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一村一人!道县招聘358名农村辅警

公告|一村一人!道县招聘358名农村辅警

公告|一村一人!道县招聘358名农村辅警

为全面推进“农村辅警”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道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辅警358名,劳务派遣至道县各乡镇街道所属行政村(社区)的农村辅警工作站从事专职辅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告|一村一人!道县招聘358名农村辅警公告|一村一人!道县招聘358名农村辅警

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辅警。

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358名农村辅警,每个行政村(社区)各1名。

招聘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高中或中专(含)以上学历,能操作电脑,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协助公安工作的疾病,身体条件符合聘用岗位要求。

5、限招男性,身高165cm(含)以上,年龄在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6、户籍为农村辅警工作站所在村(社区);确实本村(社区)无合适人选的,户籍可放宽至“辅警工作站”所在乡镇且在该村有住宿条件的(现任村干部不参加招聘)。

7、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曾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有吸毒、精神病史或有其他重大不良记录的;

(5)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条件的情形。

9、招聘后,因工作需要服从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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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

12月3日至12月7日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东门街道、富塘街道、万家庄街道、营江街道、上关街道(12月3日)

(2)寿雁镇、仙子脚镇、桥头镇、乐福堂乡(12月4日)

(3)祥霖铺镇、清塘镇、审章塘乡(12月5日)。

(4)柑子园镇、白芒铺镇、白马渡镇、梅花镇(12月6日)。

(5)四马桥镇、蚣坝镇、横岭乡、洪塘营乡(12月7日)。

报名地点

道县公安局一楼。

经现场测量身高和初步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免冠红底彩色1寸照片5张(背面注明姓名),填写《道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农村辅警报名登记表》。

(四)必须由本人现场报名,不能由他人代为报名。

报考人员需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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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与考核

1.笔试

满分100分,采用闭卷形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政治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常识。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进行男子1000米测试,测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4.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结果按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50%)+(面试成绩100分×50%)的方式计算。

5.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进行,体检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所需经费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6.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7.公示

通过考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后,面向社会公布预录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为农村辅警。

人员管理

考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建立劳动关系,只缴纳工伤保险不缴纳其他社会保险。试用期满合格的,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道县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合作单位(永州市开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的劳务派遣方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2年期的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需缴纳1000元服装押金方可正式上岗(合同期满、合同期未满期间考取公务员或行政事业单位的押金全额退还)。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本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报告聘用单位,经聘用单位同意后,可与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和离职手续,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聘用人员承担。合同期满后,表现优秀考核合格、适合农村辅警工作的可续签合同;合同期内违反管理规定、不适应农村辅警工作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人员待遇

1、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保障,享受国家法律规定的“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2、试用期发基本工资1600元,试用期满后聘用人员月报酬为2200元(其中基本工资1600元,绩效工资400元/月+固定加班工资200元/月),绩效工资和固定加班工资按出勤考核发放,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本次招聘农村辅警工作,由道县农村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具体解释。

咨询电话:0746-5236069

杨警官:139 7466 3490

何警官:139 7466 9648

道县农村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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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

道州发布

初审:何辉菊

复审:尹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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