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凱恩特種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中泰創展控股有限公司與孫琦簽署《擔保協議》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012 證券簡稱:凱恩股份 公告編號:2018-067

浙江凱恩特種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中泰創展控股有限公司與孫琦簽署《擔保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擔保協議》概述

2018年11月21日,浙江凱恩特種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恩股份”或“公司”)的控股股東凱恩集團有限公司的股東蘇州恆譽六合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有限合夥人中泰創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泰創展”)與自然人孫琦1簽署了《擔保協議》,為保證凱恩股份能夠按照《浙江凱恩特種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與孫琦、青島乾運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青島乾運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權收購協議》(以下簡稱“《股權轉讓協議》”)的約定獲得業績補償及減值補償,保護凱恩股份及其中小股東利益,中泰創展同意為孫琦在《股權轉讓協議》項下的業績補償及減值補償義務提供一般保證擔保。

1孫琦為公司近期擬收購標的青島乾運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其身份信息詳見《關於以現金收購青島乾運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6.67%股權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65)。

二、《擔保協議》主要內容

甲方:中泰創展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孫琦

1、甲方同意為乙方在《股權轉讓協議》項下的業績補償及減值補償義務提供保證擔保。甲方提供的擔保為一般保證擔保,當乙方不能履行業績補償及減值補償義務時,由甲方承擔保證責任。

2、甲方為乙方提供保證擔保責任不超過乙方根據《股權轉讓協議》約定應承擔的業績補償及減值補償義務的金額。乙方因未履行《股權轉讓協議》項下其他義務應承擔違約或補償責任的,不屬於《擔保協議》所列擔保範圍。

3、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為《股權轉讓協議》項下業績補償義務及減值補償義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特此公告。

浙江凱恩特種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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