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子公司恒逸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解禁上市流通并承诺继续锁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97,183,0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54%;

2、本次限售股份预计上市流通日期2018年11月5日(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时间为准);

3、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197,183,098股股票自解禁上市流通之日起继续锁定12个月。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5】2085),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0,845,070股股份。公司于2015年10月12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投资”)发行140,845,070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新增股份于2015年11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恒逸投资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2015年11月5日起36个月。

2、2018年4月23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暨2017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648,424,3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恒逸投资持有的140,845,070股股票增加至197,183,098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解禁预计上市流通日期:2018年11月5日(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时间为准);

2、本次解禁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197,183,0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54%;

3、本次申请限售股解除限售的股东: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恒逸投资承诺其持有的197,183,098股股票自解禁上市流通之日起继续锁定12个月。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恒逸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恒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恒逸投资承诺其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股票上市之日(2015年11月5日)起锁定36个月。截至本公告日,恒逸投资严格履行了锁定期承诺,不存在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3、公司将持续关注恒逸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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