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戰爭歷史上那些離奇的反坦克武器

任何一種武器系統的發展,都將會給人們留下一條或者成功或者失敗的發展思路。而成功或失敗的多少則既取決於發明者的熱情,又取決於他對設計中所包含的各種利弊所作判斷的準確程度。有些項目失敗的是如此離奇,以致使人們驚訝,那些頭腦健全的工程師們怎麼竟然能跟它們連繫到了一起;還有一些系統雖然僅僅是現有系統的發展,但由於這種或那種充分的理由,竟也沒能在生產線上獲取一席之地。前一種情況跟後一種情況當然應當屬於同一個範疇。

1918年,毛瑟反坦克槍的研製成功,曾經大大激勵了德軍最高統帥部,以致他們毅然決定再研製一種反坦克機槍變型。結果這種機槍果真被造了出來,它依然由毛瑟公司製造,採用的是馬克西姆機槍的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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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這種機槍只不過是馬克西姆機槍的一種放大型號,正如毛瑟反坦克槍是毛瑟步槍的一種放大型號一樣。這種槍的性能良好,但到戰爭結束之前,才不過只造出了幾挺,最後又都進入了柏林博物館。

在那裡一直保存到1944年,到盟國空軍對柏林所進行的一次空襲中被徹底炸燬為止一種武器就這樣無聲無息地消失了。如果德軍在戰時能夠早點進行研究的話,它一定會紿盟國坦克部隊造成巨大的威脅。

一挺機槍居然能夠擊毀一輛坦克,這對德軍來說,自然是一種無價之寶,這不僅是因為它比當時不得不採用的野炮要便宜得多,而且還能把野炮從反坦克作戰中解脫出來而專用於通常的炮兵作戰任務。有充分的理由使人們相信,使用13mm機槍進行第一次點射,就可以阻止住早期的坦克。

在同一時期內,即1918年的夏天,一項關於發展輕型單兵反坦克火箭筒的建議被推薦給了美國陸軍。這項建議的倡導者是R·H·戈達德博士——他後來成了美國火箭技術的創始人之一。

戈達德先後曾經設計了多種火箭發射筒和無座力炮,但最後僅選中了一種口徑為51mm的火箭,認定它作為一種步兵反坦克武器最為合適。它的發射管長度為676.4mm,重3.41kg,前部支撐在射手的肩膀上,後部則用了一個輕型的雙腳架。之所以作出這種安排,主要是指望在對運動目標進行射擊時,能夠最大限度地調動射向。火箭彈長508mm,重3.86kg,其中包括一個重為4lb(1.82kg)的戰鬥部。

1918年11月初,這種火箭筒曾在阿伯汀靶場進行過多次試驗表演,最大射程曾達到685.5m,看起來這是一種大有發展前途的武器,然而,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結束,終止了戈達德博士工作的發展,而這對第二次世界大戰頭3年的坦克及坦克手們來說,確實是一個莫大的幸運。如果在1939年大戰爆發時,歐洲陸軍能夠使用上“巴祖卡”,而不是反坦克槍,那麼,德國所發動的“閃電戰”的結果,則很可能是另外一種景況。

在兩次大戰之間的年代裡,有兩項發明曾經導致反坦克武器發生了巨大變化。這兩項發明是格里什錐膛炮和空心裝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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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什錐膛炮從時間上看雖然對反坦克武器發展的影響十分短暫,但有關它的理論卻得到了若干重大發展。這種理論曾經影響了波蘭的馬諾奇克反坦克槍。這種槍一直到1938年始為外人所發現,當時的原型已經顯得有些過時,於是,一個專門小組即通過改為錐膛的辦法對其進行改進。

當德軍入侵波蘭時,設計小組剛剛完成圖紙繪製工作,於是,他們不得不設法逃到法國,在法國他們繼續夜以繼日地進行工作。到1940年春,他們首次造出了2支樣品槍,並已做好了發射準備,但正在這個時候德軍又開始入侵法國。這次他們已經沒有可能把樣品或圖紙再帶往第三國。自此以後,馬諾奇克反坦克槍即失去了蹤跡,並且再也沒有出現過。

