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修订说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披露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修订稿)”)及相关文件。

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37号)。根据上述事项,公司对重组报告书等文件进行了修改,现就本次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因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因此增加了本次交易取得上述核准的说明,并删除了与中国证监会审批相关的风险提示,详见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八、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重大风险提示”、“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之“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及“第十二章 风险因素”部分。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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