字表示对女性的恨。参军前夕,这些信和画被某学院(王洪波父亲的工作单位)保卫部门发现,王洪波为此给招兵的同志写了长达二十一页的检讨。王洪波是一手交检讨,一手接下《入伍通知书》的。

王洪波是否真心爱那个保育员呢?不是,完全不是。他在检讨中写得清清楚楚:“这次事件(指给保育员写信送画),动机是在用别人的痛苦来充实自己的精神快乐……,动机在第一次作的时候就已经明确了,就是为了挑逗她,埋肽(汰)她,……仿佛这就是在开心。”他还写了自己的思想根源:“我作出这件事的思想根源不是短期形成的,它完全是自己常常沾染和接触一些不正当的东西而最终积累的结果。我还在学校上学的时候,就接触这些东西了,这些东西的来源主要是从电影、电视、小说的反面人物中,更多的是来自社会上四处流行的一切不正当的事实和传说……尤其是高考后的那段日子里,暂时放弃了学习,一切感到无聊,和一些人胡聊的时候,话题总是离不开男女关系的事,而且越说越上瘾。……作为一种业余消遣……如果能亲自去逗一逗那个女的,或羞辱她一顿,也确实开心得很。”

“我在胡思乱想时,猛然想起了用笔画出这些东西不更开心吗?我画了不少。”

白纸黑字,一清二楚。挑逗她,埋汰她,羞辱她,寻开心,这就是他给保育员写信的动机,或者说是实质。正因为如此,他在信中极尽污辱谩骂之能事。“姑娘,你长得真好看,简直让人心里发痒。”“我一见你,×(这是一个肮脏的字眼,笔者不想玷污纸笔)就发硬发直,真想扑上去把你抱起来,吻你,和你一块睡觉。”

“再不调戏调戏你,我实在闷得发慌,真想咬你一口。”

“小姐,你知道人肉是能吃的,而且很香,还富有比猪肉更多的营养。我虽然没有吃过,但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写得很清楚:‘人肉可以燃吃’。特别是姑娘的肉,细嫩而多脂肪,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小姐,我一定要想办法吃你的肉、喝你的血。到那时,我也许会拍着自己的肚皮说:我得到了一位美丽的姑娘,可惜她不是活的,在我肚子里,她的肉将使我肥胖起来。”

他画了不少画,有一些烧毁了,送给保育员的十一张,全是侮辱,丑化女性的。每张画上都有姑娘,个个杀气腾腾,有的抓刀,杀鸡宰猪;有的拿手枪瞄着男人脑袋;有的男人被绳子捆住双手,跪在女人脚下。

世界上有如此卑鄙地以污辱女性、咒骂女性为主要内容的情书吗?

他还三次在保育员门上贴字条,三次安锁,最后,打碎她窗上的玻璃。

世上有如此粗野的求爱者吗?!

还应该提到的是,王洪波写信画画的时候,那个保育员并没有表示拒绝,更没有揭发他。

因此,所谓王洪波得不到美女而产生报复心理是不符合事实的。他根本就没有向她求爱!

把侮辱当成求爱,实在是滑稽的颠倒!

不妨顺便提一下王洪波的恋爱史。经好心人介绍,王洪波一共与四十多个姑娘见过面,西安二十多个,洛阳二十多个,几乎都是见一面就断一个。尽管有的姑娘如花似月,连战友们都啧啧称赞,他却毫不动心。

他表示同意的,只有一个,那是在一个特定背景下同意的。当天凌晨,他杀了洛阳肉联厂的母子俩,几个小时以后,天亮了,他洗掉手上的血迹,慌慌张张跑到某厂,跟事先约定的介绍人和对象见面。明眼人一看便知,这个恋爱行动,客观上为他的洛阳之行打了掩护,他当时的心情,也就可想而知了。

在随后寄给该女的信中,虽然不乏花言巧语,但也毫不掩饰他对美丽女性的嘲弄。他在信上画个小道士,身穿道袍,双手合十,口中念念有词:“上帝保佑你,幸福愉快顺利。”在另一张“怀念片”上,他画个怀抱礼帽(帽上插着鹅毛),手持花束的胖子,旁边写道:“祝你事事顺心,永远运气好!早觅佳音,早得贵子。上帝会赐给你福气和欢乐的!”