在德國,由於德軍在蘇聯境內遇到了嚴重困難,特別是蘇軍T-34坦克取得的輝煌戰果,迫使德軍在反坦克武器發展上掀起了一個發明與試驗的熱潮,其中的多數都非常成功,而在反坦克炮中,最為成功的是38式50mm牽引反坦克炮,但象任何別的牽引反坦克炮一樣,這種火炮的最大缺點,同樣也是機動性差。由於36式37mm反坦克炮裝在“容克87”飛機上取得了巨大成功,因此,將38式50mm反坦克炮裝在飛機上自然也就似乎順理成章了。於是,軍方同時跟毛瑟公司和萊茵金屬公司分別簽訂了生產一種38式50mm自動炮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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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德國空軍也提出了類似要求——即希望能夠得到一種大口徑的自動炮,因為當時他們發現,要想用他們當時的武器來對付擁有重型防護的美國強大的轟炸機群,已經變得令人難以置信的困難。

最後,軍方選中了萊茵金屬公司的火炮,並將其安裝在4—5種不同的機型上,其中包括“容克88”式、“梅塞斯密特410”式、“漢舍爾HS129”式等。火炮置於位於機身下方的一個特製吊艙內,身管有很長一部分伸出機頭之外,火炮藉助後座力工作,彈藥通過彈鏈裝填,彈倉則環繞於炮尾周圍。整個結構設計得非常緊湊,但吊艙全重卻達到了544.8kg以上,這就嚴重地破壞了空中格鬥時飛機所必須具備的空中特技飛行能力,當然,在對地面掃射時也會有一些弊病——儘管這後一點並不像前面一點那麼嚴重。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不足,雖然安裝了一個精心設計的“胡椒瓶”式炮口制退器,但其後座力仍然相當可觀,並且耀眼的炮口火焰幾乎能使駕駛員致盲。雖然它的設計十分巧妙,但機載38式自動炮並沒有獲得多大成功。至於將40式75mm反坦克炮裝到飛機上的方案,就更加沒有什麼價值。因為這種火炮太重,射速又太低,並且炮口衝擊波和火炮的後座力,無論是對駕駛員還是對飛機本身都顯得太大。大約有20架“漢舍爾129”式飛機安裝了這種火炮,還有幾門被安裝到了患有“肥胖病”的“海因克爾177”式飛機上。同以前一樣,萊茵金屬公司僅僅是對半自動發射裝置做了更改,辦法是採用了一個靈巧的裝填系統和氣動裝彈機構,40式75mm牽引炮的炮閂則被原封不動地保留了下來。

正是由於這些傳統火炮的重量和後座力太大,才激勵著德軍最高統帥部去努力研製大口徑的機載無座力炮,提出這種需要的主要原因,是因為用當時裝備的制式火炮對於遠程轟炸機來說已經變得無效,但同時還有一個第二位的任務——就是在反坦克作戰中使用,這一點在技術說明書中也已強調說明。

到大戰結束時,萊茵金屬公司依然還在為滿足軍方提出的這項要求而緊張地工作,並且此時他們已經有了一個十分明確的製造方案。這是一種55mm的自動無座力炮,也是當時世界上獨一無二的一種火炮。

雖然整個工作被迫停了下來,但在這方面的發展研究卻是前進了一大步,沒有理由認為,它的最終型號不會成為一種完美的武器。炮彈是由彈鏈供入炮尾,而進行往復運動的炮閂,則跟各種類型的機槍完全相似。藥筒從外形看跟普通藥筒完全相似,但實際上卻有本質的不同。

這種藥筒用硬紙板製作,而硬紙板的主要成份則是可以燃燒的硝基化合物。藥筒底部有一個用黃銅製作的筒底,筒底中央安置底火,炮彈的發射方式跟普通炮彈一樣,筒底用於密封炮尾以防氣體外洩,由於發射藥燃燒時藥筒也一起燃燒,因此,火藥氣體將與藥室壁直接接觸。

一根由藥室引出的導氣管,引導火藥氣體繞過自動裝填機上部經過一段距離後,到達位於炮身最後端的噴管內,然後排入大氣中,用以抵銷彈丸的動量。位於藥室內的一個不大的氣孔則將一些火藥氣體導入活塞室內,並且像傳統的方法那樣,通過活塞驅動閂體,抽出藥筒,並且將一發新的炮彈裝進炮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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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傳統方法與特種方法的一種巧妙結合,並且萊茵金屬公司的工程師們已經達到了這樣的水平:這就是隻要他們在樣炮上進行幾次單發射擊,就能夠發現為了抵銷後座力所必需的精確的噴管形狀,但在彈藥研製方面依然有一些問題沒有解決。這就是口徑達55mm的沉重的彈丸很容易從紙質藥筒中脫離出來。火炮初速為610m/s,理論射速為300發/min,這對任何同其對抗的坦克來說,都是一種難以對付的武器。

