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的納稅籌劃

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的納稅籌劃


一、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的納稅籌劃的基本思路

先看核定徵收與查賬徵收作為個體工商戶應納稅額計算的兩種方法,究竟哪種更好呢?

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必須根據不同個體工商戶的利潤情況而定。如果個體工商戶每年的利潤較高而穩定,採用核定徵收方式比較好;若利潤不穩定,則採用查賬徵收方式比較好。另外,納稅人實行核定徵收方式的,不得享受企業所得稅的各項稅收優惠,同時投資者個人也無法享受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所以,個體工商戶在考慮享受某項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時,便不宜採取核定徵收方式。

絕大多數個體工商戶採用查賬徵收方式,因此個體工商戶的納稅籌劃主要在收入、成本費用、稅率這三個環節,即在保證納稅籌劃行為合法的前提下,如何使應稅收入最小化,如何便與取得收入有關的成本費用最大化,如何使自己的應納稅所得額適用低檔次的稅率。

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的納稅籌劃

二、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的納稅籌劃的基本方法

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是生產經營的實體,其納稅與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密不可分。因此,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不同於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等其他所得,其納稅籌劃方法與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籌劃方法類似,但也有自己的特點。

1、收入環節

(1)遞延收入實現的時間。

個體工商戶繳納個人所得稅,採取的是每月預繳、年終彙算清繳的管理模式。如果個體工商戶某一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過高,就要按較高的稅率納稅,此時,個體工商戶可以通過採取遞延收入的方式來起到延期納稅的作用或使納稅人當期適用較低的稅率的作用。一般遞延收入的方式有:一是讓客戶暫緩支付貨款和勞務費用;二是改一次性收款銷售為分期收款銷售。

(2)分散收入。

個體工商戶通過分散收人,可以使其適用較低的稅率,從而達到節稅的目的。常用的方法有:①區分收入的性質,不同性質的收入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目。②藉助與分支機構和關聯機構的交易將收入分散。③由於我國個人所得稅實行的是“先分後稅”的原則,將一人投資變更為多人投資,便可以將全年實現的應納稅所得額分散到多個投資人的名下。④藉助信託公司,將集中的收入分散到信託公司的名下。

2、成本費用環節

合理擴大成本費用的列支範圍,是個體工商戶減少應納稅所得額進而實現節稅目的的有效手段。需要注意的是,在稅務機關的納稅檢查過程中,很多納稅人申報的成本費用被剔除,不允許在稅前扣除,究其原因,是因為納稅人不能提供合法的憑證,所以納稅人平時應注意保管好原始憑證,發生的損失必須報告備案。成本費用環節的納稅籌劃方法如下:

(1)儘量把一些收入轉換成費用開支。因為個人收入主要用於家庭的日常開支,而家庭的很多日常開支事實上很難與其經營支出區分開。由於公私不分會使個體工商戶的實際支出超過規定的扣除標準,所以,電話費冰電費、交通費等支出也應計人個體工商戶經營成本中。這樣,個體工商戶就可以把本來應由其收入支付的家庭開支轉換成其經營開支,從而既能滿足家庭開支的正常需要,又可減少應納稅所得額。

(2)儘可能地將資本性支出合法地轉化為收益性支出。對於符合稅法規定的收益性支出,可以將其作為一次性的成本費用在稅前扣除。例如:個體工商戶可以以零星採購的方式購進生產經營所需的物品,將一次性購買改為零星購買等。

(3)如果使用自己的房產進行經營,則可以採用收取租金的方法擴大經營支出範圍。雖然收取租金會增加個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但租金作為一項經營費用可以衝減個人的應納稅所得額,減少個人經營所得的納稅額。同時自己的房產維修費用也可列人經營支出,這樣既擴大了經營支出範圍,又可以實現自己房產的保值甚至增值。

(4)使用家庭成員或僱用臨時工,擴大工資等費用支出範圍。這些人員的開支具有較大的靈活性,既能增加個人家庭收入,又能擴大一些與之相關的人員費用支出範圍,增加了稅前列支費用,從而降低了應納稅所得額。按稅法規定,個體工商戶工作人員的工資及規定的津貼可以計入產品成本,這樣就達到了“個人有所得,商戶少交稅”的目的。

3、籌資環節

個體工商戶由於自身資金的限制,往往需要通過籌措資金來開發新項目、購買新設備。個體工商戶籌集資金的方法主要有金融機構貸款、自我積累、相互拆借和融資租賃四種方式。一般來說,從納稅籌劃的角度來講,相互拆借的減稅效果最好,金融機構貸款次之,融資租賃第三、自我積累效果最差。

(1)相互拆借。

個體工商戶與其他經濟組織之間的資金拆借可以為納稅籌劃提供極其便利的條件,他們之間可以通過互相借款來解決資金問題。與向金融機構貸款不同的是,相互拆借的利率不是固定的,可以由雙方協定後自由調節。而且,相互拆借的利息在歸還時間和歸還方式上還有很大的彈性。高利率不僅給貸款人帶來高收益,也給借款人帶來更多的可抵稅費用。當然,關於利息的支付標準國家有一定的規定,應控制在國家規定的範圍之內,否則,超過規定標準部分的利息將不予扣除。

(2)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也稱為金融租賃或購買性租賃。租賃公司根據個體工商戶的請求及提供的規格,與第三方(供貨商)訂立一項供貨合同,根據此合同,租賃公司取得生產設備。並且,租賃公司與個體工商戶訂立一項租賃合同,以個體工商戶支付租金為條件授予其使用生產設備的權利。融資租賃把“融資”與“融物”很好地結合起來。對於個體工商戶來說,融資租賃可獲得雙重好處:一是可以避免因自購設備而佔用資金並承擔風險;二是可以在經營活動中以支付租金的方式衝減個體工商戶的利潤,減少個人所得稅稅基,從而減少個人所得稅稅額。

(3)金融機構貸款。

個體工商戶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貸款,不僅可以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資金的籌措,而且歸還的利息部分可以用作抵稅,因此實際稅負也減輕了。所以,個體工商戶利用金融機構貸款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是減輕稅負、合理避稅的一個很好的方法。

(4)自我積累。

從稅負和經營的效益關係看,如果個體工商戶採用自我積累的籌資方法,則需要很長時間才能完成資金的籌措,容易錯過最佳的投資時機,不利於其自身的發展。另外,個體工商戶採用自我積累的籌資方法,其資金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是一致的,無法帶來抵稅的好處,投入生產經營活動之後,產生的全部稅負由個體工商戶自己承擔。

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的納稅籌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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