明明在做戏,在捉弄,哪里是真心实意谈恋爱!

果然,相识不到三个月,他就与女方断绝关系。

其实,早在写给那个保育员的信中,他就说得非常明白:“我很向往美貌的姑娘,但又不愿和她真正结合在一起。”

这就是王洪波的恋爱观。可以说,他根本就没有爱过女性,有的只是对女性的仇恨。

现在,应该回到正题上了。王洪波为何仇恨女性,并恶毒地残害她们的性命?

还是让他自己来回答。

在写给保育员的长达两万多字的书信中,他用了几千字的篇幅,绘声绘色地描述他怜惜动物生命和对屠宰姑娘的仇恨心理。这些情况得到了他母亲的证实。

“我是一个思想混乱而又善于动感情的人,几乎碰到任何事情都会触景生情,浮想联翩……我非常珍惜生命,希望世界上一切有生命的东西都健康地活着,一代一代地循环,发展。

“小时候,我特别爱吃肉,常向家人提出不少问题。我问爸爸:‘为什么要把猪杀了呀?把猪杀了,它不疼吗?杀猪的咋这么狠?’

“家里杀小鸡,杀前我总是惋惜地抱着它,轻轻地抚摸着,心里很难过。……由于以后常看珍惜生命的报纸杂志,我的心灵似乎也善起来了。我不再忍心吃肉了,也不允许家里杀害小鸡等家禽。一旦家里人杀鸡,我就大发雷霆,常常不吃饭或和大人吵架,以示抗议。家里人笑话我有神经病。我心里很生气,可总不好意思解释这个问题,我只是尽可能制止我家人杀家禽。这种‘斗争’倒也奏效,近三年来,家里从没杀过家禽。……近年来,我从不吃肉。爸爸妈妈起初很纳闷,后来听我说‘为了这肉,生物要受痛苦的,不忍心吃’之类的话,虽然感到费解和惊讶,但也不难为我了,怕我为此生气……在这方面,我简直比一个回民更难料理。

“去年八月的一天,我乘车去临潼游玩,路过陕西冷冻厂门口,听见猪叫声,我立即想到这里是杀猪。我让司机立刻停车,假称到厂里找个熟人,叫他们先走了。

“他们走后,我向猪叫的地方走去,见几个身穿蓝工作服,脚穿雨鞋的姑娘,满脸杀气,手里都提一把锋利的屠刀,站在固定的位置上,她们面前是一道死猪流水线,上百头刮了毛的死猪通过姑娘们面前,有的开膛,有的割腿,还有的割猪肛门,我简直吓瘫了。

“在我心目中,姑娘是根本不会在杀猪宰羊的场所出现的,我总觉得女人(尤其是年轻姑娘)的心应该善良一些,不杀生应该是她们最起码的本份。可她们,软乎乎的手握着杀猪刀,扒开猪的肚子,掏出猪的心肝,既自然,又平常,偶尔还在说笑。她们一点也不考虑这一条条可怜生命的痛苦……

“我实在看不下去了,转到刽子手放血的车间。

“我的天哪,这里更吓人了,一群活活的肥猪被驱赶到车间门口存栏里,先‘淋浴’一遍,然后被一个个歹徒般的刽子手用电棍追赶着打昏,最后,凶神恶煞般的刽子手一手抓住它们的前腿,一手拿着两尺长的屠刀挨个放血。鲜红的血象带子,顺着刀口向外涌……我惊讶地发现这里也站着三四个姑娘,都二十上下,有一个姑娘长得很漂亮,美丽的脸蛋上扎着两根小辫,一双闪亮的眼睛使人难以置信她会做这么狠的事。她一手抓着猪腿,一手拿着盆子接血,她随着猪的挣扎而微微含笑,牙齿紧紧地咬着下唇,表现了善良的狠。

“在另一个不显眼的位置上,又一个洁白而美丽的姑娘在干着更加令人发麻的行当。她坐在那里,给还没有气绝的肥猪挨个补刀。

“我数了一下,车间里的姑娘共有五十来人。从那以后,我还专程去了一趟西郊的西安肉联厂,那里更令人麻目了,姑娘更多,少说也有一千多人。

“这里每天有近万头猪被屠宰,姑娘们象捉蚂蚁一样收拾它们,手段是那样的狠毒。姑娘啊!狠毒的姑娘!