萊茵金屬公司還有另外一種人們從未公開見到過的空中無座力炮,這就是G104式無座力炮,它的口徑達到365mm。這當然是一種不識時務的空想,因為當時已經擁有充裕的火箭,這些火箭可以攜帶同樣尺寸的戰鬥部而沒有必要再採用必須將戰鬥部置於其內、因而身管十分笨重的無座力炮,然而,萊茵金屬公司的工程師們卻偏偏這樣做了。他們造出了一門樣炮,並將它安在鐵軌平板車上,用以試驗衝擊波效應,並驗證他們頭腦中所想像出來的這種無座力炮。

這種無座力炮的身管長度為10m,兩端各有一個炮口制退器,它所發射的彈丸是一個重量達635.6kg的穿甲彈,彈丸初速為304.8m/s。為了平衡向前的動量,從另一端向後拋出一個作為配重的沉重的藥筒。

人們曾經對這種彈丸的巨大重量感到十分驚奇,但從保存下來的幾份德國文件證實,預定的彈丸重量確是1400lb。身管預計懸掛於“容克88”式飛機機身的下方——人們可以想像得到,這種飛機攜帶如此大的負荷,即使搖搖晃晃能以離開地面,也肯定會在空中陷入困境,更何況它還必須以60-80度的俯衝角實施射擊。確曾有一架“容克”飛機安裝了這種身管,但它從來沒有起飛過。這個荒謬的方案最後被放棄了,但令人吃驚的是,在這項計劃從開始到放棄的整個過程中,整個設計小組內居然沒有一個飛行員!

萊茵金屬公司的另外一項設計是SG113式77mm反裝甲無座力炮。這種機載武器的新奇之處在於,它通過載機的機身垂直向下進行發射,向下射出一發直徑為45mm的實芯脫殼穿甲彈,初速為640.1m/s,射擊時,與彈丸同時射出的配重飛向上方。

電發火電路由安置在飛機上的磁性探測器或雷達接通,而探測器或雷達則由位於機身下方的坦克外表金屬所激活。還有一個類似的方案,是在飛機上安裝一簇身管,炮口均指向天空,曾經試圖利用這種辦法對高空轟炸機進行攻擊。攻擊時,帶有簇裝炮管的戰鬥機應當在轟炸機機群的下方進行飛行,因為在這個位置上相對來說比較安全,可以避開轟炸機上的機槍火力。然而,與轟炸機相比,坦克的尺寸要小得多,這樣,SG113式火炮就需要一部十分精密的電子計算機,以便決定何時才應當把炮彈發射出去。正因為如此,所以,這一方案一直沒有達到試驗階段,如果不是由於它還只是一種純粹的方法,一種超樂觀主義的方法,它肯定會受到普遍的譴責。

還有一項更為平庸的設計,雖然它是在捷克斯洛伐克的斯科達工廠進行的實際製造和試驗,但其思想還是起源於德國人。這就是一種供地面作戰使用的50mm自動反坦克炮。至少有1門已經制造出來並且進行過試驗,這門炮一直保存到現在。一個裝有6發炮彈的彈夾裝在炮尾上方的漏斗內,利用後座力作為動力即可將這些炮彈發射出去。由於在設計時把減輕全炮重量放在首要位置,因此,火炮的強度和可靠性都非常低,結果在進行大量工作,耗贊大量精力之後,這一方案又不得不告放棄。即使這個方案能夠獲得成功,那麼,生產成本也肯定會很高。儘管它在反坦克作戰中可能會非常有效。

同樣的想法也支配了英國人,他們從1941到1943年間,曾經對發射2lb重和6lb重炮彈的自動炮進行了研究,但唯一的結果是,搞出了一種發射6lb重炮彈的海軍炮,裝在摩托炮艇上。

