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之前全款买房,现在女友家人要求房产证加上她的名字,合理吗?

我是一名80后的打工仔


这个问题比较棘手,要如何处理,需要慎重权衡后再做决定。你如果按照女朋友要求在房产证上增加她的名字,就意味着你同意将房子的部分产权赠予给她,除非有约定,否则,将视为房子共同共有。

说句不好听的话,如果产权一经变动,女方即合法拥有了房子的部分所有权,离婚时自然有权要求分割。倒是可以考虑采取赠予适当产权比例(比如10%-30%)的方式,但是否可行,就要看女方态度了。

我也知道你生气什么,本身就是你的房子,对方还没结婚前就要求加名字,我想你既然在这问,问题。你就已经不愉快了,再加上结婚后还要你女朋友拿出一部分钱去帮她弟弟还房贷,那这就更不爽了。

所以我想说的是,既然要共同生活是不是要考虑一下自己的男朋友的感受,如果是真的喜欢真的想过好生活,是不是要互相理解。

因为我朋友就遇到你这样的事情,什么事都听家里的,没有自己的主见,最可怕的也是个扶弟魔,我跟你说扶弟魔再加上什么都听家里的,那就是大恐怖。你说你供弟弟上学或者借钱我能理解,为什么把帮弟弟还贷款也说的理直气壮。

反正我是不看好,如果你真喜欢爱的不得了,那我就没话说了,你忍忍也就行了。如果你有顾虑,吃不准过一辈子,请换女友,反正还没结婚,不是每个女孩子都这想的,好女孩还是多的,找个不会这么想的结婚过一辈子。我还是想唠叨一下,扶弟魔+没主见=崩溃 这是真可怕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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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飞的狮子狗


恋爱之前全款买房,现在女友家人要求房产证加上她的名字,合理吗?

房子是男方家全款买的,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可一旦加上女方的名字,就变成共同财产了,这一点要考虑清楚。或者也可以协商持有比例,比如女方的份额少一点。

男方的工资六千左右,女方的三千多,还提出婚后她拿出一部工资帮助她已结婚弟弟还房贷。

这样一来,在家庭经济上,主要靠男方承担了,女方收入本来就不高,再拿出一部分贴补弟弟,就等于用婚后的夫妻共财产赠与别人,这要经过夫妻共同协商同意的。

至于合不合理呢?法律上可没有规定,这完全取决于男女双方的合议。也有人认为:男女之间基于爱情而结婚,为了爱就应该付出,为了爱就应该理解和宽容对方的一切。但是,凡是要有个限度,只是一方一味地付出,另一方只是索取,这就不平衡了,日久天长势必会因此而产生嫌隙,影响婚姻关系。

我个人觉得,结婚的对象首先应该三观契合,大的原则上的事情起码应该可以达成一致,都不要遮遮掩掩,婚前凡事都讲清楚,说明白,想好了再结婚。谁也不要惦记谁的财产,谁想给谁财产要凭自愿,别委曲求全。


刘辉律师


既然结婚分你我,何必要结婚。夫妻同心,其力断金。我前几天听朋友讲她儿子的事,他儿子把女朋友领回家吃饭,女朋友突然问,婚房写谁的名?他儿答曰:“我的名。"女孩又问:“既然我妈把我养育成材,要我将来生儿姓你姓,说我将来也是你家人,你可以在房本上写我名吗?"男孩回答不可以,要房自已买。女孩回答:"好吧,那咱们婚后家务一人干一星期,包括做饭。米面,孩子教育费你一月出三千。(因为孩子随你姓),我工资以后用于买房,房本上写我名。"你们觉得未结婚,先算帐好吗?日子会过好吗?女孩现在也挣工资,一月三千,按普通工资算,五十年挣几套房,不知何时起,大家学会彼此算计,由于夫妻,双方老人各打自家算盘,导致离婚率越来越高,如那样结婚还有意义吗?


