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輔助機構服務標準,提高司法拍賣“陽光化”

為落實最高法下發的《關於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進一步加強對司法拍賣輔助機構的規範化管理,提升服務品質,優化服務內容,七星法院近期召集4家輔助機構開展座談,就相關問題進行了溝通、協調,會議由七星法院副院長、基本解決“執行難”領導小組副總指揮龔新華主持,領導小組成員、執行一庭庭長莫達志,和與會的執行局幹警、在場的輔助機構代表都充分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和看法。

會議一開始各司法拍賣輔助機構首先介紹了本機構的服務方式和費用收取標準,在瞭解到各機構在當事人如何選擇輔助機構、輔助機構是否要跟當事人簽訂協議、是否應該收取費用、應該向誰收取費用、應該收取多少費用等事項的理解和實際操作上存在著幾乎“一店一規”的情況後,七星法院“執行難”領導小組同志詳細講解了最高法司法解釋相關內容,並對輔助機構提出的疑問進行了一一解答。

協調會效果顯著,當場確定了輔助機構的選取方式以當事人自願為原則、結合抽籤的方式進行確定,同時統一收費標準為按案件標的金額千分之四收取(不足兩千元按2000元收取)收款方式為從執行款項中扣取,針對其它服務規範要求各家輔助機構表示將立即根據兩個文件的要求進行整改,即日起開始實施。

規範輔助機構服務標準,提高司法拍賣“陽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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