在整個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為了設法把反坦克炮架設到飛機上,各國曾經耗費了大量時間和人力。其中,最簡單的一種辦法,就是將1門地面火炮直接安裝在一架雙引擎飛機的機頭內,就像日本人將M97式反坦克槍裝上飛機那樣。可是,日本人的這種辦法並沒有獲得顯示其效能的機會,因為美國人非常機智,他們佈置了十分嚴密的對空火網來掩護他們的灘頭陣地。這樣,試圖成一線縱隊對運動坦克進行低空攻擊的轟炸機群就成了射手們易於捕獲的獵物。但日本的機載反坦克炮在打擊美國小型艦隊方面也曾取得過一些成功,然而,如果不是在首次射擊時命中要害部位,那麼,即使一艘小型艦艇也可以蔑視20mm火炮的攻擊。蘇聯也曾試圖克服其安裝在“伊爾2”式飛機上的雙管37mm火炮的缺點。

對於這一點,人們可能還記憶猶新,當這種飛機上的火炮進行發射時,飛機的航向將會產生一定的偏轉,而當1門火炮不發火時,飛機則肯定要發生危險。蘇聯人採用的一種替代辦法,是把2門37mm火炮改換成4門23mm機關炮,從理論上說,這種安排可以使後座力散佈得更加均勻,而1門火炮發生故障所造成的影響,也僅是37mm炮的一半。這個想法非常正確,可是整個裝置卻十分笨重,同樣,也不能實際投入工作。如果“伊爾2”式飛機能像“斯圖卡”式那樣,將炮彈輸送到機身頂部,那麼,4聯裝的23mm炮方案或許能夠成功,然而,這樣一來,它也就不再是一種俯衝轟炸機了。於是,這種23mm機關炮繼續執行其原定的對空作戰任務,而且至今依然如此。

另一條徒勞無益的思路,是繼續發展口徑更大的火炮。1940年,當發射2lb重炮彈的火炮和37式反坦克炮初試鋒芒的時候,它們的使用者又提出要研製一種更大、更有效的火炮,以便能把更重的彈丸發射到更遠的距離上。得到這種火炮以後,又馬上提出下一個尺寸;等得到了下一個,又到了再提出下一個的時候……。此種過程在當時各國軍隊中一直都在週而復始地重複著,得到的自然也是完全可以預料的結果。

在英國,這個過程所表現出來的結果之一,就是出現了發射32lb重炮彈的火炮,它是在英國的發射17lb重炮彈的火炮遇到德國“虎”式坦克後沒法穿透“虎”式坦克前裝甲的情況下提出發展的。虎式坦克的出現,曾在英軍中引起了一定程度的混亂,步兵立即提出了發展更大、更好的火炮的要求,並且對德國88mm炮的效能給予了高度的讚揚。英軍對此的回答是明確而堅定的。它們將制式的94mm高炮身管裝到野炮炮架上,其結果是,這種火炮足能擊毀當時造出的任何一種裝甲車輛。但伴隨而來的是這種炮太重,太大,而且機動非常困難。這真是自作自受,結果,步兵自己也不得不在這個怪物面前縮了回去。雖然這種火炮被造了出來,但也僅僅只是造了2門樣炮而已。

在其它國家的軍隊中,也出現過大體類似的情況。德國人利用M44式反坦克炮造出了一種當時世界上最大的反坦克炮。這種火炮是為滿足德軍在1944年提出的戰術技術要求研製的,該要求提出,這種炮必須能在1000m距離上、在著角為30度時,穿透令人難以置信的200mm厚的均質裝甲。

依照慣例,兩種候選型號分別交由克擄伯公司和萊茵金屬公司進行獨立設計,克擄伯的設計又一次採用了像高炮那樣的十字形炮架,安有一個坡度很大的防盾,用以保護炮手,並且採用了電發火機構,對於反坦克炮來說,這在當時是一項相當先進的技木。火炮全重也已達到10t,這就大大限制了它的使用價值。彈丸重達28.3kg,炮口速度剛好超過914.4m/s,並且能在1000m距離上、著角為30度時,穿透203.2mm厚的均質裝甲——如果考慮到火炮的整體尺寸,那麼,具有上述性能倒也不足為奇。

萊茵金屬公司的設計,在炮的尺寸與重量上,跟克擄伯公司的相同,但有幾個地方設計的更加巧妙,諸如火炮在炮床上的平衡性能特別妤,而且在戰鬥時外廓更為低矮,還有另外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位於火炮與炮床之間的軸承系統非常好,因此,火炮在轉動方向時非常輕便、靈活,只是從行軍狀態轉為戰鬥狀態的時間,比克擄伯公司的火炮要長。當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德國軍械管理部門尚未來得及決定採用哪種火炮,但在閱讀盟軍情報人員的報告時,人們會得到這樣的印象,即起碼是德軍比較喜歡克擄伯公司的設計。

