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对你最大的触动是什么?

简如玉


让我触动最大的应该是莫琳对哈罗德爱。一开始我以为哈罗德和奎妮之间会有一个浪漫的故事,所以一直觉得有点揪心。虽然佩服哈罗德勇气,羡慕他能说走就走,但这一切都源于他有个莫琳这样的妻子。


莫琳和哈罗德因为儿子戴维的离世,有越来越深的隔阂,甚至就像两个最熟悉的陌生人,而这一切最主要的原因是哈罗德性格问题,尽管这跟他小时候的遭遇有关,但作为父亲显然他是不合格。作为妻子,莫琳也应该承担一些责任,但她已经做得足够好了。他们分房睡,但莫琳仍然会照顾好哈罗德。收到奎妮的信,哈罗德表现的过分关注,而显然莫琳吃醋了,越是表现的不在乎,心里越是在乎。哈罗德给奎妮寄回信,莫琳有点担心,确认他寄完信就会回来,但最后哈罗德还是一声不响开始了一个人的徒步。


不得不说哈罗德这个决定有点自私,开始的太突然。莫琳不相信哈罗德步行到贝克里,与其说不相信,倒不如说她不舍得,担心哈罗德年级太大,步行这么远会对他有伤害。莫琳内心充满了矛盾,却也不曾开口让哈罗德回家,唯一一次让他回家,也是亲自开车去寻哈罗德,而得知哈罗德不愿意,莫琳也没有强求。


但是,当哈罗德快要放弃的时候,又是莫琳鼓励他,“逼”他坚持走完最后的路。莫琳有着小女人的心思,也有大女人的胸怀。哈罗德完成朝圣离不开莫琳的支持,在我看来哈罗德的不告而别也是一种逃避,而莫琳不仅帮助哈罗德完成梦想,最后也挽回了他们的爱情。


以上仅是我的一些小想法,更多内容可以看我关于《一个人的朝圣》的书评。


奔呐个奔


前几天看完的,开始陆陆续续的看了一些,感觉吸引力不是很大,直到他摆脱身体的疾病,开始真正的上路时,这本书就展开了魔性一般,深深地吸引着我!

哈罗德,本书主人公,童年父母离异,跟着父亲的他,遭到父亲的各种嫌弃,然后性格自卑,长大和莫林结婚,来到一家酿酒厂上班,与奎尼一起上班,奎尼是一个会计(也是患了癌症的)。与莫林育有一子,在儿子小时候去海边玩的时候,儿子溺水了,哈罗德却恐惧着,最终一位路人救起了儿子。而哈罗德也因此愧疚一生,无时无刻不在想,如果当时不恐惧,没有去解鞋带,而是冲去救儿子,也许后面儿子和他就能和睦相处了。因为儿子的事情,他自卑的心爆发了,把厂长的心爱的玩意砸烂了,却让奎尼背锅了,奎尼因此而离职了。哈罗德之后就以酒度日,莫林也早早就和他分房而睡。

哈罗德的一生是失败的,是卑微的,是苦难的,幼时经历父母离异,父亲带各种阿姨回家。晚年丧子,白发人送黑发人。有一个很好的朋友也因他而离职。妻子也因他的自暴自弃而分房而睡,早已无夫妻感情。

但是他因为奎尼的一封信,而展开的自我救赎,也让人敬畏,六十几岁的人,徒步走过500英里,放在现在年轻人都未必能够走完。在这段旅程中,他回想起了一生,也收获了一生,终于找到生活的意义,也找到朝圣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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