“杀鸡宰羊的车间更不用说了,姑娘们杀它们就象掐稻草一样……

“可怜的动物,它们的命运竟是这样的悲惨。它们没有老死的机会,体壮瞟肥就是它们的灾祸。说不定经过漫长岁月,它们成为世界上最发达的生物,人类会逐渐愚蠢下来,它们就要吃人的肉,屠杀人类,特别是姑娘们。”

在另一封信中,他继续写猪的悲惨命运。

“人们甚至不能让它们安稳而在不觉中死去,却用刀杀,多痛啊!就连作恶多端的害民贼,处死它们的时候,还只用枪打一下就死了,没有任何痛苦或感觉。猪有何罪?它死得这么惨!假如这刀捅到你身上,你好受吗?

“你仔细端详死猪的表情,牙关紧咬,双目紧闭,真惨哪!

“你不要以为杀猪宰羊是微不足道的事。你是否想过这是人类的卑劣,是大自然的耻辱。为了吃肉,那一头头生命该忍受多大的痛苦。也许你认为它不是人,该杀。但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生命并不是让我们自相残杀,人和动物一样,同是宇宙的产物,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共同快乐地生活在世上。”

他送给保育员的11张画和信的内容如出一辙。他画几个姑娘给猪开膛,旁边写道:“这难道是在做绝育手术吗?”他在十一张画的前面,写了一首题为《杀猪姑娘》的“七律”:

十月秋高肥猪号,

震我头上三层毛。

姑娘素手飞舞处,

无数肥猪尽折夭。

若问谁人一尺刀,

美女脸上菊容笑。

柔柔双手染红云,

力竭声嘶难告饶。

这与洛阳肉联厂杀人现场墙上的字画一模一样!

他怜悯猪,真的到了“浮想联翩”的地步。他在信中写道:

“李××(一位歌唱家)嗓门很美,可她长得难看,再加上嘴边抹的猪血般的口红,仿佛要吃人。”

他又联想到更为荒唐的一面。

“在死猪车间,姑娘们在水池旁刮猪毛,死猪躺在她们的跟前,被她们摆弄着,洁白的身躯大概也引起了姑娘们的性欲,她们也许把它看作是脱光了的男人来玩耍,怪不得她们总拿着刀在猪肚子上,尤其是猪屁股和小便处直鼓捣,还不时割个小口,仿佛在做绝育手术。”

“它们的生殖器官被姑娘们无情地割下来,大概也乘机发了性欲。”

他的神经被屠宰姑娘们刺激得发烧了。他叫道:“小姐呀!你知道我有心拯救这些无辜的生命,如果能够以我的生命换取这千万条生命的话,我情愿死了,哪怕是最残忍的痛苦。真想躺在你跟前让你们杀了我,开我的膛,挖我的心肝。”

“我真想脱光衣服,让她们收拾我,割下我的生殖器和屁眼,掏我的心肝。”

“我真想脱下裤子和衣服,躺在她面前让她杀了我。”

他的怜悯之心终于转化为仇恨,仇恨又集中在姑娘身上。四封信,到处都是杀气腾腾的文字:

“对她们的行为,我真恨透了。我真想把她们都杀了,吃她们的肉。”

“小姐,我真想把你宰了,把你的脑袋割下来欣赏,再用刀子割开你的肚子,拿出五脏炒食。”

“小姐,我一见到杀猪就想起了你。你想想,难道仅仅为了吃肉就杀了它吗?要是这样,我还要吃你的肉呢。为什么不能随便杀了你呢?”

“姑娘,当你吃肉的时候,不要只图香,要说香,你身上的肉比猪肉更香,为什么不杀了你呢?你有什么资格活在世上呢?为什么不替它们一死呢?”

