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笛、喊话仍不避让消防车 洋县两司机被处罚

鸣笛、喊话仍不避让消防车 洋县两司机被处罚

当听到消防车的警报声响起,大家就知道有需要紧急救援,早到一分钟,被困人员就多一分希望,所以大多数车主或市民都会主动避让,方便通行,但也有个别人不仅不让行,还抢道阻碍通行。近日,汉中市洋县一辆私家车驾驶人黄某、客运班车驾驶人谢某,经多次鸣笛、喊话示意后仍不避让后方出警的消防车,被洋县交警大队依法处罚。

11月25日17时33分,洋县消防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县城育才路某店铺内有烟火冒出,请求出警救助。接到报警后,该大队立即出动消防车赶赴现场,可当车辆行驶至108国道城关中学门前路段时,一辆陕FHU***号牌轿车和一辆陕F56***号东风牌客车,经多次鸣笛、喊话后仍挡在消防车前面不肯避让。对此,消防员随即拍下了两车违法视频,并向洋县交警大队报案。

19时30分许,洋县交警大队接到两车违法视频证据后,立即对两车行驶轨迹进行查询,并将轿车驾驶人黄某、客车驾驶人谢某传唤至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在交警大队,民警对两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告知了不避让执行任务特种车辆的严重后果。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洋县交警大队分别对黄某、谢某作出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消防车是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除此之外还有警车、120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需要主动避让这几类车辆;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不得超车。(周密 陈维钦 记者 张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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