美國陸軍所達到的反坦克炮的最大口徑是105mm,或許還是120mm,至少是有1門105mm炮一直保存到了現在,可以使人們對其置信不移。對於120mm炮的說法則比較含混,據說,在1944年後期,美國曾製造過2門,其中的1門曾被用船運到法國進行野外鑑定,但結果並不成功,因此就沒有再運返美國,另外1門是幾年前被發現的,現在被遺棄在一家兵工廠後院的某個角落裡,但究竟在什麼地方,沒有人能夠說得清楚。即使這種情況完全不可相信,但也能說明,當其要求合乎邏輯地向前發展的時候,使用者所表現出來的好惡傾向。

在反坦克導彈時代的初期,曾經出現過一個異平尋常——如果不是徹頭徹尾的話——的幻想階段,這個階段一直持續到50年代末期,那就是,一種盲目的樂觀情緒一直在滋長漫延。由於第一種法國反坦克導彈在50年代後期已經開始在市場上公開出售,因此,各國有條件從市場上買到適當的導彈部件,以實物試驗,以便把這股反坦克導彈的發明熱潮納入更加穩妥的軌道。然而,在此之後,並沒有人進行真正的試驗,某些設計師們被一些離奇古怪的想法支配著頭腦。

1952年,美國陸軍軍械部長曾把大量資金投到了一種被稱之謂“火炮球”,也稱D-40的裝置上,希望能得到25枚導彈和一些用於對該方案進行評價的地面設備。但這位部長並沒有支持到點子上。因為在所有的反坦克導彈中,D-40有一段不尋常的經歷。本來,作為一種由潛艇發射的反艦武器系統,它已經開始在海軍中服役,陸軍想從海軍已經裝備的產品中得到一些借鑑,應該說也是正常的。D-40是一個地地道道的球體,直徑約24英寸。它有兩種型號:重為136.2kg的試驗型號用無線電進行控制,而重為68.1kg的實戰型號由導線控制。在1955年官方提出的一份文件中,對這個方案的整體設想作了高度概括:

“D-40是一種亞音速、近距離的制導火箭,採用手工操作的無線電或導線以瞄準線為基準進行制導,導彈既可以從地面發射,也可以從艦艇上發射,彈體依靠帶有徑向噴管的固體燃料火箭推向目標。導彈的外形為一球體,從而可以排除對控制系統的氣動力效應。彈體在滾動、俯仰和偏航三個方向的穩定性,是通過配置適當的切向噴管實現的,而這些噴管則根據與繼電器和螺線管聯動的三相陀螺所發出的信號而動作。制導則是通過利用修正指令信號改變在陀螺儀上的觸點位置、從而改變主噴管平衡位置和導彈的飛行姿態來完成的。”這些都裝在一個精緻的外殼內。

如果在官方這種一清二楚的描述的基礎上再引伸一步,那麼,我想指出,這種球體上安有一個主發動機和三對穩定發動機。飛行中,球體並不發生滾動,它之所以能夠保持在空中,主要是靠一個以45度角指向下方的主發動機的作用,這樣一來,主發動機推力的一半用於支持彈體的重量,另一半用於推動彈體向前運動。穩定發動機可使球體保持精確的平衡狀態。在地面上,它可以125.2m/s的速度飛行2742m,在水面上,則僅能飛行1000yd(914m)。還應當指出,導彈在地面上飛完全程需費時18.5s,但在水面上飛完全程所需時間則要短得多。導彈由射手利用控制手柄進行制導,並使用一部大倍率的光學瞄準鏡瞄準目標。

“火炮球”的一個最突出的優點,是體現在戰鬥部上,它的戰鬥部有兩種,一種是重為22.7kg的空心裝藥戰鬥部,另一種是重為29.5kg的碎甲戰鬥部。但不論是哪一種戰鬥部,只要能獲得命中,就肯定能夠徹底摧毀任何類型的坦克。戰鬥部和制導電子組件裝在一個圓柱形艙內,圓柱形艙一直穿過球體的中央,很像是蘋果的一顆內核,戰鬥部上安有一枚著發引信,引信伸出於球體之外。火箭發動機置於蘋果形的殼體的外部,圍繞在核心的四周,而所有的噴管則環繞在球體赤道平面的周圍。發射平臺是一個簡單的雙臂式支架,在導彈發射出去之前,用其在水平方向上支持導彈球體。為了能夠在水下進行發射,海軍十分希望能有一些自動裝填裝置。

