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貸逾期,恐慌有什麼用(四)——行業篇

這一篇想寫寫行業,寫寫本人對於P2P這個行業的認知,作為本人網貸逾期系列的終結篇。

這一篇的題目列出來已經很長時間了,數次打開又擱筆停下,原因在於行業在快速變動和調整,本人對於行業的認識也在不停的更新。

網貸逾期,恐慌有什麼用(四)——行業篇

理財客戶不易請珍惜

從六月份到現在,從各家出險機構的公告中可以看到,幾乎每家出險機構都把出險原因歸結到市場流動性問題上,流動性問題會導致逾期率上升,但導致平臺全面危機,對於一個信息中介來說,無論如何都說不過去。所以,平臺全面危機歸根到底是因為平臺不合規經營,市場流動性問題只是觸發因素。

不合規的問題又各有不同,有的是資金池的問題,有的是期限錯配的問題,有的是剛性墊付的問題,資金池的問題可能更多些。

雖然P2P行業禁止資金池模式,但是資金池模式本身並不是壞事,資金池模式可以統一調撥資金,提高資金管理和使用的效率,銀行吸收存款、發放貸款,也是一種資金池方式,但是,資金池模式對於P2P來說,卻是一種災難。

之前,我們提到互聯網金融,總會跟“創新”一詞聯繫在一起,這些創新中有些是“真創新”,有些是“偽創新”,有些是“好的創新”,還有一些是“不好的創新”。比如,募集資金的方式從線下搬到了線上是一種創新,但是在未對線下募集資金的那套玩法進行規範和調整時,本質上就不是一種“創新”,而是一種“偽創新”。

線下的財富公司、投資公司等,用定期或者活期理財的方式吸引投資人投資,再將資金投向於借款、企業投資、房地產、股票等等各種用途,投資人投資叫“買理財”,收到回報叫“分紅”,投資人不知道或者不關注最後的用款人是誰,本金、回報由線下財富公司、投資公司等支付。投資人既沒有債權,也沒有股權,只有投資收益權,投資人的收益權還可以再包裝,再衍生出第二層收益權再出售,以此類推。投資人的收益權不跟底層資產一一匹配,同時也不能保證購買的排他性,自己購買了某個債權或股權的收益權,但不能排除別人同時也購買這個債權或者股權的收益權,以此推論,收益權可以無限擴大,這樣的產品是不是很熟悉,金融上叫金融衍生品。

2008年金融危機後,人們把金融危機爆發的原因歸納為:寬鬆的信貸條件、金融衍生品濫用和監管機構的失職。寬鬆的信貸條件,向信用分數低、負債較重的人提供貸款,零首付、簡單的放貸流程,瘋狂放貸;金融衍生品濫用,金融交易鏈條變得很長,使投資者難以預測風險,也難以控制風險,同時涉及賣家眾多且捆綁在一起;政府監管部門監管不利。

這些特徵與P2P資金池模式的特徵高度吻合,同樣的低門檻借款人群,簡單粗放的審貸、放貸流程;同樣的不受控制、權利來源模糊的收益權模式;同樣的弱監管。當這種業務模式搬到互聯網上,因為互聯網的無地域性和風險的外溢性,與線下相比,風險會更加快速傳導、數倍放大,當風險臨界點到來,危機就如同雪崩一樣出現。

對於“創新”,我們來看看P2P行業的“創新”體現在哪裡:“創新”了資產集合分散投資;“創新”了隨存隨取和活期、定期理財的模式;為了實現活期或定期理財以及解決短配長的問題,“創新”了債權轉讓的退出模式;“創造性”地開創了信息中介剛性墊付前河,並且為了解決墊付的合規性問題,“創新”了第三方墊付。這種模式下的P2P=銀行+投行,自己就可以閉環完成銀行+投行的業務,還不用接受銀行和投行要接受的監管,不出風險幾乎不可能。這些“創新”只是業務變種,並不是“創新”意義上的“創新”。

P2P正向的創新,比如把業務搬到線上,利用互聯網完成借貸,方便、快捷,滿足了人們投資和融資需求;比如大數據的風控方式,雖然暫不成熟,但代表了未來,解決了風控難題後的面向普羅大眾的普惠金融,才是P2P的未來;比如基於大數據、雲計算的風險承受能力評估與投資匹配。技術可能才是P2P長遠發展的動力,P2P真正的價值和創新或在於此。

“創新”是推動社會進步的力量,不當的創新則會損耗社會財富、傷害社會經濟發展,“創新”應該有方向、有價值。危機過後,洗牌在即,希望洗牌後留下來的P2P能夠有所創新,推動行業前進。

另外說兩句題外話:

借貸利息撮合,線下不違法,線上也不違法,投資人要知道風險要自擔,所以投資請謹慎;

監管機構圍繞P2P行業的監管所作的嘗試,司法機構對於P2P所作的司法嘗試,雖然不是“互聯網金融創新”,但是是因“互聯網金融”而生的創新,這些創新會產生重大的社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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