“残忍不堪的刽子手把它们活活的杀死了。这都是人类的残暴啊!可人类都是你们女人生的,你不感到有愧于大自然吗?也许你生的孩子就是杀猪的,你能放纵和容忍吗?……我真想把你宰了。”

最后,他凶相毕露:

“世界上的美女都是毒蛇……我生了杀机,正在寻找机会。但这是以后的事了,眼前还谈不上。”

白纸黑字,铁证如山!王洪波杀人的谜底客观地摆在人们面前:他从女性屠宰他所怜悯的动物的行为中,得出女人心狠手毒、“美女都是毒蛇”的怪异结论,因而恨从心上起,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

王洪波十九岁时下的决心,七年之后实现了。他不但在部队驻地的洛宁县城残杀天真无邪的少女,还特意跑到一百八十里外的洛阳市肉联厂,杀死素昧平生的女工及其幼子,又长驱八百里,跑到西安灞桥区肉食加工厂,杀死豆蔻年华的中学生。他不奸不抢,一切为了疯狂的发泄!

面对血淋淋的事实,人们应该冷静地想一想了。

首先,王洪波这些杀气腾腾的文字分别写于1980年8月10日、9月十15日、10月16日,也就是他报名参军的前两个月、前一个月和前七天(他报名参军的时间为1980年10月24日)。这些文字及其图画,招兵的同志不但见到了,还让他写了检查,王洪波检讨书的头一句就是“当家长和招兵的刘同志跟我谈了这个问题(指给保育员送信送画)后”。令人费解的是,他一手交检查,一手竟接到了《入伍通知书》。思想意识如此卑劣的家伙,怎能仅凭一纸检讨书就让他钻进伟大的人民解放军的行列?那些招兵的同志,那些层层把关的审查机关,都是怎么审查的呢?

其次,王洪波三万多字的书信和检讨,还有那些画,竟没有装入本人档案,而是长期躺在某学院保卫科的文件柜中。这是为什么?(要知道,由于这些材料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致使凶犯作恶长达两年之久!)

其三,王洪波杀人害命,为什么长期未被发现?早上不起床,不吃饭,晚上吃夜餐等反常现象,为什么没有引起注意?特别是公安机关将案情通报以后,有关的人们为什么还那么麻木?王洪波作案穿的解放鞋就扔在床下,作案现场特有的蜡杆火柴他身上就带着,这些,为什么视而不见?

很明显,王洪波杀人的动机,是个易解之谜,倒是上述种种,才是难解之谜。

一九八八年五月十六日,当王洪波收到要求排查同西安灞桥相关联的人员的通告时,他就预感到自己的恶性无法再隐瞒下去了!

他向亲友发信,安排后事。五月十六日,他给在新疆某部工作的二弟去信,要求速汇一百元。(四月初,他给二弟寄去五百元,现在竟倒过来索要!)他给三弟去信,嘱咐他:“你和二弟代我孝敬二老吧!”

转天,他打开箱子,拿出棉衣、棉裤、衬衣、解放鞋,交给同室居住的通讯员,托他将四件衣物卖了,得款二十二元。

五月二十日,他向在湖南某部工作的三弟寄去了包裹。

五月二十一日二十二日两天,他分别向五位同志借了款,共得现金四百伍拾元。

其间,还发生了一些滑稽的插曲。他向一位女同志借款,这位女性忧心忡忡地说:“洛宁乱得很,犯罪分子光杀女的。”王洪波狡猾地一笑:“不要紧,再杀也杀不到咱们部队院里来。”他对另一名战士说:“洛宁这案件,县公安局破不了,市公安局也是白聊(白费劲),要让我破,用不了半月。”他向另一位同志借款一百元,专门交待:“月底发工资,你把我的工资领了就是了。”

五月二十一日,王洪波向领导请假,声称二弟旅行结婚到洛阳,他要去见见面,转一转。领导批准他五天假。

五月二十二日,是个星期天。营区的同志们有的休息,有的外出游玩,院里很静。王洪波毫无顾忌地将一大堆书报焚毁。(天知道都是些什么书!)

下午四时,那位替他变卖衣物的通讯员用自行车将他送到洛宁汽车站。跳上直达洛阳的长途汽车之前,他还忘不了给那位借给他钱的女性打电话,说一些云天雾地的告别词:“你不要太相信一个人,把世界看得太好……我已经老了,不行了,不象你们是祖国的花朵。”

凡此种种,有的稍作伪装,有的毫无掩饰。遗憾的是,都没有引起有关人们的警觉,让他在众目睽睽之下逃走了!