從1953年到1956年,起碼有50枚這種不尋常的導彈被髮射出去,而且這些發射都是在極其保密的情況下進行的。它們都達到了預定的要求,而且整個計劃看來頗有發展前途,但是,造價卻比最初的估計高出了3到4倍,並且美國陸軍對在戰場上能否操作這種怪物也產生了懷疑,於是,這個項目被無可奈何地放棄了。

“標槍”是美國在50年代初期發展的另一種導彈,由於這是一種十分普通並且在尺寸和性能方面跟法國的SS11十分相近的導彈,因此,在SS11問世前的1—2年內,被放棄了。美國還有一種看起來更有可能獲得成功的項目,這就是“弩箭”式反坦克導彈,它是道格拉斯飛機公司的產品。發展“弩箭”的目的,是想克服所有“巴祖卡”型火箭筒固有的缺點,這就是,由於初速比較低,因此迫使射手在對運動目標射擊時,必須移動瞄準點,而且必須時刻知道從陣地到目標的精確距離。

道格拉斯公司建議研製的是一種超速火箭,帶有碳化鎢彈芯戰鬥部,利用動能對裝甲進行貫穿。彈體上不安尾翼,僅在尾部安有一個空心的長管。先後共發射過30發試驗彈。如果一些技術上的難點能被克服,那麼,這種概念會被證明是完全可行的。由於具有1524m/s的初速,因此,它的侵徹威力十分出色,而飛行365.6m所需要的時間,也就是一瞬間,這也就意味著幾乎可以把運動目標作為靜止目標看待。

但是,這種驚人的初速同樣也能把導彈飛離發射管時的微小的誤差進行驚人地放大,結果很少能夠按照預定彈道精確飛行,有相當一部分射彈偏離彈道的程度非常厲害,結果全都跑出了射程區域之外。第二個問題是噪聲。道格拉斯公司建議,發射管的方向,利用射手的肩部進行控制,為了保證發射時的穩定性,採用了一個輕型三腳架。然而,發射時火箭產生的噪聲和衝擊波非常可怕,以致在離火箭幾英尺之內,沒有人能倖存下來。正是由於這一點,最後將“弩箭”置入了死地。可惜,一種頗有前途的武器,就這樣遭到了夭折的命運。

50年代後期,在英國曾經出現過一種更加離奇、但卻得到英國國防部推崇的建議,這就是以令人費解的“桔黃色的威廉”命名的那種武器。這是一個在反坦克導彈發展方面百花齊放的年代,但其中的幾乎全部,都註定要成為財政拮据的犧牲品,大家或許還記得,“蘭光”是一種核導彈,“蘭水”是一種戰術導彈,而“桔黃色的威廉”也並不完全是一種步兵用武器,它更適用於裝甲部隊。從實質上說,它是一種雙人控制的導彈。有關它的配置情況大體如下:導彈外形大而普通,彈體上有十字尾翼,它從位於前沿後方182.8m以外的發射車上發射,而在另一輛緊靠前沿配置的車子內,坐著2名導彈控制手,一名觀察後方,一名觀察前方,後者能夠看到目標。

當前視控制手要求射擊時,他就呼喚發射車,發射車即發射一發導彈。通過一個複雜的控制程序,導彈可以自行飛達控制車的上方——這個動作要求要有可供兩部車子判讀的精確地圖——當導彈接近控制車時,後視控制手利用瞄準鏡捕捉住導彈,並利用無線電將導彈導入軌道,此時,導彈即開始向目標方向飛行。在導彈飛過控制手的頭頂時,後視控制手須將對導彈的控制轉交給前視控制手,並且一直要等到導彈在前視控制手的視野中出現為止。後者發現導彈後(如果他能做到這一點的話),即利用紅外裝置跟蹤導彈,並將導彈導向目標——當然,這要以目標仍在原地為條件。如果不是這樣,那麼,這位前視控制手,或者是趕快尋找其它目標,當然動作必須非常快,或者是讓這枚巨大而昴貴的導彈,在遠飛一段距離後,白白損毀掉。整個方案令人難以置信的複雜,而整個動作對兩個配置在相距1.61km之遙,並且只能用無線電進行聯絡的車組的協同動作的依賴性,也已達到令人無法接受的程度。幸運的是,由於英國債臺高築,結果,“桔黃色的威廉”,還未來得及著手準備,就被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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