杨叶桃


女友家人让你在房产证上加上你女友的名字,是希望给她女儿婚后一个保障,这是一个身为母亲对女儿爱的表现,我能理解,但我不赞同,因为房子她没有出一分钱,单单是因为我要娶你了,你就用这个来卡我,那我表示无能为力,单看你家人怎么想,怎么来决定了。


女友还说要用自己的工资来帮弟弟还一半房贷,我也不赞同,这个要求很奇葩,她弟弟没工作吗?就算她弟弟自己能力不够,不还有她父母吗。难道就差你女朋友这一部分,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你女朋友她家人很自私,只为她弟弟考虑。

你女朋友有想过她自己也是一个成了家的人吗?她这样做你父母能满意吗?将来婆媳关系能处好吗?对你们两婚后生活考虑过了吗?有想过你还有你家人的感受吗?答案是肯定没有,就算勉强结婚了,婚后也会有争执,不利于你们长期的相处。



我们能走进婚姻的殿堂是因为爱,但如果婚前过多的为了利而勉强成了家,婚后也会因为这些事情爆发出更多的争执,吵闹;婚前女方争取利益,这无可厚非,但过了就变质了,一定要适可而止。


LaLa随语


我不赞同。人家父母辛辛苦苦大半辈子省吃俭用的积蓄,你是嫁给了他儿子,不是冲着他们的钱和房产去的!而且装修什么的也没让你出钱,你凭什么要求要加你的名字!

关于结婚时房产证要不要写女方的名字,真的是个世纪难题。因为你不写,女方会认为你不够爱我,你写上去了,这个房子女方没出一分钱,你又会觉得不公平。

其实,从情感上讲,写上女方的名字,固然是你爱她的表现,但是就算不写,也不代表你不爱她。


拾遗语录


“爱我就给我安全感,那就加上我的名字”现在很多女孩在结婚前都会以要安全保障为由要求房产证加上自己名字。好像不加自己的名字就是男方不够爱自己,就是把钱看得比我重要。



可是你还没结婚就吵着要房产证加自己名字,自己还不用出一分钱,是对自己婚姻没有信心,还是时刻准备分一半房子走人?你这样是不是会让他觉的你心里钱比他重要?你可曾给他安全感?

所以你女友提出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是不合理的,女方强调要安全保障,那谁给男方安全保障呢?那天你不想结婚了甩手就走还顺带走半套房子几十万,天下那有这么好的事。

如果男方真爱女方,也愿意加上她的名字,最好可以和女方家有个经济协议,比如嫁妆可以少给点,或者女方家陪嫁一辆小车,这都可以接受。



至于你女友提出的拿自己一部分工资替弟弟还房贷,是非常离谱很好笑很难理解的事。

一、既然两个人结婚,房子要写两个人名字作为共同财产,那两个人的收入也是共同财产,一方没权自主处理。

二、她弟弟已是成年人,自己买的房子就应该自己去还贷,姐姐和姐夫没有义务为小舅子还贷。

三、两个人组成家庭,就要面对生小孩和抚养费,还要赡养双方父母,都需要经济保障,不是男方一个人的事,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责任。

如果两人不愿一起分担生活压力,那结婚干什么?谁愿意娶个祖宗供在家里?

建议再和你女友协商一下,如果她坚持房产证要加名,女方家要彩礼又不少,又不能陪送些等值嫁妆,还要每月给他弟弟供房贷,这样的婚姻不要也罢。

不要让物质迷惑了眼睛,两人真心相爱谁会在乎房子写的谁名字?我的就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两个人的幸福,就是住在共同的房子里一起慢慢变老。


岁月如发


1,可以理解女方心情,但我个人不赞同,比如我男朋友家房子也是全款买的,但是是他父母掏出了自己所有的积蓄买的,我没要求加名字。人家父母辛辛苦苦大半辈子省吃俭用的积蓄,你是嫁给了他儿子,不是嫁给他父母,而且装修什么的也没让你出钱,你婚后也不用还房贷,没有那么大压力,这样不好吗?

2,如果男方贷款买的房子,婚后要一起还房贷的话,这个情况要求加名字我支持的,关键不是这个情况啊!