五月二十三日夜,王洪波在洛阳找到曾给他介绍对象的人,请她将那位女工写给他的情书退还原主。介绍人大惑不解:“这是为啥?我不干。”王洪波说:“要是不退,我当着你的面烧了,将来你给我作个证明。”介绍人说:“你太绝情了,难道一封也不留?”王挑出一封塞进口袋,将其余的信付之一炬。

他向介绍人借了一辆自行车,急匆匆地说:“我得赶紧走,得去车站接人。”介绍人问:“接谁?”王答:“去接和我命运相同的人。我们在洛阳玩几天,就一起上西天去了。”(鬼知道接的是谁!)

他摇头叹道:“我这一辈子就是打光棍的命,我在人间找不到爱人,我到阴间去找。”他望着表情惊讶的介绍人,又点点头说:“这是咱俩最后一次见面,以后你会听到我失踪的消息。”他跨上自行车,又跳下来,朝介绍人说了最后三个字:“永别了!”然后蹬车而去。

如此露骨的言行,介绍人听罢除了惊愕,也没引起警觉,没有主动告诉旁人。直到二十三天之后,六月十六日,公安人员找她,她才如梦初醒。善良的人们,你们纯洁的脑海里是否少了点什么?

可笑的是,五月底,这个杀人狂竟出现在中岳嵩山,出现在少林寺。他要求出家。军人当和尚,岂有此理!他遭到了理所当然的拒绝!

整个六月,没有他的消息。王洪波真的失踪了。

此时,王洪波已成了铁定的重大嫌疑人,警方发布了全国通缉令捉拿他。

王洪波逃跑最大的可能性一是跑往西安,因为他父母家住西安二炮工程学院,父亲是学院教授,母亲是霸桥区某中学的老师。二是跑往东北老家黑龙江省木兰县,他从小在这里长大。果真,一个月后,黑龙江省木兰县发现了他的踪迹。七月四日凌晨二时三十分,他故技重演,窜入县城第三中学的教师宿舍,当时屋里睡着姐弟两人,王洪波将年仅十七岁的姐姐杀死,又把那个十六岁的弟弟刺成重伤,逃之天天。

木兰是他的故土,紧靠松花江。他喝松花江水长大,走出家门,走向大西北,走向中原,匆匆转了一圈又回来了。人民用汗水换来的劳动果实把他喂养成人。老师、同学、首长,战友无私地用心血浇灌这个五尺之躯,希望他有所作为,报效祖国。他却成了一头吃人的野兽,一个喝血的恶鬼,用兽性和血腥回报生育和培养他的土地和人民,把痛苦和耻辱留在他的魔手所到之处。

在这片辽阔的国土上,他流窜了整整四十天,潜行千万里,他已无法找到自己的立足之地。无情的天网早已撒开,正在收缩,他血债累累,山穷水尽,只有死路一条。

一九八零年九月十五日,在写给那位保育员的一万六千字的长信的结尾,他曾留下几句“写后语”:“我是一点不怕死的,到了不得已的时候,我宁可自杀……我认为死后根本就没必要留什么名声信誉,那是徒劳和虚伪的,反正死后什么也不知道了。”

他在十九岁的时候不但下了杀人害命的决心,也预料到了害人必害己的必然结局。现在,他的末日到了,他只有实现他的“诺言”。

他逃离三中教师宿舍,来到五百米外的松花江边。夏夜本来是迷人的,可王洪波见到的却是另一副情景:冥冥的苍天,茫茫的原野,汹涌的江涛,尖厉的冷风。故土对野兽和鬼怪是冷峻严酷的。他心如死灰,木然地解开衣服,举起那把滴着刚刚杀死的那位姑娘鲜血的尖刀,牙一咬,刺向自己的腹部。一刀、两刀,一共九刀,居然没有咽气。他用尖刀杀死了九条生命,现在又在自己身上刺了九刀,堪称天然巧合。他总算尝到了刀子的滋味,他痛得倒在地上无法忍受,不得不用发抖的手,抓起身边那瓶敌敌畏……

一只野兽倒下了,一个杀人狂魔结束了短暂而罪恶的一生。

后记:据传,在新疆某部队服役的王洪波的二弟,于2001年变态杀人,步其兄后尘;而王洪波的父亲早年曾有故意伤人(女人)的行为,但是好像伤得不重,和受害者和解了,没有落案。王洪波系列变态杀人案其实还有很多未解之谜,但由于他的死亡,也只能深埋于岁月的长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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