3,女方工资不到4000,还要给弟弟还房贷,那还能剩多少钱,连自己的生活开支都顾不了吧!想长远一点,如果婚后有了小孩,女方就暂时上不了班了,没有收入,难道让男方出钱给弟弟还吗?娶了女方一个,像是娶了她一家,女方是她姐不是她妈!

而且,难道女方弟弟很差劲吗?不然夫妻两个人还让姐姐帮忙还房贷,还是还一半,也好意思说的出口

哎,莫名的心疼男方,要养父母,养老婆孩子,还要养老婆弟弟,事情都是双方互相谅解的,作为老婆,女方难道就不心疼男方吗?

不知道你们彩礼拿了多少,有的地方彩礼会随女方结婚的时候带到男方家,有的是带一部分,有的女方父母还会再添点,由小两口处置。不过看女方这样子。。。不如就跟女方讲开了,彩礼就不拿回来了,或者你再加点就当资助小舅子了,一次性解决,但要求是婚后女方不能再给弟弟还房贷了


哈哈小蓝心


一,从父母付首付,需要小夫妻共同还贷的,要加双方名字,虽说是男方父母付首付,但是婚后小夫妻要共同生活,收入也是共有什么,根本不存在男方自己还贷款,女方一点不负责还贷的情况!

二,双方合资买房,肯定要加双方名字!

三,现在有一种是男方花钱买房,让女方出钱装修,房子因为是男方买的所以写男方名,我个人觉得这纯粹是耍流氓行为!都知道装修是耗材,万一离婚拆走的有几个!这种情况也得写,觉得亏也可以按照双方出资多少算房子占有百分比!

所以除了以上情况,其它不写我个人觉得合乎情理,但是有句话不是说嘛,爱她就给她一个家,很多女人结了婚就做全职带孩子,新婚姻法又是那个样,万一离婚女人工作没有,钱没有,孩子也不会有!所以爱她就加上吧,反正正加上也不一定有对方的份😞


瞅你咋地吧a


这个女士明显的没有搞清楚自己的定位,价值,以及角色转换和家庭的含义。

这个婚姻我不看好,明显的是把你当成了凯子,而且更关键的是你已经忌讳这些事了,所以,你们的日子并不乐观。

1、你的婚前财产,是你个人财产,与女方没有一分钱关系,且这个房子,她们家也没做任何贡献,明显的要求加名,没安好心,如果离婚,这个房子就会立刻分出一半。

理论上,男方买房,女方装修,买家具,可能两个人为了过日子,可以让女方加名,因为女方也为这个房子做出了贡献,所以加名比较公平,眼下这个姐妹一分钱不出,啥都想要这不大好吧。

2、这个女士以不领结婚证来要挟房子加名,这就有点过分了,相当于绑架,我个人是特别反感这类行为,因为这种事一旦得逞,以后各种要挟都会来的,挡不住,防不胜防,这就是惯的毛病,但取决于男方的立场和态度,如果男方有志气,不登记就不登记,不领证不如分手算了,其实这是一个博傻的博弈,看谁妥协。

3、这个女士没有搞清楚什么是家庭,她一个月赚3400元,还要拿出一部分替已结婚的弟弟还房贷,孝心可嘉,但是个人角色混乱,结婚后,工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你拿走一半给弟弟,他拿走一半给姐姐,你们的日子就没法过了,这个角色要是不转变,夫妻矛盾无法调和。

所以,不领证,分手算了……观察一下。


韩东言


可以,只要保留好婚姻登记之前全款买房的发票。离婚后,照样没她的份。

但这又是为了什么那,结婚是两个人幸福的行程,家,是爱的港湾。连这点信任都没有,怎么能谈婚论嫁吗?难道结婚就是为了离婚分财产吗?

我认识一个朋友年龄很大了,他的孙子上学要家庭关系证明,他才和他的爱人登记结婚。没有那个证,两人一样相濡以沫生活了50年。反而现在的年轻人,是婚姻为儿戏,真是发昏才结婚,反应了社会导向,人生价值的歪曲。值得全社会反思!

全是牢骚话,姑妄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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